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母親電話裡告訴我嬸嬸走了,昨天走的。震驚之餘是對這個女人的命運感到深深不值繼而是一種莫名的憤怒。思緒被拉回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我的記憶裡,嬸嬸特別希望自己有個女兒,小時候去到她家裡,總會變著法給我和姐姐綁各種小辮,各種好吃的,就想我們能多玩一會。她的頭髮很長很黑,面板白皙通透,眼睛彷彿一直都是在笑的樣子,家裡永遠收拾的井井有條,一塵不染。她給我的印象一直是很漂亮,乾淨,溫和,勤勞,能幹.....可就是這樣一個女人,在兒孫滿堂的年紀,被老公無情拋棄的時候,我怎麼都想不明白,世上原真有這樣無恥的混蛋,至此...這個男人,也就是我的叔叔,終只能存在我的鄙視鏈裡,永無翻身,當然,你並不稀罕也不屑,我願你老有所依,願你心安理得。
有時候我在想,人為什麼要結婚?或者說為了什麼而結婚?25歲時稀裡糊塗的把自己嫁了,緊接著快速生子,我的前半生活得沒有理想,更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甚至一度以為我的一輩子就這樣過了,可怕的是我樂於其中。直至某一天,那個稱之為“老公”的人對我趾高氣昂的怒吼:“你吃我的,用我的,喝我的...你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我給的,是我養你的,你給我滾....”莫大的羞辱滲透我每一根神經,身心不可控的顫抖,更可怕的是儘管你不可置信,甚至撕心裂肺,然你無力反駁。
這是我在多年都無法釋懷的結,可更多時候,我更慶幸曾有這麼一個人,讓我避開了淪為被人拋棄的局面。我想,也許老天是眷顧我的,終於有一天,我亦如你當年的姿態:“我看到你真噁心,你真夠無能,你敗了我多少心裡沒點逼數嗎?有多遠滾多遠吧,碧池!”
你能體會那種報復的快感嗎?當你足夠有底氣的時候原來真的可以肆意妄為,而我一直都是睚眥必報的人,不是嗎。
扯的有點遠...嗶哩吧啦的想到了一些東西,只是忽然明白了為何因嬸嬸去世莫名的憤怒出自哪裡。一輩子很長又很短,很久之前就決定了,不要苛待了自己,努力賺錢,活好當下,喜歡的東西就去買,想做的事情就去做. 有人讓你不快就報復,有人對你好就全力以赴。簡單點,自私點,涼薄點,又有何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