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看到了一篇文章,一位八十歲的老漢將自己結婚六十年的結髮妻子打死了。
事情是這樣的:
鄰居說兩人是六十年代結的婚,結婚後養了五個孩子。曾經老漢說自己的老婆結婚六十年來,從來沒給自己的小家交過一分錢。因為老婆阿秀的一條腿有些殘疾,做事情不方便,家裡的全部家務,包括孩子的學習.教育也是由老漢一個人承擔,這讓他覺得不堪重負,有時也會跟老婆說讓她幫忙分擔些,但是她總以:“我給你生了五個孩子,帶孩子的事情你別來找我。”為由,拒絕分擔家務。
剛開始兩人還為此爭吵,時間久了,連吵架都懶得吵了。
老漢說妻子把自己掙得錢都拿她孃家去了。因為妻子是他們家中的老大,一直把照顧自己弟弟妹妹當做自己的責任。老漢自己是1958年參加的工作,老婆比自己晚兩年參加工作。老婆阿秀自打跟自己結婚之後,家裡的一切開銷都是由老漢負責。
1982年她弟弟家蓋房子,阿秀把工作攢下的錢全部都拿給了弟弟用。因為這件事兩人還大吵了一架。自家五個孩子日子過得也是緊緊巴巴,每年自己給孩子們做的新衣服,妻子第二年就拿回去給弟弟家的孩子穿,這樣的小事也就不計較了,可是弟弟家蓋房妻子給了一大筆錢,好多出力不討好的事情,後面還因為很多事情妻子總是向著孃家人,估計老漢心裡的那根弦崩塌了,他因為一百多塊錢的水電費問題把棍棒朝向了妻子,妻子永遠的閉上了眼睛。
看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復,內心五味陳雜,我想起了很多事情。
記得有一天女兒突然問我,你是不是最愛表姐?
我很驚訝,為什麼她會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我哪裡做的不對,讓這個小丫頭誤會了。我連忙問道:“依依,你從哪裡看出來的?”
小丫頭有點委屈的說道:“媽媽,我最喜歡的玩具小熊,你都沒有給我買,卻送了表姐一個玩具小熊”
我愣住了,女兒好像說過買玩具小熊,只是我竟然忘記了。我以為女兒小也不記得了,沒想到她記得清清楚楚。我很自責,為什麼給侄女買了,卻沒有給自己的寶貝買。
我想起了我小時候,媽媽真是把我舅舅家和我姨家孩子當自己孩子疼,她常常告訴我,那都是親人,以後有什麼事會幫我們的。可我從小到大,只是看到媽媽有什麼好吃的都讓我們姐弟去給外婆家送,從來沒有吃到過舅舅舅媽給的東西。小時候不明白,可是做媽媽之後才明白,疼誰家孩子都不如疼自己孩子。
可以這麼說,舅舅他們兩家孩子從出生到成年,玩具、衣服啥的,幾乎都是我媽媽買。前段天冷之前,我媽還給我打電話說讓我看一下舅舅,我說因為疫情回不去,她又讓我給他們買了很多衣服禮品的寄回去了。我真的不明白我媽媽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想起來前年春節,我回我媽家逗小侄女說:“把你的好吃的給姑姑吃點吧?好玩的也給姑姑玩一下” 兩歲的小侄女把東西往懷裡一抱堅定的說:“不行,這些我要留給我媽媽吃。她馬上就回來了”
我媽在旁邊笑著說,這小丫頭,估計平時見你見的少
雖然兩歲多的小孩子還不懂什麼事,按說我不該跟她計較,可還是覺得心塞的很呀,真是感覺白疼她了
現在我已明白,疼誰都是白搭,老了床前還是自己孩子伺候,很少看到侄女侄子伺候姑姑的。他們能提著東西來看看你都算是有良心的了。算了,不奢求太多了,現在看明白還不晚。
婚姻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情,兩個人締結婚姻就該同心同德,為家庭共同努力。總有一些從小就被父母洗腦的姐姐,她們一輩子活在父母的期望裡,而這個期望是,怎麼讓她能多給弟弟付出。
在婚姻裡夫妻關係,高於親子關係,有餘力且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幫扶自己的弟弟。
女人結婚了將丈夫和孩子放至一邊置之不理,卻對孃家弟弟妹妹奉獻所有,這樣的行為真的很讓人不理解。
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阿秀就是“超級伏弟魔”,嚴重傷害了丈夫和孩子們的感情,這樣的女人真的很可怕!
伏弟魔是一種犧牲自己或者自己身邊的人,而去照顧孃家兄弟的一種行為,這一部分女性通常是生活在重男輕女的家庭,她們往往有很強的自我認為的親情感,可是父母卻更加疼愛兒子,於是作為被忽視的女兒為了得到父母的親情,慢慢養成了自我犧牲的一種習慣。
有人說:
什麼伏地魔兄弟姐妹之間幫一把也是應該的,再說了小舅子是老婆的弟弟,兄弟姐妹同心,做男人的都想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