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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過日子,要想過得和和美美,最重要的就是要“拎得清”。

對於丈夫來說,要拎得清小家庭和大家庭的關係,懂得在婆媳中間找到平衡點,明白自己和父母和妻子的關係,不過度要求誰為誰付出,更不會去道德綁架誰。

對於妻子來說同樣如此,拎得清小家和孃家孰輕孰重,明白在所有的親密關係中,妻子和丈夫的關係才是一體的。

拎得清的夫妻,大多習慣為彼此考慮,把夫妻關係看得比任何關係都重要,內部有矛盾關起門來解決,與外部發生矛盾也能馬上一致對外。

就如巴爾扎克所說:夫妻間是應由相互認識而瞭解,進而由彼此容忍而敬愛,才能維持一個美滿的婚姻。

不過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縱觀那些關係緊張的夫妻,你會發現很多夫妻在日常相處中別說相互容忍和敬愛了,連“拎得清”都很難做到,就像我的讀者夏萍。

可問題是,親人之間的幫忙,怎麼幫才是關鍵,“扶弟魔”的幫是無底線、無分寸,我常勸我的讀者不要過度幫扶孃家弟弟,不是讓你做個冷酷無情的人,而是勸你量力而行,能幫就幫。

夏萍如今陷入小家和大家的矛盾中,一邊是丈夫一邊是親弟弟,她問我:你說的道理我都明白,可是那是我親弟弟啊,我能眼睜睜看著他受苦嗎?怎麼就沒有人明白我的心理?

夏萍和老公結婚五年了,也做了五年的丁克族,兩人戀愛那會兒就說好了不要孩子,畢竟都是工薪階層,養孩子成本高,又不想把精力和時間全部都給孩子,給不了孩子無私的愛和高質量的生活,不如不養。

不過夫妻倆的二人世界過得並不如意,夏萍和老公雖然沒有孩子,但是她弟弟結婚早,生孩子早,人又不怎麼上進,養個孩子哪哪都缺錢。

夏萍賺錢不多,但是看到弟弟一家的生活過得艱難,總不忍心讓他吃苦,每月的工資基本上都補貼給了弟弟,要麼是給孩子買玩具買衣服買吃的,要麼是弟弟手頭沒錢給他一些。

兩口子為了這事兒三天兩頭吵架,夏萍老公非常反感她的孃家人,小舅子在工作上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沒個穩重勁兒,孩子養不起憑什麼要他們來負擔。

夏萍卻不這樣認為,她覺得自己上班賺錢,自己的錢想給誰就給誰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別人管不著。

兩個人矛盾不斷,再好的感情也經不起這樣的折騰,這才結婚五年,夫妻就離了心,甚至鬧到了要離婚的地步。

導火索是夏萍弟弟的離婚,弟媳婦受不了這種沒錢的日子,離婚後扔下個孩子就走了,弟弟的日子過得就更難了。

每次夏萍回孃家,母親跟她一聊起弟弟,總要抹眼淚,說自己不中用,現在年紀大了連孫子都帶不了,孩子跟著他爸過得那叫什麼日子啊,本來就沒錢,帶著個孩子以後就更難娶到老婆了。

剛開始夏萍安慰母親等孩子大一點就好了,她也會每個月幫弟弟一些錢,起碼不能讓孩子受苦。

前不久夏萍回孃家,母親又聊起弟弟的事情,問夏萍:“你倆沒孩子,壓力比你弟小,賺錢雖然不多,但比你弟強多了,要不就先把孩子接過去幫忙養幾年,我看你也挺喜歡孩子的”。

母親這麼一說,夏萍心動了,自己沒孩子,又不討厭孩子,反正弟弟的孩子也是有血緣關係的人,她養也是一樣的。

心裡一合計,回家便跟老公商量著想把小侄子接到身邊養著。

沒想到老公聽了這話當場拒絕,並表示別說自己沒錢養,就算有錢也不會養別人家的孩子,你要喜歡孩子咱們可以自己生。

夏萍聽了這話瞬間炸了,自己的親侄子怎麼成別人了,我的確喜歡孩子,但我不想自己生,我就喜歡養小侄子。

因為這事兒鬧了小半個月,孃家那邊弟弟把孩子的東西都收拾好了,就等著夏萍去接孩子,小家這邊老公是死活都不讓她去接。

夏萍問老公:“我弟離婚了,他的孩子我養怎麼了?他一沒錢二沒老婆,自己帶著個孩子,你讓他怎麼生活?將來怎麼找老婆?你這個人怎麼這麼自私啊!告訴你,這個孩子我養定了!”

夏萍的老公煩不勝煩,在她又一次質問後回答道:“好,你弟弟的孩子你可以養,但我有個條件。”

夏萍以為老公終於想通了,別說一個條件,十個條件她都答應,但沒想到老公接下來的話卻讓她驚住了。

“先把婚離了,孩子你想怎麼養就怎麼養。”

男人提離婚的第二天,便把離婚協議書打印出來簽了字交給她,夏萍賭氣也簽了,但倆人遲遲沒有去辦離婚手續。

夫妻倆互相僵持著,誰都不退步。

夏萍問我:我們雖然不富裕,但比弟弟過得好,幫他分擔一些壓力,孩子跟著我們過,我的想法哪裡有問題?怎麼就鬧到了這個地步。

夏萍錯在哪裡?三個字“拎不清”。

首先,拎不清幫扶的界限

為什麼那麼多喜歡幫扶孃家的妻子,婚姻都無法長久?界限很重要。

很多人覺得那是生我養我的父母,我不忍心讓他們受苦受累,所以他們有什麼要求我都會滿足。

就像夏萍,見弟弟過得不好,母親再一哭訴,她就忍不住要去幫襯。

該幫襯過得不好的兄弟姐妹嗎?當然可以。

不過這種幫扶的度要自己把握好,切不可事事都幫,更不可委屈自己去幫襯別人。

像夏萍這種每月發了工資拿去幫襯弟弟的做法,我是非常反對的。

有句話叫“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他沒有生存的技能、沒有賺錢的渠道,你教他如何賺錢,這當然可以。

但如果他過得不好又沒什麼本事,你心軟不停拿自己的錢貼補給他,讓他的日子能夠好過一點,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你幫得了他一時,幫得了他一世嗎?他如果一直依靠你的幫助才能生活,他就成了你的負擔,這並不是你的義務,你又要承擔到何時?

所以,一定要清楚幫扶的度,無底洞你填不滿,更沒有能力去拯救別人。

其次,拎不清和丈夫、和孃家人的關係

過去有句老話叫“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意思是女兒一旦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了。

現代社會當然不能這樣講,女兒就算嫁出去做了別人家的妻子、兒媳,那也依然是孃家的女兒。

思想的進步同樣帶出了一些不好的現象,比如女兒“沒斷奶”,太媽寶,夫妻倆有點小事兒就要往孃家告狀。

再比如就像夏萍這樣的,拎不清和丈夫、和孃家人的關係。

實際上,在親屬關係的排序裡,夫妻關係永遠是第一位的。

互相尊重是前提,夏萍想養侄子,把不屬於小家庭的責任攬過來,首先得問問丈夫的意思,丈夫若不同意,那麼這事兒就別再提。

而不是去說服丈夫養這個孩子,把不屬於丈夫的責任強加在丈夫身上,這不是丈夫自私,而是夏萍的自私。

就算你的生活過得比你弟好一百倍,那也不是你非要拉著伴侶去養侄子的理由。

婚姻關係裡,妻子和丈夫的利益是一體的,記住這一點就不會把關係變得多糟糕。

道理都講了,該怎麼做,能否想得明白,就看你自己了。

今日話題:

你覺得夏萍該養弟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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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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