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態度,有溫度,讓育兒更簡單快樂。
29歲的玲玲是一個公司職員,有著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身邊也不缺追求的人,但因為遇不上心動的,加上享受單身生活,她就一直拖著沒結婚。
誰知道,母親一通電話把她叫回老家後,她的人生軌道就被徹底打亂了。
母親看中了住在家附近的一個男人,想把玲玲嫁過去。那個男人是個大齡剩男,30多歲還沒有結婚,整天宅在家裡打遊戲,工作收入也不高,玲玲實在是看不上,當時就拒絕了。
結果母親一看她拒絕,就開始暴躁地罵她,都快30了還不結婚,難不成想做一輩子老姑婆嗎?
母親情緒激動下,還搬出了玲玲早逝的爸爸來說事,甚至以死要挾。
“你爸死的早,我一個人拉扯你長大容易嗎?你為什麼就不能讓我和你爸省點心,早點結婚生孩子,我又不是在害你!你要是不肯嫁,我就下去陪你爸,眼不見為淨!”
玲玲無奈之下,只好辭去工作,嫁給了那個她並不喜歡的男人。
沒有感情的兩人,婚後經常爭吵,為了錢為了小事,什麼都能大吵起來,等玲玲生完孩子後,男方就提出了離婚,還坦白了出軌的事情。
玲玲崩潰了,覺得自己當初就不該結婚,得知此事的母親比玲玲更崩潰,因為是她把女兒推進的火坑。
母親的看人不準,葬送了女兒後半生的幸福。
1.總在逼婚的父母,是怎麼了?“為什麼到了適婚年齡就一定要結婚?”
謹遵傳統的父母會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答非所問的父母會說:“你這個年齡還不結婚,以後就會很多麻煩的。”
在乎面子的父母會說:“你一直拖著不結婚,別人會怎麼看你?我們的面子往哪裡放?”
......
無論是哪種說法,都沒有考慮到孩子本身的意願。
即使已經到了新時代,中國人的生活裡還是會帶著舊時代裡循規蹈矩的習性,什麼都要講究一個習慣。
讀書時候不準早戀,但是畢業了就得有穩定的工作和物件,談兩年就要結婚,買車買房,二十七八要養上了寶寶,過幾年寶寶可愛得滿地爬,然後上學……這就是大多數父母預設的標準人生。
只要孩子提出異議,這類父母就會說:“每個人都是這樣過來的,我是不會害你的,聽話。”
其實說到底,催婚逼婚的父母就是缺少了“界限感”,這也是中國式家庭最大的特點之一。
把孩子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意願強加在孩子身上。
在這類父母眼中,不僅他們自己要過標準人生,還要負責逼孩子去過這種人生。
2.結婚是孩子的事,父母不要過度干預大多數父母都有個錯誤的認知: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續,他們是緊密相連的。
無論孩子多少歲,他們都很難說服自己放手,讓孩子獨立。
如果不插手孩子的婚事,讓他們自己處理,最後婚姻出問題的話,就會認為自己失職了。
於是他們就陷入了“催婚逼婚”的狀態中,深受其害的孩子會越來越痛苦,親子之間的矛盾就越來越深。
鬧到最後,吵得家宅不寧,孩子要麼搬出去住,鮮少回家,要麼為了交代而草率結婚。
草率結婚的後果是什麼?要麼像玲玲那樣離婚收場,要麼就是貌合神離地湊合著過,像小說中那種先婚後愛的橋段,現實是很少有的。
當孩子沒有做好結婚準備時,父母不要為了面子或是內心焦慮,去催促和逼迫孩子。
這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多給他們一點時間,讓他們自己處理。
畢竟強扭的瓜不甜,強行湊合的婚姻也不會幸福。總用社會和他人的眼光來桎梏住孩子,得到的只有悲哀。
《剩者為王》裡的老父親說過一段話:
“她不應該為父母結婚,她不應該到外面聽到什麼風言風語,聽多了就想結婚。
她應該想著跟自己喜歡的人白頭偕老的結婚,昂首挺胸的,特別硬氣的,憧憬的,好像贏了一樣。
那天什麼時候到來我不知道,但我會和她站在一起,因為我是她的父親,她在我這裡,只能幸福,別的不行。”
理想是美好的,但是現實中,又有多少父母可以保持這種清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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