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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和丈夫自由戀愛並結婚,戀愛期間,我們沒有婚前同居,當時,對丈夫的感覺還蠻好的。但是,真正生活在一起後,發現他是一個特別沒本事,還喜歡佔小便宜的人。

舉例說明:1)每次出去旅遊住賓館,他會帶走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甚至連廁紙都要帶走;2)逢年過節給親戚朋友家小孩發壓歲錢,他壓根不懂得公平交換,總想從中賺一些;3)每次去菜市場買菜,因為幾毛錢,都要和小商販理論上好長時間。

並不是說我在提倡鋪張浪費,只是,很多時候,覺得他一點都不男人。

事實上,因為他的性格,他的同事、親戚都不待見他,朋友們也紛紛遠離了他。

曾因為這些瑣事,和丈夫交涉過好幾次,但是,他每次不但不聽我勸,還對我發脾氣。

講真,要不是因為孩子,我早和他離婚了。

或許,真的有點煩他了,以至於,在生活中,逐漸對他不上心了。

我不知道是因為我對他忽略的緣故,還是他花心使然,反正是他帶網友上我家被我逮了個正著。

關鍵是,我當時還沒有生氣。

事後,丈夫向我道歉,我平靜地對他說:你犯不著對我道歉。

丈夫帶網友上我家這件事,我還真不生氣,可能是因為不愛了吧。

想問:類似我這種情況,是現在離婚呢,還是孩子大些再離婚?

在這裡,涉及到一個問題:

不幸福的婚姻對孩子的傷害大,還是夫妻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大。

在我看來,傷害差不多。

孩子成長在不幸福的家庭,會有出逃、叛逆、恐婚等舉動。

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傷害包括:身邊人的嘲諷、恐婚、恨父母。

個人覺得:如果婚姻實在不幸福,還是選擇離婚比較好。至少,婚姻重組後,還有一種可能性:你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孩子耳根清淨了;你找了個靠譜的婚姻重組物件,且對方能把你孩子視為己出,與此同時,你孩子也願意接納對方。

你覺得你現在對你丈夫死不待見,你孩子看不出來?

又或者你們每天為瑣事爭吵,你孩子心裡好受?

所以,不愛了,且你丈夫也演繹了婚外情,就趁這個機會走出圍城吧。順帶為你和孩子多爭取一些物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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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和槓精抬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