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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的《史記》寫道: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獲取利益,是人們做一切事情的出發點。趨利,是人的本性。

親戚們打交道,捧高踩低,不念親情,是為了利;同學聚會,過得不好的人被遭冷落和嘲諷,過得光鮮亮麗的人被人吹捧,是為了利。甚至,同樣是父母十月懷胎生下的,賺錢的子女比賺不到錢的子女更受父母待見,也是為了利。

在利益的面前,很多感情不堪一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可能會經不起考驗,朋友之間的友情可能會經不起考驗,男女之間的愛情也可能會經不起考驗。

《傲慢與偏見》中,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

“只考慮金錢的婚姻是荒謬的,不考慮金錢的婚姻是愚蠢的。”

考慮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利益,並沒有錯,可是,如果你為了一己之私,做了損人利己的事情,影響到了愛人的利益,往往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01.在我21歲那年,我媽媽想要二胎;

27年前,吳女士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家庭裡。

新生命的降生,給家庭帶來的應該是喜悅。可是,當爺爺得知新生兒是個孫女的時候,沉默不語。

“媽媽曾經告訴我,我出生後,爺爺在曾祖的墳前靜坐了一整天,家裡的氣氛變得十分緊張。”

吳女士的爺爺有這樣的反應,其實也算正常。吳女士的爺爺一共有三兒一女,三個兒子均已成家立業,都生了女兒。作為一個思想有點兒守舊的老人,吳女士的爺爺難以接受自己沒有孫子的事實,覺得愧對列祖列宗。

雖然爺爺對吳女士是姑娘一事感到很遺憾,但是他並沒有虧待過這個孫女。兒子和兒媳婦去工作的時候,他和老伴精心照料著孫女,教她學習,給她做飯洗衣。

在爺爺的嚴格督促下,吳女士自幼成績優異。在孫女上高中的時候,吳女士的爺爺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陪讀了三年。上大學的前兩年,兒子的經濟狀況不佳,吳女士的爺爺拿出了自己的養老金,給孫女交了讀書費用。因此,吳女士對爺爺一直很感激,也很孝敬,對老人家的要求從不違背。

吳女士21歲那年,媽媽告訴她:“女兒,我想給你生個弟弟。”

02.媽媽給出的理由,說服了我,讓我接受了弟弟的存在;

一開始,吳女士覺得媽媽要二胎的決定荒唐無比,堅決反對,可是,媽媽給出的理由說服了她。

吳女士的媽媽要二胎,大概有4條理由。

第一條,吳女士的媽媽當時只有46歲,身體很是硬朗,醫院也說她符合備孕的要求;

第二條,吳女士的爺爺已經時日無多,沒有孫子是他最大的遺憾,生二胎是為了盡孝;

第三條,吳女士的父母有工作有收入,可以養得起孩子;

第四條,若是吳女士有個弟弟,以後也有個依靠,萬一被婆家欺負了,弟弟可以幫姐姐主持公道。

外婆也支援吳女士的媽媽要個兒子,勸說外孫女:“你是個姑娘,早晚要嫁人的。你嫁人之後,你爸媽就會很孤單,膝下有一個孩子,可以打發寂寞的時光,也可以盡到孝心,給他們養老,不也能讓你少一些後顧之憂嗎?”

最終,吳女士接受了弟弟的存在。

03.談戀愛期間,我未告訴男友我有弟弟這件事情;

24歲那年,吳女士有了戀情,與一個男孩子談了戀愛。

得知吳女士脫單了,吳女士的媽媽給她提了一個建議:“你最好別告訴你男友你有一個小22歲的弟弟的事情,不然,他可能會覺得你負擔大,選擇跟你分手。”

雖然吳女士不明白媽媽的意思,但是她很珍惜自己的這份感情,不希望有任何問題存在,於是,她接受了媽媽的建議,沒有告訴自己的男友她有個弟弟的事情。

吳女士在一家國企上班,每個月的工資在七千左右,弟弟出生後,父母沒少打電話問吳女士要錢,出於孝心,吳女士都給了。因此,她每個月可以花在自己身上的錢大概在五千左右。

吳女士的男友是一名銷售,業績比較突出,月薪在8000左右,好在,作為獨生子的他經濟壓力很小,父母早已為其準備了婚房和彩禮。

我有一個弟弟,比我小22歲,這件事情吳女士瞞了男友三年,直至他們決定結婚。

04.男友選擇分手,讓我感到無比困惑;

三個月前,吳女士帶著男友回了老家,去見自己的父母,商討結婚的事情。

“我回家的時候,我弟弟被外婆接走了,我男友便沒有看到他。可是,我男友出去轉了一圈,跟鄉親們聊了幾句,知道了這件事情。”

面對男友的質問,吳女士一家人感到十分尷尬,只好承認了這件事情。吳女士的男友沒有給他們一句解釋的機會,丟下一句“分手吧”就上了車,揚長而去。

慘遭分手,27歲的吳女士無法接受,打電話質問男友:“我5歲的弟弟有我父母養,關我什麼事?再說了,以後有弟弟幫我照顧父母,我們可以省很多事情,不好嗎?”

對此,男友只是說道:“關你什麼事情?你是真不懂還是故意坑我,你自己心裡清楚。在你隱瞞我三年之久的時候,我們的感情就到了盡頭。”

05.謊言,是無法換來婚姻的。

在跟我訴說這件事情的時候,吳女士的語氣依然是那麼憤憤不平,認為自己的男友是個渣男,對感情不負責任。實際上,這件事情到底是誰的錯,一目瞭然。當吳女士選擇隱瞞男友的那一刻,她就觸碰到了愛情和婚姻的一條底線,那就是撒謊欺騙對方。準確來說,他們一家人都在算計對方,想要等到木已成舟的那一刻。

作家池田大作說過這樣一句話:

“信用是難得卻易失的,費十年工夫積累的信用,往往由於一時的言行而失掉。”

紙是包不住火的,即使你費盡心思瞞住了對你不利的事實,讓對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你結了婚,真相也早晚會曝光。到時候,愛你的那個人被你欺騙得越深,就會越恨你,你們分開的機率就會越大。

在為人處事上,別把別人當傻瓜,別想著算計別人,讓別人為了你的一己之私買單。你算計得越多,虧損得就越大,最後,你很有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

尊重彼此的基本知情權,既不要原諒那個惡意欺瞞你的人,也不要做欺瞞對方的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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