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共事”,才能清楚地瞭解一個人。
婚姻生活是最親密的“共事”,戀愛時的花前月下、你儂我儂,被柴米油鹽、家長裡短漸漸消磨,雙方都回歸最本真的樣子。不同的原生家庭,不同觀念的碰撞,有的看清楚之後繼續愛,有的磨合失敗,分道揚鑣。悲情的看到莫過於“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溫情的莫過於“夫妻本是同林鳥,風雨來時共擔當”。
男人之間隔三差五小聚一番,推杯換盞間彼此即是最鐵的哥們兒;閨蜜或徹夜長談,分享彼此的秘密,或一起逛街購物,一起美容休閒。某位工作和生活遇到困難有所求,抑或涉及到利益需要取捨時,才是考驗友情的時刻。
同事間每日一起工作,風平浪靜。臨時增加的工作任務、突發事件的處理、名利面前是一個人最真實的面貌。
“事”是試金石,“共事”是認識彼此的方式,“不能共事”是對一個人最大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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