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是各種人際交往中出現的彼此分歧或矛盾,既有各自的關切與相互需求滿足的差異,也有表達和交流不到位的影響。在遇到這種誰都極力迴避和不願面對也不想接受的困境時,一個人的溝通能力就顯得特別的重要了。
面對的能力。各種矛盾產生的原因大都是不能同時讓當事人都感到滿足和滿意造成的。能夠面對矛盾,而不在乎自身的尊嚴和地位等所謂的面子,願意真心實意地來面對,不但需要一種真誠友善的能力,也需要一種不迴避,不推脫的實際面對能力。
合作的能力。無論什麼原因導致的分歧或矛盾,都需要在當事人共同合作,彼此尊重的情況下才能夠順利的溝通。這種合作既有態度上的主動積極,也有行為上的及時響應,合作不但是溝通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問題最終解決的保證。
配合的能力。在當事人們積極的合作溝通中,一方或雙方的積極配合彼此的訴求,提出的建議等,才是繼續推動問題解決的核心。互相配合不僅有利益矛盾的不斷減少,而且有助於問題的分解和逐個解決。
協調的能力。各種問題的焦點既是矛盾的核心,也是需要在溝透過程中始終圍繞的協調中心。協調中既需要彼此的互讓,也有對之前矛盾焦點的利益調整,是對在互相都能接受範圍內的利益再平衡,需要當事人都拿出誠意和善意來達成新的共識。
化解的能力。在溝通中,有時候難免會遇到一些互不相讓,難以協調的矛盾焦點,不但阻礙著問題的進一步解決,也左右著彼此下一步態度的好壞。化解能力是溝透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往往起著突破一點,而影響全面的積極主導作用。
解決的能力。溝通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各種分歧或矛盾得到徹底圓滿地解決。因此,凡是有利益問題朝著預定方向發展的溝通方法和措施,都是值得肯定的;只要是為了能夠使問題得到徹底圓滿解決的能力,都是對一個人溝通能力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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