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的,已婚,有個女兒,我有點心得,就說說體會,分享一下。
曾經看到一個非常標緻女人,被一個渣男瘋狂的追,當初我告誡那個女人,要拒絕那個渣男,那個渣男很渣,販毒坐過牢,入戶盜竊坐過牢,打傷他人弄的家裡賣房子出醫藥費,借高利貸還不起被打斷過腿,可惜那個女人聽不進去,說那個男人對她太好了,也就這個世界唯一一個對她好的男人!當時我真的無語了,就跟她說,你會後悔的!果然,女人嫁給渣男後,渣男根本不顧家,有一塊錢花兩塊錢,女人生孩子的錢是借的,孩子剛滿月,女人就要去找工作賺錢養家。坐月子期間被家暴,之後一次家暴特別厲害,差點被掐死,脖子上的手印持續了一個禮拜。女人的婚姻維持了2年,根本原因就是男人很渣、不賺錢養家,不顧家,經常酗酒、賭博、與異性騷聊、嫖娼、借高利貸,直接原因是家暴,當地婦聯、居委會、派出所都有相關材料。離婚後那個女人日子過得很困難,標緻的臉蛋和身材已經消失了,滿臉的雀斑、面板暗黃,所謂的“黃臉婆”就是如此,有一次她跟我說,一個男人追女人的時候,舔得越沒底線,當這個男人到手後,就會渣得非常徹底!確實如此,一個女人要嫁的男人,不看這個男人的生活背景、工作背景、交友環境、原生家庭、過往經歷等相關資訊,只貪圖所謂一時的好,將後悔一生!心理學上的延時滿足,通俗的話叫“讓子彈飛一會”,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吧。
建議大家多看看《民法典》吧,對婚姻這事,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在中國,一定存在結不了的婚姻,但是肯定不存在離不了的婚!結婚這事看緣分,離婚這事走法律途徑一定能辦成,而且是100%肯定一定能辦到!因此,要珍惜婚姻,結婚不易,離婚必成。很多因婚姻情感糾紛造成極端惡性事件就是沒有對婚姻有正確的認識。對待婚姻要理性、要客觀,用開放的思維去對待,經營婚姻其實就是修煉自己,好的婚姻使人進步,身心愉悅,壞的婚姻會把人的劣根性展露得非常徹底,對配偶進行無底線的剝削與壓榨。說白了,能過就過,過不了就離婚,不要死皮賴臉的、要死要活,什麼出軌、家暴、騙婚、脅迫等等,要記住一點,協議離婚不成,就去訴訟離婚,法院肯定會判離婚,唯一的問題就是時間而已!對待婚姻中的過錯方,不要當聖母,也不要太激進,對方不愛了,即使對方不想離,你也可以把離婚辦成,現在這社會太好了,真的是不存在離開誰就沒法活下去,不存在的!
結婚這事,不能僅僅靠感情,也得要有金錢,感情和金錢都具備,婚姻才能長久,婚姻,非常現實。成年人的選擇,多多益善,最好是統統佔有,小孩子才傻乎乎的在愛情與麵包之間做二選一!感情的事情是你們兩人的事,冷暖自知,這種主觀情況,我不做過多評價,我談談客觀現實。
第一,看這個男人是否身體健康。婚姻是長久的事情,一個不健康的人是累贅,這一點很現實,我不是歧視那些慢性病或者殘疾人,我只是以普通人的視角看此事,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即可。健康的男人很重要,生育的子女天生體質好,X生活和諧,有依靠的感覺。
第二,這個男人要有工作或者事業,換句話說,這個男人得有錢,上進心就是將來有錢,安全感就是現在有錢,穩定的生活就是一直有錢。如何有錢,那得工作,這個工作是穩定的,這個事業是有意義的,一個經常換工作或者不著調的事業,想想都覺得不靠譜,以後的日子怎麼過還真是一個大問題。除了經濟保障,還有一個重要方面,能對男人形成巨大壓力,此男人一旦出軌或者家暴的事情曝光,這個男人若是體制內的,政治前途基本結束,黨紀政紀處分少不了,他婚外情、家暴、遺棄的成本不是他能承受的!參考《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裡面明文規定家暴、婚外情、嫖娼、賭博等等行為會受到政務處分,雖然有規定與行使權利是兩碼事,但是這就是緊箍咒,戴緊箍咒的孫悟空還不是得聽唐僧的。如果是企業,婚外情的案例就是阿里BB的那個所謂接班人蔣某,原配一發聲,他所在企業在股市上就出現下跌,損失蠻大的。如果這個男人沒有正經工作或者事業,他可以噬無忌憚的家暴或者出軌,因為這些行為除了家庭帶來壓力,工作上完全沒有任何影響,女生嫁人必須要考慮清楚!
第三,這個男人原生家庭要通情達理,這叫家庭背景調查。這個要看其父母,可以接觸幾次,也可以問問周邊的鄰居,就會知道相當多的事情,當然,最好問問他們的同事,也有很多事情可以知曉。如果其父母有口皆碑,這樣的父母教的子女差不多哪裡去;如果有差評,比如父母一方出軌、家族成員多數離婚、再婚,那要三思而後行。
第四,要清楚這個男人的業餘愛好,也說白了,就是他的朋友圈。有些男人喜歡酗酒,有些喜歡賭博,有些喜歡沾花惹草,有些喜歡釣魚,有些喜歡去娛樂場所,這些喜歡要擦亮眼睛去觀察,對有惡習,有暴力傾斜的,一定要拒絕!朋友圈很重要,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如果他的朋友圈都是馬Y、馬化T、雷J等大佬或者行業精英,經常與這些人一起共事,你跟著這樣的人一起去採蜂蜜。如果他的朋友圈都是一些紋身漢字、出入娛樂場所,午夜不歸,時不時身上有些淤青,或者他的朋友圈各種會所、酒瓶、LB、針管、牌桌,你跟著這些蒼蠅只能去吃屎,這些一旦發現趕緊遠離。一個人乾淨不乾淨,不是看這個人,看他所處的圈子。
第五,要了解此人的徵信、違法犯罪情況,這個叫前科劣跡調查。個人徵信非常重要,婚後買房、貸款什麼都息息相關,甚至可以防止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婚後夫妻共同債務。一定要擦亮眼睛,預防老賴!違法犯罪屬於個人隱私,在司法機關那裡,個人是查不到的,但是很多渠道可以瞭解,這裡不細講 。
第六,有恆產者有恆心。若一方有房子,一方沒有房子,要不要加名,應考慮一下因素:A、加名的事情必須在領結婚證以後,這個時間點不能錯。B、只要生了娃,無論男女,只要是親生的,必須加名。C、那種付了首付,還留著按揭在婚姻內的,要考慮加名,不要拿著夫妻共同財產去還你房貸,想都不要想。D、那種能在事業上幫助你,或者能照顧一家老小,真的要考慮加名,不要以為家庭主婦或者家庭主夫的付出是免費的,那裡有相當多的感情與精力,他們的付出是無價的。
一定要提出買房子,而且要加名字,並且不能是父母那裡的借款付的首付,一定要是贈予。如果男方婚前有房子,必須要加名,若不加名字,也可以做房子財產份額贈予合同公證。娶媳婦必須要有誠意。當然,這條爭議很大,男方要把家產分割,怕女方結婚沒多久就分割家產,怕女方不是以結婚為目的。這個對策就有很多,我來說是防範風險措施。防範方法1,首付款或者全款一定要是從父母那裡借的,即使自己有能力,必須要有借條,必須要約定借款目的及借款利息,並且父母要隔三差五的向兒子要求還款!若是女方提出離婚,男方父母可以起訴夫妻雙方要求返還借款,這時候女方是拿不走房子,反而會欠一屁股債!方法2,房子給女方加名,可以擬訂一個合同,依據分期付款的方式,每年給女方多少份額的房產,達到多少年或者生了娃之後,可以加名。方法3,依據《民法典》的最新規定,可以給女方設立居住權!這個居住權是不用交房租的,只要辦理了居住權登記,就意味著無償有權居住,男方不用擔心房產被分割,女方也不用擔心被攆出房子,只要辦理了居住權,就可以免費、合法、正當的住在那裡!更厲害的事情就是,就算房子被男方賣了,只要房子沒被拆遷、垮塌,按照居住權的規定,無論房子的所有權人換再多,只要還在居住權的有效期內,居住權人就可以一直住到期限屆滿(這個是咱們社會主義國家居者有其屋的具體體現,以前物權法有“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現在把居住權直接用法典形式固定,沒房子的單身人士一定要搞清楚居住權)!這個要從2021年1月1日起才能辦。方法4,直接講房產加名的事情寫進彩禮中,要是女方悔婚或者不領證或者領證後不同居,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返還!方法5,雙方實力差不多,女方千萬別傻乎乎的認同“男方買房,女方出錢裝修”,這是一個巨坑,裝修很容易造成財產混同,一旦發生糾紛,房產對於女方基本不可能得到,男方只需返還女方的裝修款!這種狀況下,應該按出資份額,由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房,房產按出資份額分配即可。
第七,這個男人必須心理健康,熱愛運動。有些男人心理扭曲,有惡癖好、偏執狂、媽寶男、抑鬱症等等,這些在平時相處中注意觀察,即可發現。心理健康可以表現在很多方面,特別是在吵架中能發現端倪,一個男人如果在吵架中說出的話還能做到不侮辱女方,那就非常難得,多數崩潰的婚姻,其實就是男方在吵架中,一句話把女方侮辱了,女方在聽到那一句話的時刻,就徹底對這段婚姻絕望。另外,一個已婚的男人,要把婚前感情處理好,一個合格的前任,要對歷史蓋棺定論,前女友必須全部都死掉,或者說作為前男友必須死掉,既然死掉了,那就必須做到老死不相往來,手機、電話、QQ、微信、陌陌、油管、推特、支付寶等等任何聯絡方式都不能聯絡上,彼此都是路人,死而不僵、怨氣太重對婚後生活而言叫“鬧鬼”!熱愛運動很重要,非常重要,這裡不細說了,生命在於運動。
第八,這個男人懂得分擔家務。家務事很瑣事,很細微,很考驗耐心、觀察、思考、情商與家庭感。男人會主動參與家務,洗衣做飯洗碗拖地搞衛生收拾整理等等,如果遇到一個不做家務的男人,又請不起保姆,建議遠離,別以為賺幾個臭錢就是大爺,女人的賺錢能力不比男人差,“我養你”這話不分男女,只要有錢就能實現。一個連家務事都不會做不去做的男人在社會上也是很差勁的男人,談自律都是從收拾自己的家務事開始的,換句話說叫“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離開具體生活,談自律都是狗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