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和丈夫的婚姻,我屬於典型的小三上位,當然,我倆也是奉子成婚。
丈夫是我老闆,我比他小16歲。他覺得我年輕貌美,我覺得他多金成熟,就這樣,在他對我“照顧”的同時,我選擇了來者不拒,並在明知他有家室的情況下,做了他的情人。
跨越雷池後,我就一門心思想著讓他離婚娶我,但是,我知道他深愛的人永遠是他老婆孩子。
最終,我只能讓我和他的關係不設防,並因此,我成功懷了他的孩子。
在此情況下,他的本能反應:我不會因為你和我老婆離婚的。
我的態度:我也絕對不會處理掉咱們的孩子。
最終,他不得已和他老婆離婚,只是,在他和我組建了新的家庭之後,他再也沒有碰過我。
丈夫也說了:如果你覺得這種婚姻生活有勁,那麼,咱倆就耗著。等到你受不了的時候,只管對我說一聲,我就會和你離婚。
如今,我們的孩子已經三歲了,雖然,我們是合法夫妻,但是,他在他前妻家住的時間要比陪同我和我孩子的時間多得多。
當初,是因為有點喜歡他,且惦記著他的財產,所以,才想霸佔他。沒想到,他壓根不吃這一套。
看清形勢後,我打算和他離婚。他也爽快答應了我的離婚請求,我這時候才發現,他當初和他前妻離婚的時候,他屬於淨身出戶。
也就是說,他的公司現在在他前妻名下,他只是在給他前妻打工。
丈夫還說:當初,如果你瀟灑分手,我還可以給你一些錢,現在,你什麼都得不到。當然,你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可以選擇放棄。
我好恨現在的自己。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當初,和你丈夫在一起的時候,你就知道他不愛你,只是圖新鮮,才和你跨越雷池。
在此情況下,你為什麼就不能“識時務者為俊傑”:你貪婪他的錢,就來個財色交易得了,但是,你還想擁有更多,並極力代替他前妻的位置。
他可是老油條,你覺得他看不清你那些小心思?所以,在你逼著他和他老婆離婚的時候,他只是為了捍衛所謂的聲譽,不得已而為之。
從他和他前妻離婚時的淨身出戶就可以看出:他相信他前妻的人品,對你一點都不信任。
現在,你得到了什麼:一個二手女的標籤;分不到太多錢;孩子判給你,會成為你的負擔,判給他,會成為你一生的牽掛。
所以,你現在輸得很慘。
然,已經錯了,就要學會及時止損。
我的建議:
能割捨掉孩子,就連孩子的撫養權都不要去爭取。
現在,想想你對他前妻的折磨,你會不會覺得這就是所謂的報應?
又或者,這就是你貪婪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