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說:“未經失戀,不懂愛情;未經失意,不懂人生。”
雖然在擁有一份愛情之後,沒有誰會想要經歷一場失戀。但是在這世間,既然有相愛,自然就會有失戀,這是無法逃避,也不可能逃避的。
我們常說戀愛自由,喜歡一個人就可以大膽地去追求,不喜歡一個人也可以毫不留情地去拒絕。相愛和失戀雖然可以發生在一段感情中,但是相愛是需要兩個人共同決定的,而失戀,則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的事情。
當我們還愛著一個人的時候,自然不希望對方變心,更不希望對方會跟自己提出分手。只是不管你有多想要拒絕這樣的事情發生,對方一旦提出了分手,你也只能被迫接受這樣的結局。
對於分手,有人會不甘心,有人會不捨,也有人會不接受,並且想方設法地去挽留對方的心。
現實生活中,我們看過太多太多的人,在另一半提出分手之後不願意放棄這段感情,於是他們會用很多方式去挽回對方的心。
或是讓朋友去勸說;或是跟對方回憶那些美好的曾經;或是不斷地去聯絡對方要求複合;亦或是透過傷害自己的方式去威脅對方,讓對方不敢輕易離開。
不得不說,分手後,只要是對方不願意複合,不管你用怎樣的方式,對對方來說都是一種打擾。而且對方越是想要遠離你,這樣的打擾越是讓人厭煩。
我們應該明白,真正的分手,並不是糾纏不休,而是選擇默不作聲的疏遠。
當然,這樣的分手方式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畢竟,真心愛過,就會有不捨,有遺憾。就好像自己最喜歡的東西突然丟了一樣,只要還有一絲希望,就會想盡辦法地去找回來。
還記得前段時間一個關心分手的熱搜。
一個女孩,在前男友結婚的當天,直接在馬路上攔住了婚車。在眾人的勸說下,女孩子讓開了婚車。但是在婚車遠離的同時,女孩對著手機大喊:“我不會跟你分開的”。
這樣的橋段無疑是一種糾纏,明明對方已經結婚了,還要去做這樣的一件事情,又有什麼意義呢?在別人眼裡不過是一場笑話而已。
有人說,這個女孩子太傻了,太讓人心疼了,而我覺得,她就是不清醒,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而已。
我們要知道,兩個人既然已經分手,不管對方還愛不愛你,既然對方已經選擇了另一種生活,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再去挽回這樣一份殘缺的愛情了。就算是僥倖追求回來了,也終究避免不了分手的結局,隨之而來的,不過是再一次的傷害。
荷麥說:“為了失戀而耽誤前程是一生的損失。”
分手後,我們可以痛苦,可以難受,但要記住,這樣的情緒只能是一陣子。在這段時間裡,我們不僅要承受痛苦的情緒,更要懂得調整自己。就算你再傷心難過也請記住,別再去做無謂的掙扎,去糾纏別人了。
好聚好散,是分手時最好的狀態,也是最彼此最好的祝福。
巴爾扎克也曾說過:“既然失戀,就必須死心,斷線而去的風箏是不可能追回來的。”
風箏斷線之後,我們可以看著它遠去的背影,併為之遺憾和難受。但是在風箏遠去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果斷離開它,並讓自己早點放下這份痛苦和遺憾。
面對一份愛情的失去,我們應該清楚,當你選擇真正放下這段感情時,就應該馬上從悲傷的情緒中抽離出來,別浪費你的時間,更別浪費你那些不必要的情感,重新去開始你新的生活,去期待未來更好的愛情。只有調整好了自己的狀態,才能好好地生活,好好地享受人生。
即使你捨不得對方,想要挽回對方的心,也請記住,糾纏不休,是無法挽回對方的心。相反,這樣的你,只會更加令人厭惡,並且慶幸自己選擇了跟你分開。
當對方說出分手的那一刻,其實,他的心已經遠去了。若是你比他更加決絕,說不定還能出乎他的意料,讓他質疑自己的決定。但若是你想要去挽留,他只會更加堅定自己的想法,而且還會更加看低你,又怎麼可能回頭呢?
稼本義一說過:“失戀時,與其頹喪灰心,不如在心中埋下另一顆期待的種子。”
即已分手,你應該說服的那個人不是他,而是你自己。與其變得卑微,去乞求對方回頭,不如用這份心思來說服自己,放棄這段不值得的感情。
因為,真正的分手,並不是糾纏不休,而是默不作聲的疏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