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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埋伏不幸禍根,

閃婚遭遇人生悲慘境遇;

苦命女人屢遭丈夫魔爪,

出生十天女兒也被遺棄;

妻子無奈尋短見被勸回,

丈夫瘋狂殘暴挑斷腳筋……

狠毒男人竟然遺棄親生孩子

我與羅方俊結婚半年之後,生了一個女兒。在我"坐月子"的時候,羅帶回幾個朋友來工棚吃飯。吃飯時,我上桌子坐在羅旁邊,他就說"坐月子"的女人不準上桌,一把推我到床上,我就同他頂了幾句。

當來人走後,羅方俊就開始發瘋似地把我從床上抓起來,一面高聲怒罵:"老子要好好地收拾你,你竟敢在朋友面前掃我的面子。"一面舉手就打,打得我的臉上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

見狀,工地上就有人來勸說羅方俊住手,但他仍然不停地打我。後來,還是他的侄兒罵他太狠了,么媽還在"坐月子",你就這樣狠心打他,真的打出了毛病怎麼了得。

也許是羅方俊打累了,也許是他的火氣發完了,也許是他侄兒的話起了作用,他終於住手,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卻被他打得痛苦不堪,痛哭了整整一夜,淚水流到了天明。

從此,我對羅方俊一點好感也沒有了,剩下的只是讓他發洩的工具。當然,日後的日子很難過,基本上是吵鬧不停,捱打成了家常便飯。

那時,我想一個女人,特別是像我這樣的農村女人,天生就是苦命,挨丈夫的打罵是"跑不脫"的事。他每次打我時,只要我反抗,捱得就會更慘。因此,每當他打我時,我就跪地求他不要打我,這樣真的就少挨些打罵。

後來我們在廣州的工地結束了,就回到南溪老家生活。過了不久,我們又到宜賓市西郊租房住下。羅方俊就同他人合夥租了一輛人力三輪車。拉三輪很辛苦,不分天晴下雨、白天黑夜地蹬車,一天能掙幾十元錢。

初到宜賓,我們的家庭生活還算平靜,沒有發生大的衝突。我們進城為的是掙錢。他蹬車辛苦,我心裡明白。為了減輕他的壓力,多增加一些收入,在孩子出生三個月之後,我就不時帶著她找些零活做,特別是經常幫劉瓜子的加工廠包裝瓜子。

一天下午,羅方俊沒有拉車,我就請他幫我帶女兒,當晚上我回家時,聽見女兒哭得嘶聲破啞的,我就從床上把她抱起一看:呀!原來她的臉上全是帶血的指母印。我問他是怎麼搞的?他罵道:"私娃子愛哭,老子就打他!"

聽羅方俊這樣一說,我突然火冒三丈,忍耐不住同他發生了爭吵。這下惹火了他。他伸手從懷中奪過女兒,扔到床上,然後就把我按在地上毒打,用腳猛踢。打得我鼻青臉腫,踢得我周身血一塊、紫一片……

之後,我曾悲傷地想去死,去跳長江,以解脫我不幸的人生。可每當這時我看見懷中小小的女兒時,我又下不了決心。女兒已經失去了父愛,再失去母親,那就更難在這個世上生存下去。

為了擺脫我母女倆人不再受到羅方俊的打罵欺凌,我曾多次對羅講:"我們由於沒有感情基礎,加之年齡相差太大,性格合不來,婚姻不幸福。因此,我們離婚吧。"可每次一提到離婚,他都要發火,兇狠狠地罵:"離了婚,你好去找那個野男人,想得美。你既然嫁給了我,生是羅家的人,死是羅的鬼!你再敢對我說離婚,老子就先弄死你那個私娃子……"

羅方俊是個什麼事都幹得出來的,想幹什麼就敢幹什麼的無賴惡人。因此,離婚我不敢再想了。那時,我認為離婚必須要雙方同意才行,不知道求助法律,更不懂向法院訴訟。

我真的怕羅方俊哪一天發橫弄死我的女兒。因此,當她才8個月時,我就把她送回老家金坪,請我母親幫我帶養。我那時想:女兒離開了他,就不會受到他的虐待。也許沒見到女兒,他的心情會好一些;再說,把女兒送回家,我也好多找些活幹。

一次,我給羅方俊講:我要回金坪去看女兒,向他要點錢,他一分錢都不給。我走時在他放錢的包裡拿了100元錢,當他知道後馬上追來汽車站,硬是從我身上搜去了。我只好又向熟人借了100元錢,才給女兒買了奶粉等物品……

我與羅方俊結婚兩年後生下一個女兒,當時他就十分不高興。女兒出世後的第二天,他就在宜賓金江大橋下找了一個算命先生給女兒算命。那個算命人對他說,這個女孩天生是個克父命。不是父克女,就是女克父,克得兇,要把對方剋死。

羅方俊聽信了那個人的胡說八道,回家後對我說:"算八字的先生說她是個克父命,我怕她要剋死我,乾脆把她送人算了。"我堅決反對。懷胎十個月辛苦不說,可女兒是母親身上掉下的血肉啊!怎麼捨得送人。再說,孩子出世就失去父母,我真不忍心啊。然而,事情還是發生了。女兒出生10天后的晚上,那晚我睡著了,他就把女兒弄出去了。

當我醒來時,沒有看見我的女兒,問羅方俊女兒的下落?可他始終沒說對我說實話。有一次我問他把女兒弄到哪裡去了?他就惡狠狠地說:"你再追問那個死娃子的下落,或者告訴別人,看老子對你下毒手。"我怕惹火了他,以後再也不敢問了。從此,我再也沒有見到過我的女兒,至今都不知道她是否活在人世間。每當我一想到女兒沒有了,我悲傷的眼淚就止不住往下掉……

我生下女兒不到一個月,羅方俊硬要離開原來租住的房子,搬到了翠屏區安阜鎮租了一間住房。這時,羅就買了一輛電三輪跑貨輸,我就在鎮上找些零活幹。

這期間,我想了很多很多,同羅方俊結婚三年來,他從來沒有好好地體貼關心過我,他沒有給我買過衣服,給過零花錢,我從來就不知道他存了多少錢。我對婚姻家庭失去希望,更沒有盼頭。因此,我就恨他,更怕他。恨他狠心地把自己的親骨肉遺棄了,怕他同我上床,遭受他的"亂折騰"。我同他一起生活,實在是隻有痛苦,只有罪受,只有遭受冷暴力,根本沒有幸福可言。

羅方俊將我生下10天的女兒,狠心地遺棄了(也許是他送了人,也許是丟了,也許是弄死了)。這件事讓我對他徹底痛恨,恨之入骨,恨他沒心沒肝,恨他沒有人性,恨他心狠手辣,�恨他粗暴野蠻……我下定決心同他分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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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為什麼要門當戶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