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你的另一半會什麼呢?
最近,李子柒又上熱搜了,
原因是,已經30歲的她,
被問及喜歡什麼樣的男生時,
她回答說:
“無非就是善良和孝順,可以幫我挖地。”
果然,
仙女的擇偶觀也這麼“不食人間煙火”。
為什麼說不接地氣呢,
因為這樣早古而樸實的擇偶觀,
在這個物質堆砌的時代已經不多見了。
李子柒這般找工友一樣的擇偶標準,
在紛紛擾擾的生活中,
又帶給了我們些許溫暖的感動。
物質是什麼?
物質就是,夢想在它面前要低頭,
愛情在它面前也會顯現得脆弱。
過去的人,很苦,
為了生存湊合到一塊,
只要有一臺縫紉機、腳踏車、收音機,
就能支撐起一個家庭的幸福,
反正萬丈高樓平地起,
有力氣幹活就行;
現在的人,很精緻,
在一起盼望著更精緻,
如果沒車、沒房,
那就是長滿刺的高高的柵欄,
能將長跑多年的愛情斬斷。
作家三毛說過:
“愛情如果不落實到穿衣、吃飯、睡覺、
數錢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中去,
是不容易天長地久的。”
誠如一位網友所說:
房價、教育資源讓愛情變得不那麼純粹,
基於對未來的考量,
為了婚後的生活不必那麼狼狽,
在彩禮嫁妝這一環節,
便已經讓人狼狽不堪了,
有很多人更是跨不過這個坎。
去年的時候,因為天價彩禮,
江西鷹潭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
男生跟女生從相親認識,
兩人僅僅用了22天,
就從陌生人變成了名義上的夫妻。
男生為了訂婚,
借遍了所有親戚,花費超過40萬:
彩禮22.8萬、打金子錢3.5萬、見面禮4萬……
定親當天男方家就發出去了至少26萬元的現金。
媒人卻說,男生家裡有很多的存款,
當女生知道真相時,
這段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很快就破碎了。
女方悔婚,答應退還32萬彩禮。
為了結婚全家舉債,卻沒有結果,
男生精神崩潰,對女生痛下了殺手,
這年他才25歲,女生23歲。
前段時間,又有一個案例,
一個男生當街毆打女生的新聞,
讓網友們議論紛紛。
一開始,大家都嚴厲指責男方不對,
但瞭解真相後,大家都開始同情男生。
原因是這對戀人交往了兩年,
等到談婚論嫁的時候,
女方家庭提出必須要150萬的婚房。
男方全家咬緊了牙根湊齊了錢,
結果女方家庭又獅子大開口,
追要30萬彩禮,
這下徹底把男生逼瘋了,
談不妥,一拍兩散。
事情本該到此結束,
可惜女方親戚就像不甘心的寄生蟲一樣,
多次到男生公司鬧事,
還把男生打了一頓。
當女生又來糾纏的時候,
男生終於忍無可忍,
把四個月來的怒火都發洩到了前女友身上,
便發生了當街打人這一幕。
男生歇斯底里地吼道:
“我欠你們家的了?甩都甩不掉,
下來先把我打一頓!
老子跟你好了兩年了,
你家裡30萬的彩禮,
150萬的房,你還讓人活不?”
在天價的彩禮下,
不要說男生多麼不上進,多麼沒出息,
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夥子,
剛出社會打拼沒幾年,
有多少人拿得出幾十上百萬的彩禮,
難道只為了結婚,就要榨乾一個家庭?
這樣的故事太多太多。
到底要多少錢,
才能夠詮釋一個人的真心?
此外還有一個扎心而諷刺的事實,
彩禮成了攀比的資本,
誰的彩禮高,
就意味誰家釣到了金龜婿,
在親朋好友面前倍有面子。
婚姻本是兩個人的事情,
結果摻和進了不少雜質,
彷彿最好是一個彩禮,
就能連帶著託舉起另一個家庭,
一下子飛黃騰達,
這樣的想法是萬萬不可取的。
愛與物質的抉擇,
是個亙古不變的話題。
最近,因為《演員請就位2》,
陳凱歌十幾年前的電影《無極》又上了熱搜,
電影中,
神仙給了小傾城兩個選擇:
1. 繼續在屍橫遍野的地方找食物充飢;
2. 可以得到天下的一切,但唯獨不能得到愛。
餓著肚子的小傾城當即選擇了後者,
小小年紀的她並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可明知道意味著什麼的我們,
愛情和麵包不可兼得時,
又有多少人,
會選擇不同於她的回答呢。
小時候,我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愛情,
當我們必須獨自面對生活的壓力時,
我們學會了權衡,
去考慮愛情之外的元素。
因為人生是一趟很複雜的旅行,
不僅有愛情,還有事業和生活……
一段感情談錢其實沒有那麼可恥,
那是對生活必要的、無可厚非的考量。
最近看到儲殷教授對“彩禮=物化女性”、
這樣一個辯題進行的辯論,
他說:
婚姻本質上就具有社會財富再分配,
和階層流動的功能。
對於一個月薪兩三千的女孩來說,
當她得到一大筆彩禮,
是物化女性呢,
還是對她實實在在的保證呢?
女性面臨著生育問題,
潛伏在就業上的不公平,
是沒有辦法計價的。
在不能計價、不能計酬的時候,
那麼彩禮就是對她的一種保障和補償。
我認為很有道理,
不談彩禮,是莽撞的;
但只談彩禮,又是不合理的。
矛盾並不在彩禮本身,而在“天價”。
知乎有一個匿名網友的高贊回答,
如是說:
如果女方及其家庭一定要把她明碼標價,
那麼我覺得,她不值得我拿命來換。
高價的彩禮足以讓婚姻變了質,
變成了一場賭局:
你怕我沒有足夠的彩禮保證不了你的浪漫幸福,
我怕我傾盡所有,
結果還不能跟你走到最後。
最後大家都在恐懼,不歡而散。
在幾年前的春晚,
蔡明老師就演繹了一個關於結婚買房的小品。
恩愛的小兩口為了徵得家長同意結婚,
借了朋友的房子說是男方買的,
以此來欺騙丈母孃。
最終,騙局被識破,
丈母孃牽著女生就走。
女孩眼裡含淚說:
“我走了,
我得去找一個有房子的男朋友,
你去找一個不要房子的丈母孃吧。”
當然,小品的最後,
丈母孃被小夥子的真誠打動,
同意了婚事,說了這樣一番話:
“更重要的是,
她得找一個用心來疼愛她的小傻子。”
在我們為婚姻這場“買賣”費盡腦汁的時候,
是否意識到,
我們當初想要嫁給的是愛情,
人品才是最好的保障。
合理的彩禮是必要的,
過分的要求才是分手的罪魁禍首。
如果是真愛,何須過於計較,
實力強的一方,多照顧另一方又何妨?
心中唯有自己的人,是不適合成家的。
婚姻雖不是扶貧,但也是一種扶持,
不能只談索取,不談付出;
結婚也不是從一個搖籃跳進另一個搖籃,
繼續充當著巨嬰。
現實中往往是這樣,
越是有能耐的人,擇偶標準會越合理。
畢竟是要過一輩子的人,
貴在相濡以沫,互相滋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