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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歡一個人就會追求,但是另一個人卻總是看不上,使他永遠無法對他敞開心扉,慢慢地喜歡她的人,知道自己追不上他,也就不追了。到處都是她的影子,從心裡就是想把她追到手的他,在對於一個不能與自己現在對等的位置上面溝通,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後來,那個男孩子又在一次聚會上看到了一位女生,他們就相處以後,有了感情,很談得來,雙方意見一致就結婚了。回想一下子,真想問問看,之前的女孩子不是很好嘛,為什麼他們沒有走到一起呢?

於是經歷過幾次的談戀愛,才明白了緣分是天定的,也是成為了一種說辭。可是,當初的他們很多人很看好他們,原因都在於女孩子身上。為什麼呢?因為愛情是雙方的,任何一方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因為他的桀驁不馴,看不上那個小夥子,就連到手的幸福都會化為烏有。這位也許就是有喜歡的人而那個人永遠不喜歡她,喜歡她的人而這個女孩又看不上。

原來,緣分就在眼前就錯過了,什麼是喜歡麼?難道就是看對了眼,走對了心嗎?難道是千里姻緣一線牽,看到自己一見鍾情的愛情了嗎?

我們從來不知道,喜歡過一個人是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的。儘管對於生活來說,一切的一切痴情,建立在喜歡的基礎上。

我們來分析一下,為什麼有的人找物件了卻結不了婚,究竟原因在哪裡呢?

首先,我們來講第一個原因,那就是,緣分未到,不能和相愛的人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要知道,誰前世都是喝過孟婆湯的人,而能夠與心上人有著不解之緣的人共續前緣,需要很大程度上的緣分。

這裡我們講,前世埋我們的人,到底會不會駕著七彩祥雲,來接自己和自己共枕夫緣。但儘管我們覺得有很多人喜歡過自己,卻不知道誰能夠和自己走到最後。

即使當初的人自己很喜歡,但是就是會因為某些原因,自己得不到想要的那種生活,遇到的人卻不能夠永遠地陪伴在自己的身邊。

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是朝朝暮暮。能夠真真正正地讓心愛的人,和你一起生活,找到其中的緣分,才能夠知道自己對於最愛的人是尤為重要的。

第二個原因,就是個人價值觀不一樣。你想去學佛,可你的物件卻是回民。回民入鄉隨俗,都要跟物件信仰伊斯蘭教。

這裡只是舉個例子,為什麼有的人就是喜歡這樣子的人呢,明知道走不到最後,可能這就是冥冥之中的故事。

這也能夠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價值觀及道德標準。儘管我們所有人,對於一個值得為了自己託付終生的人,一個相通相知的信念是多麼重要。

可能世人說,即使愛情拋開一切的一切,單純是為了愛情,我還是願意跟他在一起,還是願意為她付出。

可是,你怎麼知道一個人,真的對於你就會一直保留真心呢?為什麼呢?這也就是人們說的那句話,強扭的瓜不甜。

而在古代,我們知道,宋朝司馬溫公家訓說道:‘凡是議訂婚姻,應當先要察看男女雙方的品行,和他們的家法,應該都弄清楚,不可以只是羨慕對方的富貴;如果女婿果然賢能,現在雖然貧賤,怎麼知道來日他不會富貴呢?

如果女婿不肖,今天雖然富貴,又怎麼知道來日他不會貧賤呢?而妻子更是家庭盛衰的關鍵,如果只是為了羨慕她孃家一時的富貴,而娶她為妻;

她就會依恃著孃家的富貴,而輕視丈夫,不尊重公婆,養成了驕傲妒嫉的個性,以後家中就永遠不得安寧了;

就算是因為妻子的財富而致富,依靠著孃家的勢力而升官,若是有丈夫志氣的男人,能不感到慚愧嗎?

又世俗之人,喜歡在嬰兒的時候,就為孩子輕易的許諾婚約,等到孩子長大之後,或是不肖,變成了無賴,或是身染惡疾,或是家貧而挨餓受凍,或是到遠方做官,於是就不守信用,違反婚約;

因此而造成打官司的例子,實在很多啊!所以不管是男孩女孩,都要等到他們長大以後,再為他們議婚;

然後經過彼此的書信往返,男方派人到女方家送禮,表示要娶女方為妻的程式,再經過幾個月的交往觀察,才可以完婚;這樣就不會發生結婚之後後悔的事情,這種的規矩,也是後世的人應該學習效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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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第一次去媳婦家,去飯店吃飯,老丈人讓小舅子偷偷買的單,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