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冬日的午後,我在家附近偶遇同公司的一個年輕女孩。她獨自走在路邊的人行道上,低著頭,若有所思。
我站在路的另一邊愉快地招呼她,問她怎麼會在這裡?她抬起頭,對我淡然一笑,沒有回答。
後來從其他同事口中我才得知,那天,她在等她的"男友"。不久之前,男友突然發來"分手"的訊息,她無法接受,想要當面問問他分手的原因,但男友堅決不肯再見面。
我不知道在我遇到她之前,她已經在那裡徘徊了多久,我只知道,她想見的人始終沒有出現。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知曉了原因又能怎樣?誰也留不住一個要走的人。但身陷感情囹圄的人哪有什麼理智可言?我們哭過,我們鬧過,我們呼喊,我們理論,我們用盡一切辦法試圖去挽留對方,最終感動的卻只有自己,傷害的也只有自己。而在不愛的人眼中,我們給予的一切都是負擔。
不是沒有怨恨過,怨恨他的無情,怨恨他走得如此決絕,甚至不肯回頭再看我一眼。
總是要經歷一些事後,我們才會明白,"決絕"才是離開的正確姿態,是那個人給予我們的最後的尊重。
同公司的小趙是個熱情大方的女孩,即便在年輕男同事面前也毫不忸怩作態,在同期進入公司的新人裡很是惹眼。大家都以為像她這樣的女孩應該不乏追求者,也許很快就會結婚。但是,當和她同期的同事們一個個都結婚、生子,從前一起玩的小夥伴越來越少時,她卻依然獨身一人。漸漸的,公司裡流言四起。
原來,小趙不是沒有喜歡的男孩,只是她喜歡的男孩都沒有那麼喜歡她,卻貪圖被人喜歡著的虛榮,與她樂此不疲地玩著曖昧的遊戲。後來,男孩們玩累了,接二連三地結了婚,新娘都不是她。小趙卻身陷遊戲之中不能自拔,成了一個聲名狼藉的女孩。
決絕的離開總好過曖昧的糾纏不清。對於一個愛而不得的人來說,哪怕是一個同情的眼神,都足以教人淪陷。
如果不能帶我到遙遠的以後,那就放我自由。痛不欲生雖然再所難免,但至少我還可以保留一點尊嚴。
時間可以淡化所有的傷痛。終有一天,你會發現,那個曾在我們心目中閃閃發光的名字,在不知不覺中早已黯然失色,你幾乎要懷疑自己是否真心愛過。
高中時,我喜歡上了鄰班一個男同學。那是個如《情書》裡的柏原崇般耀眼的男孩子,而我既普通又平凡,自卑且驕傲,只敢默默地喜歡著他。
記得那時我一有空閒就偷偷一個人躲在教室裡折幸運星,裡面寫滿了我喜歡他的心情,耳邊迴圈播放著楊丞琳的《帶我走》。是的,即便自卑如我,也還是暗自希冀著他能聽到我的祈禱,他能發現有個女孩兒在悄悄地喜歡著他。我甚至幻想著,也許有一天,他真的向我走來,牽起我的手,帶我走。
喜歡一個人的心情是藏不住的。不久,班裡人人都知道了我在暗戀鄰班的男生,訊息很快就傳到了鄰班。起初我很害怕,又有些害羞,繼而竟生出了一絲絲期待,期待著他的迴應。可是,什麼也沒有發生。
有一次課間休息時,我在人頭攢動的走廊裡與他相遇。他遠遠地看見我,旋即把頭扭向一邊,想要若無其事地與我擦身而過。有好事者卻突然將他推向了我,他極力穩住身體,像是自言自語似的說了句“對不起”,然後低著頭,嘴角含著似有若無的笑,匆匆離去。從始至終,他都沒有看我一眼。
這是我和他僅有的一次交集。我想,他也許是知道我的存在的,只不過他選擇了不予迴應。
高考結束後的一個午後,睡意朦朧的我接到同班同學的電話,他在電話那頭催促我一起去唱歌。我推阻再三,只想繼續倒頭大睡。情急之下,同學脫口而出:你快來吧!他也在。我愣了一下,最後還是堅決地說,不去。
有時感情似乎只存在於彼時彼刻,我們自以為海枯石爛、痛徹心扉的愛戀一旦度過了那個時刻,就再也掀不起一點兒漣漪。不經意間觸動回憶,興許還能生出些一笑置之的坦蕩,以及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