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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了一個星期的”內衣買小拒迎親“事件終於以“女方全額退還全部彩禮、買衣服錢及三金等財物,雙方提交離婚申請”落下帷幕。

既然事情已經有了結果,我們作為“吃瓜群眾”也該“散場”了。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我們所瞭解到的資訊,要麼是當事人經過篩選、美化之後,放出來的對自己有利的訊息,有些是同樣不知情的網友推測,甚至加油添醋的編造出來的,和“事實真相“到底有多大差距,不得而知。

一、“從頭禮”的由來:婆家對新媳婦的體貼維護之情

很多人在糾結為什麼男方家已經給了女方家2萬的買新衣服的錢了,還要另外準備一套衣服(男方家也確實買了,送去了。)其實,這是對傳統的婚嫁禮儀習俗的不瞭解造成的。

1、三書六禮

不論是古人還是現代人,婚嫁都是人生中的大事,所以,必須要遵守一定的禮儀流程。中國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最重要的“三書六禮”(又稱“婚姻六禮”),起源於西周時期,並對其後各朝代婚姻的形式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直至現代中國的婚俗禮儀中,尤其在一些鄉村地區的婚姻形式,仍可見到“婚姻六禮”的明顯痕跡。

“三書”指在“六禮”過程中所用的文書,可以說是古時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記錄,包括:聘書(即:訂親之文書)、禮書(即: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和迎書(即迎娶新娘之文書。);

“六禮”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即六個禮法,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又稱“過大禮”)、請期和親迎。

在中國現代的婚俗禮儀中,三書六禮的婚俗禮儀已化繁為簡,一般遵循有提親、納徵(即過大禮)和親迎(即接新娘)內的某些禮儀。

2、聘禮

“納徵”(亦稱“納成”,俗稱“過大禮”)是“六禮”中的第四禮,《禮記·士昏禮》中記載: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

通俗的說法,就是男家選擇吉日良辰,把聘禮送到女家。這個聘禮包含的有:聘金(很直白地給錢,這也是現代的“彩禮”的起源)、禮金(置辦東西的錢,比如:買衣服、首飾的錢)及禮物

當然,大部分的朝代,都“崇尚節儉”,不提倡甚至禁止直接“給錢”,聘禮都是實物。《晉書·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禮納徵,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禮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銀綾絹,各依等級而定。明代聘禮提倡節儉。《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禮:“納徵如吉儀,加玄纁,束帛,函書,不用雁。”

在傳統的“納徵”環節,雖然不同的朝代,不同階層,聘禮是有區別的。但是,不論哪朝哪代,官還是民,聘禮中除了一些寓意吉祥之物,都少不了布匹、首飾等物。一則,這些東西在婚禮(現代的婚禮,一般指結婚當日所舉行的儀式,而古代的婚禮則包括了從談婚、訂婚到結婚的全過程)的過程中少不了,二則這些東西那時候是“硬通貨”,幾乎等同於貨幣(在有必要的時候,隨時可以換成錢)。

比如,《紅樓夢》中賈璉偷娶尤二姐的時候,就悄悄地拿出了私房銀子(因為是“偷娶”,所以動用的是自己的私房錢,但賈璉也並未因此就省了這個環節),給尤二姐置辦衣服、頭面(各種首飾)。

3、新衣錢

傳統的聘禮,需要準備的東西種類繁雜,而且有些東西男方置辦的也未必就合女方的意,現代人嫌麻煩,圖省事,很多就乾脆折算成錢,女方拿著男方給的“禮金”,自己去購買置辦。這也就是現代的“新衣錢”、“三金錢”的來歷。

這裡需要特別提到這個“新衣錢”,這個錢可不僅僅是用來給新娘子置辦衣服的還包括給新娘子祖父母(還在世的話)、父母、兄弟姐妹(還未出閣的)、嫂子弟妹等置辦禮物的錢。當然,這個錢的多少,就看男方家的家庭條件和意願,雙方商量決定

除了新娘子的那一份,父母要佔大頭(畢竟新娘子是她的父母養大的),一般是一套衣服(古代也可能是數量不等的布料),男方家條件好的也能是兩套甚至更多(當然,一般也不會太多,總不能超過新娘子了吧)。就是遇上那實在窮得揭不開鍋的,也會用一對枕套(頭)和一雙襪子(腳)全了“從頭到腳”的禮數。

如果新娘子的祖父母還在世的,也不能少了他們那一份,一般是略低於父母的標準,因為他們是長輩,不能太低,但和親孃子的親疏程度又低於父母,所以也不能太過。

新娘子的兄弟、姐妹(一般只限還未出嫁的)、嫂子弟妹就更低一等,一般就是一件衣服(比如:男的一件上衣,女的一條裙子,當然,古代同樣可能是布料)。如果男方條件差一點的,一對枕套或者枕巾、襪子之類的也行。

總之,就是男方家裡條件好的,給的錢就多一點,置辦的東西就齊全一些,條件差的,給的錢少,置辦的東西就少一點、差一點。不論東西好壞多寡,代表的都是心意,是禮數。所以,條件差的,東西可以縮減,卻不能少了某個人的。

4、嫁妝

中國人講究“來而不往非禮也”,男方有聘禮,女方自然也要有嫁妝。那些世家大族、豪門鉅富之家,女孩子的嫁妝是從小就開始準備的。就算是寒門小戶,也會在女孩子快要出嫁的年紀,提前準備一些陪嫁之物。

當然,女方嫁妝的多少,也是根據所處朝代、女方的出身、家庭經濟情況等而定。大到田產、房屋、鋪面,小到臉盆、杯碗,不一而足。除此之外,男方送來的聘禮之中,那些首飾、布料,都會成為嫁妝的一部分。

雖然女方家裡會給新娘子置辦嫁妝(當然也包括新衣服),但這些東西都列入嫁妝單子,是要有第三方“見證”的(甚至是在官府登記在冊的),不論是孃家出錢辦的,還是用男方給的那個“禮金”置辦的,都屬於“孃家”給的“陪嫁”,要有專人護送到婆家(俗稱“送嫁妝”)

5、從頭禮

所謂“從頭禮”,就是男方家裡要給新娘子從頭到腳,從裡到外置辦一身新衣服。其實,很多地方都有類似的風俗,只不過是叫法不一樣罷了。

在我的老家就有類似的風俗。我們結婚的時候,沒想著要麻煩老人,所有的東西都是我們自己置辦。所以,我提前根據自己的喜好買了七套新衣服(我和老公一起買的,準備迎親出門、拜堂、敬酒、鬧洞房、答謝賓客、三朝回門、新年認親等場合各一套)。

但是,婆婆還是給老公打電話,叮囑他記得給我從裡到外買一身衣服。我們都說已經買了七套衣服了,各個環節的都已經齊備了,日常穿的以後喜歡什麼樣的,隨時都可以買。

婆婆說“你們買的那是不一樣的,這是規矩”,讓我老公務必再去給我買一身,從裡到外,從頭到腳,連襪子,鞋子,一樣不能少。

為什麼明明我們已經把所有該準備的都準備齊全了,婆婆還一定要老公再給我另外準備一套,難不成還要有一套備用的?那麼,婆婆為什麼要強調這一套衣服“不一樣”,而且是“規矩”呢?這其中其實也是有說法的。

在舊社會,女孩子嫁出去就是婆家的人了,所以新娘子出門的時候不能帶走“孃家”的一針一線,如果新娘子出門帶了東西,就壞了孃家的財運。所以,遇到厲害的哥嫂,新娘子出門的時候,嫂子還會“搜身”,以防新娘子“偷帶”東西,把孃家的財運給帶走了。

所以,才會有了京劇《鎖麟囊》中薛湘靈唱道“那時節,奴嫁妝不下百萬,在轎中,奴卻是空手一雙”。不論新娘子的嫁妝有多少,出門上轎的時候,自己卻是一針一線都不能“私帶”的。

嫁妝裡面的東西不能動,難道要讓新娘子光著身子出門不成?為了解決新娘子的這個困窘,婆家就會在“新衣錢”之外,另外接辦一套衣服,在迎親前一天給新娘子送過去,這套衣服不在聘禮之列,也不屬於新娘子的“陪嫁”,而是屬於“婆家”的東西。新娘子穿著這套衣服出門,哥嫂就不能說閒話了。

所以,這不是一套衣服,這是婆家對新媳婦的體貼(解新娘子出門無衣穿的困境)、維護(她是我家的媳婦,有我們護著,別人想欺負她是不行的)之情,實在是一個非常暖心的舉動呢!

路遙的長篇鉅著《平凡的世界》中,孫少安娶賀秀蓮的時候,因為家裡窮,拿不出什麼聘禮來,賀家非常通情達理地表示“其他東西都不要,只要在迎娶的時候給賀秀蓮買一身紅衣服”,也就是說如果男方家條件實在比較差,聘禮都可以不要,但這身衣服不能少了。

當然,現在的女孩子出嫁,自然不會再遇到被“搜身”這樣的尷尬事了,但這個傳統卻在很多地方依然保留了下來。只不過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其中的緣由了。

其實,我們結婚的時候,我也是知道這個“規矩”的,只不過年輕人沒那麼多講究,我覺得已經買了那麼多了,不需要再添置了,但婆婆堅持。所以,老公最終還是單獨又去給我買了一身衣服,雖然他買的有幾件也並不是那麼合身(偏大了),甚至不符合我的審美,但我還是很開心,我領婆婆的這個情。

二、一件衣服,百樣心思:衣服的大小有何寓意?

雖然“從頭禮”的初衷是非常好的,但是,人的思想境界、性情、處事方式是不一樣的,難免會因為一套衣服,生出百樣心思。於是,衣服的大小,也就有了不同的寓意。

1、剛好合身:合心合意(衣)

中國的傳統服飾一般都是比較寬鬆的,綁帶的,基本上不存在大小不合適的問題;現在的衣服都是合身剪裁,有尺碼,男方買之前都會問清楚尺碼,所以,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大小合適的。

男方送過來的衣服尺碼剛好合適,這叫“合心合意(衣)”,表示婆家對這個兒媳、對這門親事都非常滿意,女方也對婆家、對這門親事滿意。

所以,絕大部分人就算是衣服稍微不合身,也會說合身。

2、衣服偏小:立規矩,下馬威

前面我們講到了,這套衣服是婆家對新媳婦的體貼維護之情,但偏偏就有那種心思歹毒,刻薄寡恩的人,趁機幹出一些齷齪事。

比如,有的婆家就會趁機給新娘子送去小一碼的衣服,意在給媳婦一個“下馬威”,提前“立規矩”,“警告”新娘子,進門之後要伏低做小,小心侍奉,小心做人。

當然,這本身就是比較下作的手段,是不光彩的,婆家自然也不會放到明面上,讓其他人看到自家刻薄寡恩,所以,通常都是選擇內衣、鞋子之類的,穿在裡面(或者被衣服蓋住了),除了當事人,誰都不知道。

別說是舊社會了,就算是咱們的奶奶、媽媽輩(也就是現在的婆婆輩),面對婆家這樣的行為,也是輕易不敢做出“拒迎親”的舉動的,絕大部分都只能忍氣吞聲的接受了。婆家看到女方家不敢反抗,就會在新媳婦進門之後隨意拿捏。

但是,也會有極少數比較硬氣且有智慧的新娘子(及孃家人),雖然為了名聲(舊社會“悔婚”對女方的影響要比現在大得多),不能“悔婚”,但他們也不會忍氣吞聲的吃這個啞巴虧,他們會用比較委婉隱晦的方式告訴婆家人:你們送來的衣服大小剛合適。

婆家自己乾的事,自己心裡門清,女方這話是給婆家留臉面(婆家給女方家“下馬威”的訊息傳出去,婆家也會被人說刻薄寡恩,名聲也就毀了),同時告訴婆家“你要敢刻薄我家女孩子,我家也不是吃素的”,新媳婦進門之後,婆家也就不敢再隨意拿捏了。

3、衣服偏大:寬容大度、包容

因為這個衣服買小了,意頭不好,所以,絕大部分的人家都會提前做好功課,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但是,有的人喜歡衣服貼身一些,有的人就喜歡衣服寬鬆一些,同樣碼數,不同版型的衣服,穿上之後的感覺也是不一樣的。萬一那個衣服版型比較瘦,而新娘子又喜歡穿寬鬆的衣服,給新娘子造成“衣服小了”的感覺,豈不是惹出事端?

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尷尬的局面,所以,婆家在買衣服的時候一般都儘可能“就大不就小”。拿不準的情況下,就儘量買大一點的。

那麼,就有人說了,如果女方家比較挑剔,衣服買大了,他們也會不滿意,怎麼辦?

千萬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為了避免被女方家雞蛋裡挑骨頭,他們提前準備了一個很好的說辭:

衣服偏大表示“寬容、大度、包容”。一方面表示婆家是寬容大度的家庭,在新媳婦過門之後,會包容她,另一方面是稱讚新娘子(女方家)是寬容大度的人(家),會包容婆家做的不夠完美的地方。

既然婆家已經給女方(家)戴上了“寬容大度”的“高帽子”了,衣服即便不合身,女方也只能選擇“寬容大度”一些,不計較了。否則,就是自認“刻薄小氣”。所以,一般情況下,也沒有人會因為衣服大了而生氣。

一件內衣毀了一樁婚,不論誰對誰錯,這件事沒有贏家。這件事當中涉及到的婚嫁文化習俗,現在人還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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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該不該和異性朋友互道晚安 應該保持距離的互相問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