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為忠實義務,是婚姻法賦予夫妻雙方的基本義務,也是維繫和諧穩定婚姻家庭關係的基礎。離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強調夫妻間的忠實義務,顯得尤為重要。
在有記憶的七八十年代,守婦道是女性牢不可破的鐵規,一個村子裡,如果誰家妻子與其他男人多說幾句話,就會在為村子裡人們飯後茶餘議論的話題,更別說出軌了,那時出軌這個詞還沒發明出來。這樣一種現象,是好是壞,不同價值觀下,有不同評價。
記得村子裡有一戶人家蓋新房,請來了外村的木匠,為新房子打造門窗,一般需要十天半個月的時間,四間新房子的門窗即可打造完成,這期間,主家要給木匠提供一日三餐,晚上木匠也就在新房裡打個地鋪睡覺。由於家裡父母忙於農活,給木匠送飯的任務由這戶人家十九歲的女兒負責,日久生情,女孩和木匠產生了感情,而木匠離婚不久,年齡二十九,做得一手好木工活。父母知道後,堅持反對,村子裡的人看女孩子也是異樣的目光,後來,木匠帶著女孩子走了,再後來的多年裡,沒有見過女孩回過家,這戶人家及村子裡的人都認為這是一件奇恥大辱的事。聽說,女孩和木匠生了兩個孩子,木匠肯出力,也有一手好活,一家過著美滿幸福的生活。這件事,放在今天,恐怕再平常不過了吧。貞操牌坊是套在婦女脖子上的一把枷鎖,婦女解放使得婦女從工具變為真正的主人,守婦道、出軌這些歷史性概念也被賦予了新意,守婦道應建立在夫妻感情基礎之上,出軌也不再是女性專用詞,對男性同樣提出了要求。我們開始與主題相關刑法故事,引以為戒吧。
於某老公經常出差,寂寞難耐的她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子,約好在賓館約會。沒想到,一番雲雨之後,老公突然打來電話,問她在哪裡。原來老公提前完成工作任務,提前回家,本想給老婆一個驚喜,可是回到家,發現家裡沒有人。於某接到老公電話後,趕緊穿衣回家,急匆匆回到家時,臉上的紅暈還未消。老公見勢,一番詢問之後,女子為了給自己解圍,說是被男網友強姦了,還自告奮勇帶著老公去給自己出氣。男子帶著女子趕至賓館並報警,奇怪的是,這個所謂的“強姦犯”在作案之後不僅沒有逃離現場,反而很悠閒自在地躺在床上。看到女子帶著警察和老公過來,男網友面紅耳赤,一臉尷尬之色。這個細節沒有逃過辦案人員的眼睛,經過耐心詢問,女子終於承認自己為了應付老公,於是就編造了被網友強姦的謊言。
這樣的案件現實中並不鮮見,老公肯定會選擇報警,擺在警方面前是與非的判斷,確實是個不小的難題,一方面面對報案人,另一方面面對“強姦犯”,在弄清是非曲直、依法懲治犯罪與不冤枉好人、保護人權兩個選項面前,容不得半點馬虎。這就涉及到證據的收集與運用,全面收集證據,客觀作出判斷是偵查人員應有的基本功,本案中,警察敏銳的現場洞查力,識破了女子的謊言,也使虛報警情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女子被公安機關依法予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處罰。您對這樣一些事有什麼看法呢?不妨寫您的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