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一夫妻結婚八年,妻子第一年懷孕時,母親那邊的親戚想要給孫子讀書,便想借他們的學區房過戶。差不多兩年以後,老公的表妹初中升學,想要借房過戶。最近,父親那邊的親戚的孫女讀小學,也要借房過戶。
這三番兩次的借房讓這位女士頭都大了,好不容易賺錢得來的房子,卻成了別人眼裡的香餑餑,孩子升學的"墊腳房"。並且都用借房掛戶口,假交易過戶的說辭,屬實讓夫妻倆煩不勝煩,不想借吧,那些親戚還不給他們好臉色,和夫妻倆欠他們似的。
這件事充分顯示出一些人情世故,借你是情分,如此理所當然地張口就來借房子,並不合適,親兄弟還要明算賬呢,何況是關係不近的親戚。只為了自己孩子的利益,仗著親戚這個身份道德綁架,和別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別人拒絕後還翻臉,是不是有些自私了呢。
事實上,這種借房過戶的行為在現實中並不少見,上述的女士還算理智和幸運,沒有被道德綁架,浙江的李女士就沒那麼幸運了。
李女士在2004年買了一套婚房,屬於學區房,什麼手續都辦好了,也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而後,丈夫的弟弟陳某的女兒小升初,想要她的學區房過戶,李女士大方地將房產轉移給他們,自己則繼續居住,銀行貸款25萬也由她支付。2017年,李女士丈夫意外離世後,銀行催繳利息,無奈心累的李女士想要用房子抵押或賣出,和陳某商量過戶之時卻遭到拒絕,真是讓人心寒。
經過調解協商,雙方約定將房屋拍賣,陳某轉戶並在協議書上簽字,但由於陳某妻子沒有到場,需她簽字之時,她卻把協議書扣留,開庭也不交出。她還辯解稱,他們已經付清了46萬的房款,也取得了不動產證,而且她對簽字這事也不知情,李女士拿出的只是協議影印件,沒有法律效益。李女士無奈只能上訴,因為房屋價值並不止46萬,房屋水電等也由李女士支付,最終法院判決將房屋歸還給李女士。
李女士好心將屬於自己的房屋拿出來給丈夫弟弟的女兒上學,沒有簽訂任何協議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可他們不僅不感恩,還反咬一口想"白嫖",可謂是真正的"白眼狼",不僅不誠信也違背了法律。
李女士的遭遇,法律上稱之為"通謀虛假交易",也就是甲乙(親戚、朋友)雙方簽訂贈與協議,但雙方都知道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規避法律或者逃避債務,都不想真正實行贈與。這種行為在《民法典》上也有明確規定:甲乙雙方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沒有效益的。如果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本來,李女士他們的行為是雙方自願發生交易,本來可以不用負法律責任,誠信歸還即可,偏偏陳某夫婦太過於貪婪。
為什麼這麼多人選擇過戶入學?因為在某些城市的熱點學校,如果想要入學,家長需向學校提供房產(產權佔50%以上)、戶口以及水電收據材料。這種明顯是利用政策打擦邊球,但由於具有隱蔽性,因此社會監管較為困難。而且這種行為是佔據了教育資源,對其他孩子也不公平。
有些懷著不良居心的人把算盤打在了親戚朋友身上,依仗著這層關係,上演現實版的"農夫與蛇",在這種情況下,受害者的權益往往難以得到保障。一方面,因為是親戚,可能會不設防,大意或者不好意思簽訂保證協議,容易讓人趁虛而入。再者,這類虛假交易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拿不出足夠證據難以維權,對於法院來說也需要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來取證。
總而言之,遇到這類親戚朋友趕緊避雷,早些看清他們的嘴臉,不要用自己的善意給吸血鬼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