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中專畢業後,在家待業。那時候沒有網路,沒有有線電視,整天無所事事,百無聊賴,隨意塗鴉了幾幅漫畫寄給了雜誌社,竟然陸陸續續發表了。更意想不到的是還收到了一個女孩子的來信。她說她是安陽某村的一位民辦教師,喜歡漫畫。第一次收到陌生女孩子的信,驚奇加好奇,就賣弄才華、自我吹噓,長篇大論的寫了3頁信紙,又急急匆匆跑到郵局寄了出去。然後又渴望著能收到她的回信。那時候寄信收信一個來回,需要20天左右,車馬很慢,但是我們都有耐心,更享受那個過程。現在的孩子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吧,是的,這就是那個年代很流行的交友方式——筆友。
自此,收信寄信成了那個歲月的精神寄託。慢慢的,信件內容也有了互相愛慕的字眼。再後來,豔麗搭車來找我了,我們信中約定見面時間和地點。呵呵,現在想起來,那一天是那樣美好。然後呢,我們逛了大伾山,還去了臨縣的雲夢山。出了景區已經天黑了,沒有回去的車了。就借宿同學家。我倆手拉著手聊了一夜的天,雖然很累卻有說不完的話。
再後來我也去過他們家,關係呢,已經到了私定終身的階段,只是始終沒有突破過那道線。這就是那個年代的愛情吧。
再後來,她家人知道了我們的事,不同意她嫁那麼遠,最後寫了一封信,說她要定親了。
如果說這算是戀愛的話,對於我來說是初戀,更是失戀。那種心情是很難過的,好幾次都是夢見去找她,卻找不到她家。
終於一天,我受不了了,駕駛著摩托車,跑了100多里地。要去見她最後一面。
現在還能記起當時的情景,遠遠的我看見了豔麗騎車從她學校放學出來,拐進了他們村子的小道上。如果我們早2分鐘到,我兩一定會迎面相遇。可是就這樣錯過去了!她家是不敢去的,怕她媽知道兇她。就這樣,我就在校門口等著,誰知道沒等來豔麗,卻等來了她媽,她對著我一陣咆哮,讓我趕快走!她是不會讓女兒嫁給我的云云!在失望和傷心中,我落寞的騎車回去了!
自此,再也沒有見過豔麗,也沒透過信。只是,後來聽我朋友說,看到了有人在電視臺給我點了一首歌,遺憾的是,我沒有看到!
再後來,我到外地上班了,坐班車正好經過那個小鎮的路口!每次路過,總是會想起豔麗在路口等我下車送我上車的模樣!
多少年過去了,不知道豔麗嫁到哪了?過得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