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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一個人的思緒,越想控制,有時越是蔓延。直到回憶洶湧,將自己淹沒。

即使一遍遍地,尋找著那個人在某時某刻,對自己的在乎,留下的身影,刻下的溫暖,但眼睛好似失了明,總是在迷失。

在一廂情願中的失愛之人,即使心碎地離開,也會帶著些倔強。只要那人那情,不找上門來,就想猛吸一口氣,將所有的情緒,全都憋在自己心裡。

總想著,不要回頭,不要回頭。可其實,自己的心,不知道回了多少次頭。

只是當我們回望的時候,那人早已不見,不知是去了別處遊蕩,還是在哪兒流連忘返。

也或許,那人從未想過“歸返”,是我們,高估了自己在那段感情中的位置。

曾經那麼愛,那麼努力追尋,那麼刻意靠近時,都沒能走進的心,分別之後,便更是枉然。

曾以為分分合合,在情侶之間當是尋常。只是意料之外,它並不是在每對戀人身上,都會應驗。

即使我們走的時候故作決絕,假裝灑脫,這些全都被對方看在眼裡,卻仍然只能看著那人越走越遠的身影。自己,只能從最初的“氣鼓鼓”,到之後的“心虛虛”,再到最後的“神飄飄”。

神情一點點決堤,心一寸寸失守,就連腳步,竟也開始蹣跚。

有時候會想,如果自己一直留在原地,終有一日,至少會等來那個人的回眸。

卻沒想到,回眸是等到了,只是讓自己更加如墜冰窖。

朋友阿彩(化名)曾這樣痴守著一個人六年,本以為自己這般為情地執著,被那個人看在眼裡後,會收穫期待已久的圓滿。

六年後,那個人確實來了,只是不是一個人來的。他帶來了一群朋友,大部分阿彩(化名)以前也認識,只不過不熟。

本以為,是兩個人的約會,不曾想,卻只是作為“朋友”之一,參加他的一場聚會。

而阿彩(化名)有所察覺的是,在那場聚會里,她似乎成了一個眾人“瞻仰”的小丑。大家邊吃邊聊的間隙,都忍不住用眼角餘光看她,似乎所有人都將她當作什麼展品在觀看。

後來才知道,當時在場的,還有一位女孩也是他的前任,令大家目光逡巡往復的,便是這兩位前任和這個男孩之間的神色。

將兩位前任約到一個飯局,除了阿彩和那個女孩,其他人都帶著看戲的心思,而那個男孩,卻能在其間“遊刃有餘”。

如此驚喜的“回眸”,確實讓人回味不已。

即使多年後的現在,阿彩(化名)想起當時的自己,仍忍不住感嘆,覺得自己傻得可以。

其實這些年來,那個人的不聞不問,他的轉身另結良緣,他只在失落難過時找她尋求安慰,卻對她屢屢丟擲的“訊號”視若無睹。她早就該明白了,那段情,怎麼可能還在?

別想了,他根本不愛你。

這句話既是說給一個叫做阿彩(化名)的女孩聽,也是寫給更多還在愛中偏執的傻姑娘。

因為,但凡他對其還有一丁點喜歡,又怎會感覺不到她言語之間的留戀;若是他心裡還有一寸她的位置,又怎會將她置於那樣的“局”間。

男人哪會真的那麼遲鈍,那麼傻。如果有,那也一定是在不愛,或不夠愛的人面前。

這樣的人,如何等待守望,都必定是枉然。因為,一個人經過某處景點,沒覺得有什麼特別,更沒真的放進心間,何談往返?

說到底,於此情此景而言,他只是經過。我們,又何必再自苦於斯情,自困於故地。

說不定,也有人在等著我們的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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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兩性交往,走到這3步,就離"靈魂伴侶"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