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真愛至上的時代,愛,是每個人生命裡,非常重要的一種存在。
每個人對於愛的理解有所不同,也沒有人可以給愛下一個絕對化的定義。
蔣方舟在圓桌派裡說道。
其實我發現我自己在感情當中,特別喜歡每天都問對方“你愛我嗎”,我開始以為自己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現,但是我後來發現,其實對於我來說它像是一個續約的條約,你還愛我,我們就又續了一天,要是有一天你可能不再愛我,我們就不續這個約了。
可能很多人並不會像蔣方舟一樣,把“你還愛我嗎”這個問題輕易地說出口,可是在一段親密關係中,這個問題肯定無數次浮現在自己的腦海。
遺憾的是,“我愛你”這三個字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也無法提供一個準確的資訊,因為言語欺騙是人類社會中最常見的一種謊言。
不愛,是一種比較好識別的狀態,討厭一個人,我們更有可能直接的表現出來;可是不是真的喜歡,往往則意味著覺得對方還行,可以湊活,但也沒到特別喜歡的感覺。
說謊所需付出的成本非常低,而一個人的行為舉止,更加有可能會無意識地流露出自己內心的動機。
一個人如果沒有真的喜歡你,TA的行為,通常會有以下幾種表現。
對你的事情不感興趣在一段親密關係裡,往往有3種不同的話題。
我的事;你的事;我們的事。當我們對一個人吸引時,往往就會產生一種想要去了解對方的動機,如果一個人在對話中,總是不斷地誇誇其談自己的事,而對於有關你的話題卻表現得很冷漠或草草帶過時,那麼意味著,TA的動機是想要透過彰顯自己,來成為一段關係裡的主導者,而並不是真正的想要建立一段平等的關係。
當一個人對一個人具有一定吸引力時,往往會在內心產生一種不安全感,因為吸引力往往會美化一個人的外在與內在形象,而人類獲得安全感的一種方式,就是去探索與瞭解,對於越熟悉的事物,我們所能夠感受到的安全感往往也更加強烈。
TA會對你提一些奇怪的要求愛一個人的強度越強,我們的包容度也就會越高。
而如果TA僅僅只是覺得你是一個可以湊活的人,那麼通常就越會提一些莫名其妙的要求。
因為TA的內心裡,會產生一些強烈想要改變你的動機,把你塑造成符合自己內心理想情人的模樣。
TA會要求你改變自己的步調來配合自己的生活,用妥協的方式來經營這段關係,而自己則無需去做出相應的付出。
拒絕親密,更願意保持距離身體,是很誠實的。
當我們愛一個人時,會不由得在心裡產生一種想要去和對方親密的動機。
這不僅僅侷限於生理的性衝動,更多的還有一些肢體上的接觸,比如擁抱、撫摸、親吻等。
人類學家愛德華·霍爾博士曾經做過一個實驗,在一個空曠的閱覽室裡,裡面只有一位讀者,於是他進去拿了張凳子坐在她的旁邊。他對80幾個不同的人重複了相同的流程,結果發現沒有一個讀者能夠忍受一個陌生人緊挨著自己坐下。
霍爾博士也因此提出了人際交往距離理論。我們與他人的社交距離與我們對彼此關係的認知有著緊密的關係,最親密的距離為15cm以內。
如果在對方的心裡,對彼此關係的認知並沒有達到相應的層次時,他們也會主動的去迴避親密的接觸,主動的拉開社交距離,來保持心理上的舒適感。
恆河猴實驗也告訴我們,動物之間愛的連線,與身體上的親密關係離不開關係。
愛情,不需要完美。
有時候,我們也的確需要一點“湊活”的精神,不要對於一段關係過於挑剔。
但有些關係,明明已經無法增加彼此生活中的幸福感了,甚至都已經看不見未來了,卻因為生活的慣性,勉強地持續維繫著。
我們不需要完美的愛情,但如果僅僅只剩下“湊活”,那麼可能一個人的生活,反而更加輕鬆自由。
每個人都需要同伴,而愛情就是人生裡,我們為自己挑選的一個關係最親密的伴侶。
人生有很多種可能,但一定要選擇能夠讓自己幸福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