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今天我們來探討一個比較沉重但是非常有用的話題:協議離婚時,我們需要避開哪些談判的風險。
離婚談判前的心態建設我今天就不再多說了,但是還是要先強調一句,如果你對離婚這個決定仍然懷有遲疑糾結的態度,那現在還不是你進入談判過程的正確時間點。在協議離婚的談判開始之前,你要確定離婚是你對這段婚姻關係的最終處置,並且你可以心平氣和地去尋找雙方在談判中的共贏點,因為談判的本質其實是為了達成共贏的合作,如果要一方勝利以犧牲另一方為代價,這場談判就很難成功。
說得現實一點,離婚的實質就是一場博弈,你們都在爭取從對方手中獲得更多。
很多女性朋友在離婚談判中都容易走入這麼一個誤區,就是有些對方很重視的條件,自己覺得是無所謂的,於是就很輕鬆地讓出了這個條件。但在任何時候我們都需要秉持一個原則,就是“寸步不讓,除非交換”,談判談的其實就是交換,有些你認為對自己無所謂的東西,在對方眼裡是重要的,只要是對方認為重要的東西,你都不能輕易脫手,因為輕易出讓自己覺得不重要的條件很容易給你製造一個難以逆轉的困境,就是到最後,你沒有了任何條件可以用來交換你認為重要的東西。可能你會說,“我做一些小的讓步,也是可以換取到對方的善意的,這樣總體來講會得到一個令雙方都滿意的結果”,但這只是理想化了的思考角度,有很大的可能性是你的讓步換取到的不是對方的善意而是縱容了他刁難你的膽量,他會變本加厲,逼你委曲求全。
在這場離婚協議的談判中,對方已經不再是愛你的老公,這就意味著未來你和他不再是命運共同體,而是變成了兩個各奔前程的人。當對方沒有感情負擔時,有兩種情況會導致你失敗,一種是你喪失了夫妻間的談判意識,你覺得自己沒有身份立場去要求他一些事,於是你學會了調整自身需求,有時還會為他著想,那你肯定會輸的很慘。還有一種情況是,你甚至學會了跟自我談判,這意味著你的內在心理建設正在走向自我毀滅,對於那些不容易得到的條件,你會率先說服自己,而不是去說服對方。這兩種情況,都會讓你降低標準,委曲求全,導致最終選擇接受自己並不滿意的協議內容。
另外,在離婚談判中,最不該犯的錯,就是倉促成交。接受對方的第一次出價,是離婚談判的大忌。比如老公說某處房產歸他,給你補償市場評估價值的4成,你心想,他是孩子他爹,雖然這條件挺欺負人,但鬧太僵也不好,所以你一口氣答應他了,這時候你以為他會很高興嗎?事實是他佔了便宜,但依然不會高興,他會覺得,完了,給多了,當初應該再壓一壓。所以這次談判,搞得你倆都很不高興,問題不在條件上,而在談判的過程上,你需要藏好自己的底牌,適當的討價還價,有利於讓雙方心裡都舒服。
最後,如果對方是很厲害的對手,你需要守住自己的底線,千萬不要在沒有目標和沒有底線的情況下與對方建立協議,你需要明確地知道自己想要爭取到什麼,而什麼是可以稍微讓步的,什麼又是堅決不能讓步的。即使是面對對方的暴怒和無理條件,千萬不能被唬住,你可以用沉默的方式打亂對方的試探和節奏,如果你能做到堅守底線,對方最終會主動去調整自己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