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合則來,不合則散。這不僅是我們為人處事的準則,也是我們感情問題所貫徹的理念。一段感情的開始是兩個人的歡喜,但是一段感情的破裂也是兩個人的原因,但總有一方會心存不甘。如果一方要求先給分手費再分手,這合理嗎?

我認識的芳芳(化名)和他男朋友前段時間鬧分手。

芳芳要求男朋友給分手費,因為戀愛這三年芳芳一直幫男友拉業務。

芳芳男朋友是開店賣電腦電子產品的,男朋友是給芳芳所在工作的公司上門做電腦維護時,他倆對上眼就好上了。

談戀愛沒多久他倆就開始同居,芳芳對他男朋友的事業很上心。不管同事還是朋友只要知道別人打算購買電子產品,她就會熱情地向別人推薦她男朋友賣的產品。下班或週末都是在男朋友店裡幫忙。自從她和她男朋友同居後,芳芳就很少出去玩,下班後的個人時間幾乎全奉獻給了男朋友。

就這樣他倆談了三年戀愛,前段時間小兩口因為生活中的矛盾鬧分手。芳芳很生氣,這幾年她這麼為男朋友,男朋友還這麼不體貼她,她就揚言說:想和我分手可以,但你要先給分手費,這些年我幫你拉了這麼多業務,麻煩算提成給我。我幫你看店按小時工來算。”

大家覺得芳芳男朋友該給芳芳分手費嗎?

我覺得,談戀愛之前和之中,芳芳就該和男朋友好好談一談,說說彼此可以給對方什麼,是不是願意給承諾,對未來的想法是什麼。如果有分歧,又該怎麼做。

如果真愛過一個人,那麼需要做的不是撕破臉要錢,而是放手成完對方。

你覺得呢?

9
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人到晚年,要再找老伴還是要請保姆?70歲大爺:養老院也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