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後,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面臨這樣一種情況?
一件非常簡單的小事,都能引起你們夫妻之間的爭吵。
可能這件小事是你早就看不順眼的,並且一再地提醒他改正。
可是就算他沒有改正,這讓你覺得很厭煩,你還是希望這種情況可以慢慢得到改變?
爭吵是常有的事,吵架完了就該瞭解了吵架是婚姻中很常見的事,平常有點分歧不和都是小矛盾。
就像那句老話“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
可怕的是,和伴侶爭吵結束之後,你腦子裡仍然在翻滾著吵架的場景。
即使到了晚上熄燈睡覺,你也還在試圖說服自己【不要和他生氣】
連續好幾天,你都因為這場吵架在消磨著你對他的愛意。
當你開始因為吵架,在婚姻中再也感受不到快樂的時候,
問題才真正的產生了!
這些東西才會使得你們越走越遠。
影響感情的不是吵架,而是吵架後的行為惡語傷人良言暖,不管是吵架的時候侮辱對方也好,還是用尖酸刻薄的話去攻擊對方。
這些都只是言語上的,一旦自己氣消了,對方再道個歉,這件事也就很快過去了。
怕就怕吵完架後,怒火未消的你還要加上肢體動作,
比如指著對方的鼻子謾罵,或者動手付諸行動。
相信我,即使過去了很久,你的伴侶也許記不清你當時說了什麼,
但是一定會記得,你面目猙獰指著她的動作,
或者你打她家暴的一舉一動。
這些永遠難以忘記,無法釋懷。
別因為吵架遠離他,試著走近點很多人吵完架之後,都會變得不想搭理對方。
這些其實都是“意氣之爭”,換做是我,我也抹不開臉面去主動示好。
可問題就是,兩個人都不好意思,那還怎麼和好?
所以我見過許多夫妻,是怎麼處理這些激烈的爭吵的呢?
首先,是兩個人大吵一架,激烈到拍桌子摔碗這種程度。
然後是長時間的冷戰,直到有一方受不了了,或者覺得應該道個歉。
但是就是不道歉,而是用一些示好的舉動,像主動給對方做個煎蛋示好。
對方接受這個示好,然後吃了這個煎蛋,也就這麼過去了。
但是兩個人雖然和好了,吵架的矛盾依然存在,下次遇到同樣的問題還是會引發爭吵。
所以我建議,吵完架,不如放下面子,試著走向對方,用愛去操縱你的行動,而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該道歉的道歉,大大方方的吧矛盾解決了!
如果能處理這個分歧,那就處理掉它。
如果不能處理這個分歧,那也不妨試著帶著分歧生活。
就像周總理說的“和平共處,求同存異。”
(最近比較忙,時間有點趕,可能寫的不夠深入,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