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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婚姻戀愛自由早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女人遇到了對的人,她會義務反顧的和他走到一起,不管付出多大代價。父母的極力阻攔,往往成為女兒和父母的痛和傷疤。

麗麗19歲那年遇到了強哥,強哥比他大5歲,按理說歲數並不是差距。強哥對麗麗很好,也很體貼人,和強哥在一起,麗麗感到即舒服又有安全感。婚姻裡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婚姻裡和誰在一起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不能給你安全感”。麗麗感覺自己找對了人,鐵了心的要跟著強哥。

當麗麗把自己想要嫁給強哥的心願告訴父母時,沒想到父母是堅決不同意。父母的理由是強哥是外地人,自已也就這一個女兒,如果嫁過去,離自己家太遠,萬一自己有個三長兩短,女兒能在身邊很好的照顧。顯然,父母是站在他們的立場考慮的,而沒有考慮到麗麗的感受。

麗麗認為自己雖然嫁到了外地,離老家也就幾百裡地,現在交通方便了,幾個小時便可以到家看望父母。實在不行,當父母老了,也可以把父母接過去住。無論麗麗怎麼和父母解釋,父母堅持不同意這門婚事,並且對麗麗說:“你如果執意嫁過去,以後就別想登這個家門”。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麗麗和強哥商量決定私奔,以實現他們偉大愛情的諾言。他們坐上了往強哥家方向的列車。這一走十多年,麗麗再也沒有回來。

女兒的離去酌實讓父母傷透了心。後來,聽麗麗的哥哥打過話說麗麗走後沒幾天,母親因為傷心欲絕得了一場病。從此,便臥床不起了。沒過幾個月,人也就沒了。

母親的離去,只剩下父親一個人生活。兩個哥哥都己成家,哥哥也曾勸說讓父親搬過去住,父親可能有他的想法,也拒絕了。以前母親在世的時候,父親也是現成慣了,做飯都是母親一個人的事。現在只剩父親一個人了,吃飯也就成了應付,總是飢一頓、飽一頓的。有時做一次飯,能熱上幾天吃。

過了幾年,父親因長期營養不良倒在了回家的路旁。經送到醫院後檢查診斷為胃Ca,就在結果出來的頭些時日,他己經幾天沒有吃過一頓飯了,可他從來沒有給兒子說。兒子要給他動手術,他堅持不同意。就在將要離世的前一晚,哥哥要給我打電話見父親一面。父親嘆氣的說:“你不要讓她回來了,我沒有這個女兒”。而這一切都是我事後知道的。

麗麗的經歷讀後著實讓人心痛。她為了自己的婚姻自由不惜遠嫁,這本身沒有錯。而作為父母的一方,站在父母的一方考慮:願意把女兒留在身邊,遠嫁怕女兒受苦……等等,這本身也沒有錯。如果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是不是更好?

作為麗麗和她的父母,筆者認為她們之間缺乏溝通。只有坐在一起,心平氣和的進行溝通,以一種平等的姿態進行溝通,而不是以家長的威嚴:“我是你父母,你就得聽我的”。也可以把麗麗的物件叫來,三方坐在一起,面對面進行開誠佈公的溝通與商量,

在理解與謙讓的基礎上,找出一個最好的方法來。

麗麗是有過錯的,她的過錯在於幾年不回家。畢竟女兒是母親身上掉下的肉,父親的肝,做父母的那一個不心疼呢?你如果帶著丈夫和禮物回到父母身邊,我想父母不會攆你吧!恐怕心疼還來及呢,大家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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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月薪五千,租了輛豪車,一個月換了八個女朋友”“呵呵,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