我只是單純的想找個愛的人,就很難嗎?
年齡一大,父母親戚鋪天蓋地的開始給你介紹物件。剛開始是認識的親戚,然後是不認識的親戚,介紹的物件什麼樣的都有。
連介紹人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情況,張口就說哪家鄰居家的親戚的朋友的兒子,你去認識認識。
我開始跟我媽講道理。
我說:“媽,你是想要我幸福,還是想要我結婚”
我媽說:“我當然是想要你幸福”
我說:“那不要急,我慢慢找”
我媽說:“別人跟你一樣大,孩子都能打醬油了”
我說:“那你想要我幸福,我不得慢慢考察,找個合適的嗎”
我媽說:“等你考察完,年齡大了,就沒人要了”
我說:“你不是想要我幸福嗎?那結不結婚有什麼要緊?結婚就能幸福嗎”
我媽說:“你結婚了,不就幸福了嗎?”
後來,經過長期的抗議,我發現在找物件這件事情上面。我與我的父母是無法溝通的。在他們看來,別人家的孩子都結婚了,也過得不錯,你也要結婚。
重點在於我不是不想找物件,而是沒有遇見生命裡那個我喜歡的人。
我也清楚地知道,愛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你有可能今天遇見,也有可能明天遇見,也有可能這輩子都遇不見。我做好了它明天可能來的準備,也做好了它這輩子都可能不來的準備。
只要相處的來,家庭條件不錯,人也還行,不就可以了。反正結婚後都差不多。
可是,在我看來是不一樣的。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尚且在婚後吵的天翻地覆,那兩個不相愛的人,誰又能容忍誰呢?
與不愛的人長期生活在一起,何嘗不是一種痛苦。人生已經這麼辛苦了,又何必自我折磨。
表哥在29歲的時候,急匆匆的跟一個只見過兩面的相親物件成婚了。婚後,兩人時常爭吵,連飯都吃不到一起去。一個愛吃辣,一個愛吃甜。
表嫂從小嬌生慣養長大,不會做飯,表哥也不會做飯。於是,兩人大部分時間都是各叫各的外賣。有了孩子之後,天天都在吵架。從給孩子餵奶,到給孩子洗澡換尿不溼。誰也不讓著誰,誰也不服氣誰。
吵架吵到最後累了,雙方都不愛跟對方說話了。過年的時候,表哥表嫂都不要坐在一起吃飯。一個在這頭坐,一個在那頭坐。誰都不搭理誰,交流都要別人來傳話。
因為一個人帶孩子很辛苦,表嫂經常流眼淚。
親戚就會一起勸著,說孩子這麼小,你也幫幫忙。
表哥說,帶個孩子能有多累?她就是在沒事找事,天天除了哭什麼都不會。
在喜歡你的人眼裡,你的淚水是心疼的,在不喜歡你的眼裡,你的淚水是厭惡的。相愛的人尚且無法感同身受你的痛苦,何況不愛的你的人。他又如何體諒你的不容易。
生活中要遇到的問題很多,我又如何有信心與一個不愛的人一起解決。
梵高在寫給提奧的信裡說:“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團火,路過的人只看到煙,但是總有一個人,總有那麼一個人能看到這火,然後走過來,陪我一起。
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火,我快步走過去,生怕慢一點他就會被淹沒在歲月的塵埃裡。我帶著我的熱情、我的冷漠、我的狂暴、我的溫和,以及對愛情毫無理由的相信,走得上氣不接下氣。
我結結巴巴的對他說,你叫什麼名字。
從你叫什麼名字開始,後來,有了一切。”
我向往著這樣的愛情,也渴望著這樣的愛情,渴望著在茫茫人海中觸控到一個人的靈魂,然後兩個人的靈魂擁抱在一起。從此,生命裡的一切都開始擁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