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燭夜”是人生的三大喜事之一,結婚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婚姻應該是給愛情找一個歸宿,是兩個人甜蜜幸福的起點。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而我的看法卻略有不同,婚姻不應該是愛情的墳墓,應該是愛情的港灣,是幸福的起點,是愛情的歸宿。
然而,最近網上關於新娘因為丈夫家所買的內衣尺寸小了而拒絕發親,原本計劃舉行的婚禮也變成了新年聯歡晚會,因為這件事情兩家人鬧得不可開交,據說兩人已經登記結婚而現在婚姻似乎亮起了紅燈。網路上對此事也有著不同的爭論,針對此事我也談一談自己的看法,其實這本來是一件小事,婚姻大事豈容兒戲,本來好好的一場婚禮結果變成了吃瓜群眾茶餘飯後的談資實在是令人唏噓。兩個人既然相愛就應該彼此珍惜,彼此包容協調好兩家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固執己見火上澆油,不管是誰的錯多一些總不至於罪大惡極的地步,也不應該因為這樣一點小事毀了自己的終身大事,這本身也說明兩個新人之間的感情不是很牢固,感覺他們的婚姻就是可有可無,以至於兩人的感情被這些形式主義的東西輕易的擊破。
感情中兩個人相互包容、忍讓是必不可少的一味的固執己見必然不利於事情的解決,其實如果兩方家人如果真的想讓自己的兒女幸福,就應該拋棄這些無關簡要的東西,放下面子,坐下來好好談一談,兩個人也應該認真想一想是不是自己要找的那個人,是不是自己想要得 婚姻,如果不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對兩個人來說也是一種解放,那就息事寧人,各自迴歸自己想要得生活,各自早日尋找自己想要得幸福。
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就不該結這場婚,既折騰父母也折磨自己,雙方就應該早日放手,讓愛重來,針對這件事情我還是希望這對新人珍惜自己的幸福,慎重處理好自己的私事,不要為外界所影響。
婚姻是幸福的港灣,是愛情的歸宿,沒有愛情的婚姻註定是相互折磨,必然不會有一個好的結果,所以對於婚姻還是應該採取一種慎重的態度,畢竟要找的是一個相伴一生的人,選錯的代價是沉重的,而最後買單的人只會是自己。
人的一生有三次改變命運的機會,結婚是其中的一次,我們所要的另一半必然滿足我們對伴侶的理想要求,我們的另一半不一定是十全十美的,但一定是我們義無反顧的。
所以,如果選擇結婚一定要找自己心願的那個人,而不是妥協於年齡現實或者是來自父母親朋好友的壓力,畢竟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他應該是愛情的歸宿,是幸福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