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叔今年43歲離異兩次,第一次離婚的原因表叔說是女方不孝順他父母,跟他父母有矛盾他家暴女方,第二次離婚的原因是女方花他錢不孝順他父母。第一段婚姻存續五年,女方生育兩個孩子,離婚時女方淨身出戶,兩個孩子撫養權歸表叔所有。第二次婚姻存續三年女方無生育子女,離婚時淨身出戶。表叔洋洋得意的笑著跟我們這些親戚說兩個老婆沒佔到他一分便宜,我聽著只覺得心中惡寒!前幾天表叔打聽到我的一個同學離異無孩,提出把那個同學介紹給他,理由是我那同學是離異沒孩子又是老師可以幫他照顧兩個孩子(同學29歲幼兒園老師婚史半年屬於閃婚閃離)。我生氣就懟回去說你那麼大歲數帶兩個孩子無房無車無事業想得真美還想找免費保姆給你帶孩子?表叔瞬間炸了戾氣重的嚇人,說什麼一個離婚的女人還想找什麼樣的?是老師又怎麼樣不也離婚了?不也快三十了?我反擊他人家這輩子找不到男人都不找你這樣的,然後表叔就罵這世上沒好女人了,女人都愛錢愛帥哥,我聽著只覺得可笑!一大把年紀還沒活明白一身戾氣永遠都是別人的錯,卻對自己如此自信!想跟他爭辯卻也覺得無用!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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