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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見,驚異,再見,平靜,回見,釋然。人生的過客終究是過客,但往事猶如走馬燈,再次浮現眼前。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

2014年,7年前,可以說是我人生當中最為慘烈的一年之一,自從2006年開始,從沒吃過藥,去過醫院的我,有足足的半年時間,奔波於各大醫院:急性咽炎,急性鼻炎,急性扁桃體周邊囊腫,扁桃體切除手術,蕁麻疹,抑鬱症。。。。。。而這一切,都源於一場本不該相遇的驚魂。

“能搭個車一起走麼”這是故事的開始

故事的男主角,我們暫且稱他為D先生吧,這位D先生,我曾經深愛過他,曾經痛恨過他,而如今,他只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陌生人存在於記憶中,及以後朋友們的口耳相傳中。

我與D先生曾經在一家公司工作,我任職銷售,而他任職文案工作,初次遇見,便一見傾心。出於個人私心,我試探性的添加了他的微信,其實已經超越了工作範疇,有讓人懷疑的理由,但出於禮貌,雙方互加,仍然是說得過去。其實,我要感謝騰訊當時並沒有三天可見,透過朋友圈的瞭解,我知道了他的她的存在,於是乎,放棄在瞬間。不能當第三者,這是底線。

事情的轉機出現在2013年的12月24日平安夜,由於公司加班,回來之後已經沒有車了,便問我“嘿,能搭個車麼?”“請便”。

2014年的1月份,曾經是我認為我人生當中度過的最愉快的一段時光,我與D先生雙雙辭職,遊在四川,走在春熙路,留在寬窄巷……雙方相逢恨晚,約定終身……時至今日,每當聽到趙雷的《成都》,我還會條件反射的想起這個人,想起那段日子。

春花秋月何時了,夢裡花落知多少

短短的2個月時間不到,我們中間便出現了裂痕,“起因是前任與現任”。由於曾經D先生的朋友圈鋪滿了前女友的照片,而經過了2個月的磨合,我認為時機成熟了,應該宣佈了一些東西了,但D先生就像保守商業秘密一樣,小心翼翼的封鎖著訊息。因為此事,我們也發生了近兩個月以來的第一次爭吵,一吵便是兩個月之久。其實現在想想,真的是好幼稚的想法,好幼稚的事情。為了滿足自己的佔有慾,我無時無刻不在猜忌,輕則翻手機查資訊,重則奪命連環CALL其實這麼多事情,只有一個目的,便是要在他的朋友圈的社交媒體證明我的存在。而D先生仍然無動於衷,漸漸的,我妥協了。D先生的目的不戰而屈人之兵達成了。有一天我和D先生閒來無事,在車裡玩起了真心話大冒險“如果我贏了,你敢在朋友圈發一張合照嗎”“……”其實那一刻,我是絕望的。

曲終人散的寂寞,劇中人才懂

無論是什麼事情,種種的問題積累,都被一根稻草壓死。2014年的6月10日,由於開車無法看手機,本是一個工作電話,卻打到了D先生的手機裡,由於之前的種種爭吵及不勝其煩的應付問答,情緒瞬間爆發的D先生操著電話,狂噴“我覺得你有病,你去看看病吧,你快去看看病吧”曲終人散,謝幕。這根月老搭錯的線,6個月之後,終於不留餘力的瞬間崩斷。

於是,2014年的下半年,我真的跑遍了所在城市的醫院。這段感情,傷的實在太深。以至於身體要為自己脆弱的心靈買單。曾經在那半年,我做好了死的準備;曾經在那一半年,吃過抗抑鬱的藥,暈的無法動彈;曾經在那半年,連撞三車;曾經在那半年,我一直想知道,我錯在哪,但終究沒有答案。

時間會沖淡一切

2015年,我意識到,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再這樣下去,就真的廢了。雖然有時還會想起,有時還會心痛,但至少已經是隱隱作痛了,你要問我,“恨D先生麼”“恨”

2016年,我認識了我的那個他,他們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我的他彌補了他沒有給我的一切,但你要問我,如果能選一次,你是選現在的他,還是D先生。說實話,我無法回答

2017年,我和我的他,走入了婚姻,他是我的合法丈夫,我是他的合法妻子。而朋友在一次聚會上告訴我D先生找了個領導家的千金,但千金卻不本分,到最後自己鬧了個男小三,那一刻,我不知是該替他憂愁,還是偷著笑解恨。

2018年,我已經很少想起D先生,偶然想起這段往事,我開始反思,是否是因為我的不成熟,而導致了那時的結果,但回過頭來,我面對的是實實在在的家庭,這段情,已經成為了一段歷史。

2019年,寶寶誕生。我有了自己新的使命,自從有了寶寶這個新生命開始,我學會了放下,原諒,寬鬆,祝福。

2020年,我與D先生相遇,四目無語。皆為過客。

2021年,D先生走入了婚姻,我祝福他。

曾經有這樣一個故事,讓我感受頗深

一位窮苦的書生,和未婚妻早已定下婚約。好不容易盼到了自己的大喜之日,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書生承受不了這種打擊,從此一病不起。

在一次拜佛之時,請求佛祖為他指點迷津,於是,佛祖把他帶回了前世。

書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從這兒路過的人,都會看上她一眼,然後搖搖頭,走了。

其中有一個路人,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走了。

又路過一人,在女屍旁邊挖了一個坑,小心翼翼地將屍體掩埋了。

書生不解地望著佛祖,不明白為何讓他看這些。

佛祖解釋道,其實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那個未婚妻的前世,而你正是那個路過她身邊,給她穿上一件衣服的路人。她今生和你相戀,只為還你一個情。

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便是最後把她掩埋的那個人。那人便是她後來所嫁之人……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再見吧,D先生,祝你幸福,永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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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帶著婆婆再嫁人,我想給現任丈夫生個孩子,被他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