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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申明一下,我不是在引戰,只是想拋磚引玉,看看大家這麼想的。

第一我想糾正一個觀點

雖然新的法律已經出來了,但是沒有這麼針對好嗎,人家說的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財務,還有這1042條不是新的法條,很早就有了,能別過度解讀嗎?

說真的咱們這些普通人誰家會獅子大開口要個幾十萬上百萬喲,不都一萬到幾萬塊嗎?再說了這些錢不都用在了小兩口的家庭和婚禮上了嗎,女方也是有陪嫁的,為啥會有這些莫名其妙的言論。

呵,你們在看看這個,簡直無話可說

懂了嗎,勸誡大家耍朋友的時候,不要同居。太恐怖d(ŐдŐ๑)。還有這個:

嘖,至於嗎,有這麼嚴重。

很多人覺得要彩禮很勢力,想說真的,讀過書的都知道生物的本能就是趨利避害。

我個人贊成這樣的或許很現實但是很理智,至於這個還是算了吧,家裡有礦高攀不起。→_→

我個人比較贊成的就是門當戶對,不是嫌窮愛富而是希望生活習慣思想情感得到共鳴,這樣也會減少很多的家庭矛盾。

而彩禮我覺得要給,這是祖輩留下來了經驗。彩禮代表男方家庭對女方的重視肯定,而陪嫁是女方父母對女兒婚後生活的祝福。

這是我的個人看法,你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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