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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事情已經告一段落,結局如何我也不想再追了。

畢竟這是人家兩口子的事,不管是誰對誰錯,新娘拒親的勇氣,我是真的很喜歡。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孰是孰非我們都沒有資格妄議。

這也不是今天這篇文章想表達的觀點,我想說的,是新娘“拒親”本身。

新郎帶著浩浩蕩蕩的迎親車隊來接新娘,婚禮現場也是座無虛席,遇到點不愉快,相信99.9%的人都會選擇息事寧人吧。

可我們這位遵義的新娘就偏不,她的選擇是多少人想做而做不到的。

我孃家有個姐姐出嫁,讓我去給她當伴娘,我們從凌晨一點就起床化妝,準備。

因為是遠嫁,送親的車開了將近6個小時,才到新郎家佈置的婚禮現場。

可一進酒店我們就傻了,除了一道彩虹門,幾乎就沒什麼像樣的準備。

如果不是門口寫著新郎和新娘的名字,也根本看不出這是要舉行婚禮。

新娘的臉色非常難看,可她還是忍住了,婚禮照常進行。

她在臺上行禮,我們找了個桌子坐下等著舉行完儀式開飯。

一路上大家都沒吃什麼東西,早就餓得飢腸轆轆.

可能是風俗不同吧,他們這裡的席面簡單的讓人髮指。

沒有菸酒也就算了,每桌只上了六葷六素就沒菜了,幾個長輩沒有吃飽,雖有怨言卻沒有明說。

新郎帶著新娘過來敬酒,新娘看到桌子上的空盤子,估計會以為我們在踐行“光碟行動”。

因為路途比較遠,我們送親的人第二天才回去。儀式結束後,我們被安排暫時回賓館休息,

在房間裡,長輩們都在抱怨新郎家怠慢我們,我問他們,是不是應該給新娘說說。

長輩們都不同意,他們說新娘子一出嫁,就是新郎家的人了,我們要是說了,弄不好還會落抱怨。

第二天新郎派車過來接我們去他們的新家,新娘在路上就告訴過我們,說公婆在市裡買了房子。

我們就先入為主地以為是商品房,結果到了地方一看,哪有什麼商品房,就是國道邊上的城郊房。

我把新娘拉到一邊問她,到底知不知道新郎的家底?

看得出來新娘也很委屈,說條件都是她母親告訴他的,誰知道現在全變了。

最後告訴我:“嫁都嫁了,能有什麼辦法。”

回去的路上聽幾個長輩說,親事是新娘的母親找媒人定的,剛才透過電話,交代我們回去後不要亂學話。

原來還知道丟人,我笑笑沒出聲。

快到家的時候,新娘給我發了條資訊,說婆家根本就是看不起咱們,才故意把婚禮弄成這個樣,真不知道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看完資訊我只能感嘆,這能怨誰啊?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既然你選擇了承受,那隻能咬著牙往下過。

如果她能像遵義拒親的新娘一樣,看到不合適勇敢地說出來,結果會不會不同?

如果我們這些送親的人也包括新娘的母親,也像遵義新娘的家人一樣給予支援,新娘會不會更有底氣?

所以我覺得,不是內衣不合適,而是人不合適。

生活中很多事都能湊合,講究,唯獨婚姻不行。

別的事都會很快過去,而婚姻是要伴隨一生的,如果抱著將就的心態強扭在一起,日後只能是不停地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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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1 #
    我在海南省會海口也聽說過吃不飽的婚宴,就是拼盆,幾塊肉在碟中間,邊上一圈花朵或花瓣圍著,中看不中吃,一卓十個人,一碟菜都不夠吃,只好吃別的
  • 2 #
    又一個藉口。沒有合適不合適,你知道你和誰合適。不能跪求合適,只能磨合慢慢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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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親也不能選在婚禮上呀,有多損有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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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你誤會了,別把我們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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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看不起,一定要把他家攪的雞飛狗跳之後就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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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自主,人不合適當然不能嫁。可惜談三年物件,結婚前夜才發現人不合適,既就是剛發現,也實事求是告訴人家:“我們倆不合適,你不是我要找的人”!並且賠償男孩損失費,畢竟耽擱人家幾年了。而不是能男孩型號不對,胡攪蠻纏的說衣服型號小了。這樣就是品行問題了。因為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人人都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快之上,對吧。
  • 7 #
    抗戰時期的漢奸那麼些,你是不是挺羨慕那些漢奸的,因為他們做了很多人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
  • 8 #
    沒有不合適的人,只有不合適的價
  • 9 #
    洗地?不是一回事好吧。
  • 10 #
    去果真是這樣的話,只能證明新娘想騙彩禮錢,古意用內衣做油頭拒婚,這樣認為是男方責任就不要退彩禮錢,如果自己親口說看不上新郎就要退彩禮錢,是這個意思嗎?真是這樣新娘一家太黑了,看不上人家就別讓人家花那麼多代價辦酒席啊,不要花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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