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一定會被噴的體無完膚,從我決定要發表這篇文章的時候。這裡沒有但是,我就應該被噴,這是我發表這篇文章的代價,任何人都不能例外。那麼,接下來就陳述一下自己的觀點吧!
首先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是相信愛情的,就像我相信明天太陽會照常升起一樣。
其次,我也不認為彩禮的存在是個錯誤。“存在即是合理”這個觀點雖然有些偏激,但也有其存在的道理。不過它有沒有弊端呢?亦或是它的弊大還是利大呢?這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
彩禮,在古代就已經出現,那時候的車馬很慢,女人一旦出嫁,回孃家與親人見面的機會恐就不多了。再加之男權社會里講究“三綱五常,三從四德”,女性地位極低,又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說,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嫁女兒就像賣女兒”一樣思想的產生。而女方父母的內心肯定極不願意的,畢竟養育了十幾年的女兒就要離開自己,成為別人家的傳宗接代“工具”,還要附帶部分嫁妝,不但長久不能見面,就連死後也只能葬在他鄉。這個時候,彩禮的作用更多的是為了平衡一下女方父母的內心,但這也畢竟只是“杯水車薪”,畢竟女兒只有一個,這是再多的錢財都比不上的。而在21世紀的現代,在這個處處講究男女平等的社會,彩禮似乎已經成為了阻礙無數對男女從戀人變成愛人的首要因素。網上也時常充斥著各種男女雙方因彩禮問題而鬧得很僵的新聞,那麼彩禮還應不應該存在呢?
作為一個男性,我理解女方要求男方送彩禮的這一習俗。不過,我不贊成!對!就是不贊成!拿我自己舉例,我父親是一名工人,母親是一位農民,而我大學剛畢業。其實,我在上大學的時候,父母就已經在不停的催促我談朋友,現在也依然是這樣。可我深知自己目前是給不了對方任何承諾的,即使談了朋友,將來在一起的可能性也很小。我也想過,就這樣心安理得的接受父母的好意,用他們的錢去結婚,去買車買房。可我過不去我心裡的那關。我曾經去過父親的工地,那裡的風很大,太陽很毒(珠江口),15樓,只有鐵架沒有護欄,我站都站不穩(恐高),而我的父親卻還要日復一日的在那上面工作,累了也只能夠在水泥地板上鋪一層瓦楞紙就地躺下。而母親呢?去年得了結石,做了手術我都不知道。我還有什麼理由向他們索要更多?沒有了,如果曾經有的話,現在也已經沒有了!我必須也只能靠自己。說這些,有人可能會覺得這似乎和我不贊成彩禮沒有直接關聯。因為,即使你不想花父母的血汗錢,也可以自己掙啊?將來自己有錢了也可以支付彩禮的。其實,我引述自己的情況並不是為了賣慘,也不是給我不贊成彩禮造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只是不想給。如果將來我結婚了的話,那一定是因為我們互相愛慕,沒有其他原因。否則的話我寧願做一個無後的不孝子,至少他們有我為他們養老送終。至於有沒有人為我養老送終,這是我需要考慮的問題。
有人說: 沒有物質基礎的愛情是不牢固的!那些為了愛情奮不顧身的場景只會出現在電視劇裡。確實是這樣的,至少我在生活中是沒見到過的。那麼索要彩禮那就天經地義啊,不然婚姻都沒有保障!的確,彩禮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婚姻的存續,讓那些想要離婚卻又經濟拮据的男同胞們不得不三思而後行。可我想說的是: 婚姻可以用彩禮來保障。那愛情呢?
前些天我看到過一篇簡友的文章,大意是說她自己與男友在一起後懷了孕,然後她向男友要求6萬8的彩禮。但是男友不肯,而且還故意透過朋友向她轉達他有能力付這筆彩禮,但就是不能如她的願。然後她就想打掉孩子。不過,後來男友願意因為孩子而支付這筆彩禮,可她覺得自己在男友心中還不如這筆彩禮,於是就對男友很失望。至於他倆結局如何,我無從知曉。
我給出的評論是: “你們都有錯,首先說一下那個男人: 1.天大地大孕婦最大,如果能力允許,應該儘量滿足孕婦的要求,畢竟她懷著你的孩子。2.彩禮是家事,不足為外人道也。有什麼意見夫妻(男女朋友)之間私下當面商量即可。3. 意識可能有問題,孩子和孕婦本身都重要,甚至大人還要稍微重要一點,至少對於一位丈夫來說,畢竟只有妻子可以陪伴自己終老。 然後就是孕婦的問題: 1.我不太提倡未婚先育 2.既然懷孕了,就要為自己肚子裡的孩子負責,這是身為母親的責任。我想當初那位男性應該沒有逼迫這位女性發生關係吧?既然自願,就得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3.我本人作為一個男性,是比較清楚作為男人的一個通性的,那就是,有些東西我該給的一定會給,但你不能主動問我要,尤其是你還是我的女友未來的妻子。任何感情一旦和錢扯上關係,那都會變味的。如果一定要談彩禮,那也應當由父母輩之間商議。你作為他的女友或者妻子,不合適。”
其實,以上就可以代表本人的全部觀點了。不過我還是想說: 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會存在兩個人,他們深愛著彼此,並且一路到白頭。他們互相傾訴的話大多都是:“路上注意安全,晚上早點回來。”“讓我來洗吧,去看電視吧。你喜歡的那個劇已經開演了。”而不是:“你必須……”“難道……嗎?”
寫在文尾的話: 每個人都會不知不覺的、有意無意的站在有益於自己的立場說話,我也不例外,所以看客們大可以只看文中理性部分,其它大可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