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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和朋友聊天,聊到家庭的時候她突然情緒爆發,和我狠狠抱怨了一通自己的父母,還說自己昨天才和他們大吵一架。

她是事後自己其實也很後悔,想想只是一件小事,但她自己也不知道當時為什麼會發那麼大的脾氣,有種壓抑已久的怒火一瞬間噴湧而出的感覺。

雖然我覺得這樣不對,但我也很懂她,因為我也是那種會和家裡人發脾氣,發完脾氣以後又馬上後悔的人。

我問她:“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和你同事之間,你還會這麼生氣嗎?”

她想了想說:“不會,因為我覺得沒有生氣的必要。”這個答案與我是一致的。

後來我去網上搜了搜,發現有很多人都經歷過我和她這樣的困境:對外人客客氣氣的,但面對家人時卻總忍不住發脾氣。這種“窩裡橫”式的性格困擾著很多人。

他們和我們一樣:忍不住發脾氣,發完脾氣後又迅速後悔,但你若是問同樣的事情如果是發生在和朋友/同事之間呢?那這個脾氣很可能就發不出來了。

“窩裡橫”的人確實很不招人待見,因為我們一般預設有這種心態的人他其實是在透過家人來宣洩自己的失敗。

但實際上,絕大多數人多多少少都有點這個毛病:比如累了一天回到家,發現原本整潔的家裡又被孩子搞得一團亂,你會不會想罵人?至少也會想著大叫一通宣洩一番;

當你家中的長輩讓你幫忙給他們擺弄一下手機,但無論你怎麼教他們都還是操作不好的時候,你會不會逐漸加快語速,加大音量?其實這就已經是脾氣上頭的表現了。

為什麼我們總是不自覺地將不好的脾氣展示給自己的親人?也許可以透過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一個概念,叫做“印象管理”,也稱“自我呈現”。指的是個體透過自身行為去影響他人對自己的看法並且盡力讓別人對自己的看法處於正面的範疇。

當我們與不太熟悉,或者關聯性不強的個體進行社會交往時,因為彼此之間關係不穩定,又因為我們會更傾向於給別人留下一個好印象,所以彼此之間會更能夠保持一個平和的狀態,盡力避免爭吵。

而當物件變為伴侶/父母/孩子以及其他親近的家人時,由於彼此之間關係的牢固,所以我們對於自己本來的性格狀態便不會再收斂。因為在與家人互動時,我們會有很強的安全感,潛意識中我們會希望對方忍耐自己不好的一面。

心理學中認為,處於社會環境中的個體會更在意他這對自己的看法,於是傾向於用他這看法來審視自己,比如主動想象對方對自己某一舉動的觀點,並以此來控制自己的一些行為,達到讓外界滿意的效果。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社會活動中我們更容易換位思考的原因。

比如當上司臉色不好時我們會很快覺察出來,並且進一步去思考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去猜測領導的這一細小的變化意味著什麼;

當外賣小哥因為路上出了點事遲到了的時候,很多人也會選擇大度原諒,畢竟大家都是打工人,誰還不能遇到點意外呢?

當朋友很久沒主動聯絡你時你也不會很生氣,而是會思考對方是不是在忙,或者自己之前是不是說錯了什麼話,做錯了什麼事?

因為我們更容易站在他們的角度上看待問題。但這種印象管理卻在親人身上失效了,這又是為什麼呢?

這裡就要引出一個新的概念——社會交換論。這裡心理學流派的觀點就是“社會交往的本質就是不同層次的交換行為”

在這個概念上又引申出一個一個新的原則:最小程度交換原則,即“我們都傾向於付出最小的代價去換取最大的好處”,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買菜、買衣服時會和賣家進行砍價的行為。

而放在家庭活動中,身為子女/父母/伴侶的我們,會更傾向於讓自己的父母/孩子/另一半在爭執後主動與我們講和;或者以一些小的行為去取得對方的互動。

比如小時候你有沒有經歷過,剛和母親吵完架,自己還哭著、生著氣的時候,母親過來敲門讓你出去吃飯。

這種時候其實就是她在不自覺地進行最小交換原則。但也因為如此,指望她像外人一樣在爭吵過後道歉(哪怕是出於利益而不得不道歉)也是不太可能的。

以上所有這些會在社交場景中出現的情境更多是出於利益和個人想法,我們在生活中總會計較自己的得失,當得失分佈不均時就會計較得失。

懂得了這些心理原理的執行機制之後,我們就該去思考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

對於家人的傷害才應該是我們最注意的,不能因為關係的穩定就肆無忌憚,對自己的行為毫不約束。

須知,人都是感性動物,情感是會被消耗的,當你毫無顧忌地消耗對方的情感時,也是在透支對方對你的好。

也許,有時候我們也該將家人當作“外人”看待,多一點將心比心的理解,因為人生中即使是已經建立的親密關係,也需要用心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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