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之道在於相互陪伴,婚姻之道在於相互包容。兩人在一起後對方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就會變得不一樣,自己也容易變得敏感多疑。這很容易導致兩人日常相處時產生矛盾,長此以往就會使感情走向無法挽回的地步。
主人公阿娟是一個漂亮且本分的姑娘,她老公在追她的時候對她很好,所以阿娟也就順理成章地嫁給了他老公。她本以為自己這輩子應該嫁給了幸福,後來才知道她自己嫁的居然是一個負心漢。
她和她前夫的婚姻還沒走過“七年之癢”就早早地夭折了。她老公在娶了她幾年以後就跟別人好上了,並且和他的情人搬到了國外定居,好幾年都不回國一次。於是阿娟心一狠就和她老公離婚了,自己帶著孩子獨自過日子。
出軌的原因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心裡不安分了,另一個是外面有更好的。阿娟的老公應該是屬於前者,心裡不安分了,換句話來說就是不愛了。但凡阿娟老公還愛著阿娟,他就不至於帶著情人在國外定居,而且一去就是幾年都不回。雖說阿娟已經和她老公離婚了,但是她老公那一家子人卻依舊阿娟依舊很好。
按理說阿娟婆婆知道阿娟與自己兒子離婚以後關係應該會變得更淡一些才對,但是她婆婆卻始終對她很好,簡直可以說是視如己出。不僅每年都給阿娟和孩子轉錢,寄東西,而且在她遇到困難的時候都主動過來幫忙。
阿娟說有一次她車禍住院一個多月,自己媽媽也正好才動完手術。她的婆婆就帶著所有的積蓄趕來到醫院去照顧她和孩子。她的前大姑子和大伯也忙前忙後地幫著處理各種事情。正是因為這樣,所以阿娟每年都會帶上孩子去老家看望他們。孩子的姑姑和伯伯家如果有大事,阿娟也會帶著孩子一起過去。有時候也把婆婆接過來和孫子一起住一段時間。
愛情不再,親情仍在,這可能是離婚後最好的狀態吧。兩個人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組合,而離婚卻只是兩個人的事情。不管自己對方愛或不愛,也不管是否已經離婚,婆婆依舊是婆婆,大姑子依舊是大姑子。離婚以後只是和對方的關係斷了而不是和對方所有的人關係都斷了。
1922年,詩人徐志摩與他的原配張幼儀離婚了,這是中國第一樁新式文明離婚案。他們離婚後並沒有老死不相往來,張幼儀跟他家的關係甚至因為這個事情走得更近了一些。徐志摩後來投資了一家服裝公司,而這家公司的總經理便是張幼儀。在張幼儀晚年,她還替徐志摩整理出了作品集《徐志摩全集》。
在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後,他的徐申如卻一直都對張幼儀母子很好。那年徐志摩母親去世,陸小曼作為徐志摩的現任妻子都被拒絕參加弔唁,而張幼儀卻能參加。在張幼儀從國外回來沒找到去處的時候,徐申如還把在上海的一座大房子送給了她。
山川會變,日月會變,時間也會變,但是那種刻在骨子裡的親情是不會被輕易改變的。一段失敗的婚姻並不可怕,那只是和你過一輩子的人需換人了而已。雖然他人走了,但是他曾經帶給我們的幸福和喜悅依然還在。
婆媳之間的親情和姑嫂之間的親情關係雖然是靠自己和物件之間的愛情建立起的聯絡,但是在後面的相處的過程中這種關係已經擺脫了對自己另一半的依賴。這個時候自己跟另一半家人的關係已經可以完全獨立出來了,所以即使自己和另一半離婚了也可以依舊和對方家人保持著良好的關係。
夫妻之間的感情線已經斷了,但是並不意味著跟對方家裡的感情線斷了。該聯絡的還是的聯絡,該幫助的還是應該幫助,因為夫妻之間的過節和別人又有什麼關係呢?
今日話題:你覺得分手後應該斷絕跟對方有關的一切聯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