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對老婆說:新民法典說了,女婿沒有贍養岳父岳母的義務。
老婆對老公說:新民法典也說了,公婆沒有幫帶孩子,媳婦沒有義務在公婆年老後照顧。
沒有仔細研讀新民法典,不知全貌,不予評價!我只想站在自己的角度分析。
家,是由兩個來自不同家庭的男女組成,不管他們是因為愛或是為繁衍後代而在一起,都需要這種關係以穩定形式存在。無數個這種穩定關係就會形成穩定的社會。家國,國家,相互依存。一部法典它的職責,就是更好的促進社會和諧。一部法典出新無非是因為新情況的出現,讓社會的不穩定性增加,新法典是帶著補充完善原法典的責任而出現的。
文章開頭的對話會讓一個家庭掀起多大的風浪,就會讓一個社會掀起多大風浪。那麼到底是我們誤讀了新民法典?還是新民法典引導了我們誤讀?我想每個人只要有和我前面一樣的基本思考,都不會讓自己想當然。
一個家庭要穩定的存在,一定是你這方面進點我這方面退點,我那方面進點你就退點,相互包容才能讓一個家庭關係穩定存續。
為避免誤讀,把新民法典找出來研究一下吧。斷章取義很容易想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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