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多數女人婚後都是不願意與公婆同住的。因為,不僅需要面對時刻可能發生的婆媳矛盾,也會給自己的婚姻,帶來許多危機。
而就在諸多女子,為了婚後不與公婆同住,努力奮鬥時,身邊一位時值二十八歲的女青年,對此卻有完全不同的表態。
“我喜歡和公婆同住”說這句話時,是在相親後的一次約會上,與那個她感覺還不錯的“準男友”。當時,她語氣非常肯定,並且,對於很多人在這個問題上,會和她站在對立面,表示非常不解。
她只是不知,為何自己都表示願意和公婆同住了,對方卻一臉冷意。
與部分女性想法不同的是,她喜歡婚後和公婆同住,主要歸結於兩個“好處”。
一個是,能繼續享受長輩對自己生活各方面的照顧。因為在婚前,她也幾乎一直都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平時家裡的生活用品,以及日常飲食,也從來都不用她操心。
這樣的生活狀態,她並不想因為結婚而中斷。而且,她也確實不擅長,也不太願意,讓自己的生活完全為了這些生活瑣事,而輾轉奔波。
而另一個“好處”,就是不希望被孩子捆綁。她坦言,與公婆住一起的好處,除了可以讓他們照顧自己日常的生活起居之外,還可以順帶將孩子一起照看了。
這樣,即使作為女人,作為母親,她婚後也能擁有自己的空間,言行上有更多的自由。
但當她說出這兩點理由後,不僅沒能得到那人和朋友的認同,反倒被群嘲“天真”。
隨著父母輩年齡的增大,他們照顧他人的能力,實際上是處於一個快速下降的過程中。反之,因為身體上漸不如前,他們對於很多事,會變得有些力不從心。
渴望被照顧,也會慢慢成為他們想和兒子兒媳同住的原因。這方面來說,兩者之間的矛盾勢必會產生碰撞。
另外,對於她的“天真”,有人提出了終極問題,“既然是娶一個被照顧的兒媳進門,那為什麼非得是你呢?”
確實,現實中,如若一個女人結婚,是為了找人接替自己的父母,對自己全方位照顧的話,那是不是對方在娶兒媳時,也應該思考,這個人是否值得呢?
終究,婚後和公婆同住,期待著被公婆像自家父母一樣,任勞任怨地,給予自己全方位的照顧,這樣的想法確實有些不切實際。
因為,這樣的情況下,首先,就要談到公婆的“待遇”問題。
比如,兩個女人之間,當發生分歧時,這個家到底聽誰的?此時,作為平時給予照顧的公婆,必定是不會讓步的。因為,給予照顧的他們,儼然還是“一家之主”的狀態。
另外,就是公婆如此付出,除了日常應該給予的生活費以外,如何都應該考慮,適當給其發些“工資”。如此,其實相當於給自己的生活,增加了一部分壓力。
再則,就是在帶孩子的問題上,女人真的能放心將孩子交給長輩帶,自己做“甩手掌櫃”嗎?
從現實層面來說,即使公婆樂意,也有這樣的精力和財力。但一個生了孩子,就對其不管不顧,只顧著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女人,多是被人“詬病”的。
而且,孩子以這樣的方式長大後,也必定不會如她所願,為她尋找到一個,願意繼續照顧她的“好兒媳”。
說到底,這個想法幼稚的點在於,只在乎著自己的需求,並且天真地認為,公婆也應該同自己的父母一樣,繼續給予自己單方面的照顧,且不求回報。
而忽略了,作為婆家娶兒媳,男方家庭的主流訴求(除了傳宗接代):幫助自己照顧兒子,也幫助兒子照顧自己。
可見,女人婚後如果繼續帶著“被照顧”的心態,與公婆相處的話,很可能會快速讓彼此間的關係,陷入焦灼。
其實,最好的狀態,應該是相互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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