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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合,到底該不該離婚?

有人會說,沒孩子的話很簡單,不合適分開就行。如果有孩子就要慎重考慮,不能苦了孩子,為了孩子退一步,斷了離婚的念頭。

但是也有人說,應該離婚,因為夫妻之間感情出現問題,雙方都不會快樂,湊合著過只有無盡的痛苦。假如夫妻天天吵架,根本不適合孩子生活,在充滿紛爭的家庭中生活,也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甚至導致孩子的性格扭曲。

那麼面對這樣的婚姻,到底該怎麼做?50歲的路女生正在經歷這樣的事,讓我們來聽一聽她怎麼說。

路女士自訴

我今年50歲,已經從事保姆工作三年了,工作每個月6000,但是我卻一點也不開心工作。

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他是家裡的老小,所以備受疼愛。他的父親是一名煤礦工人,一輩子兢兢業業的。退休之後也閒不下來,自己弄個水果攤,做一些小買賣。母親是典型的家庭主婦,主要負責照顧他們姐弟三個。

他姐姐和哥哥都考上了理想的大學,只有他學習成績比較差,初中畢業就輟學在家。後來家裡人給他找了一份電工的工作,就在家附近工作,工作也比較輕鬆。

我們結婚後,很快就有了兒子,婆婆幫忙照看,他除了上班,就是四處打牌,每天都後半夜才回家。所以我們經常吵架,有時候甚至會打架。當時兒子小,我一般都會忍著,因為不想委屈了孩子。

後來兒子漸漸長大,不再需要照顧,我的日子也清閒了下來,我也懶得跟他吵架。後來,兒子十歲時,我們又有女兒,公公也退休了。

女兒3歲時,婆婆突發心臟病去世了,忙碌的生活又致使我們之間的矛盾再一次爆發。我們經常吵架,每次吵完架就會十天半月的不理對方,就這樣又彼此折磨了幾年。

女兒初中時去了寄宿學校,兒子大學還沒畢業,公公不和我們同住,家裡就剩下我們兩個人,更是鬧得不可開交。而且兒女們已經長大,到處都是用錢的地方,老公的工資本來就不高,還都讓他揮霍了。於是,我跟著村裡的其他人一起出來找工作,後來機緣巧合之下開始做保姆的工作,到現在已經有三年了。

保姆的薪水挺高的,每個月有6000塊錢,還包吃包住,但是我卻怎麼都開心不起來。

因為我的僱主是一對40歲左右的中年夫婦,她們兩個工作很忙,大女兒上了初中,小的才三歲。我的工作是幫忙照看孩子,外加負責三餐。他們夫妻的感情很好,每天下班之後都會按時回家,週末會專心陪孩子。每到週末看見他們的大女兒,我都會想到自己的女兒,她也是這個年紀,她也需要媽媽的陪伴。

而且我兒子已經到了該結婚的年紀,我也想早點抱上孫子。可是,回家後,勢必要面對我的老公,說實話,出來工作這幾年,我更加不想回去面對他。

別人跟我說,他在外面養了情人,我知道後還是異常憤怒,就算不顧我們之間的夫妻成分,也要顧及自己的名譽吧,兒子都已經到了該結婚的年紀,傳出去這不就是一個笑話。

有人勸我跟他離婚吧,我做不到!離婚之後我該去哪?我現在只盼著自己多賺點錢,等兒子結婚時可以幫他解決一些困難。等兒子結婚以後就幫他們帶孩子,其他的事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從路女士的敘述中不難看出,她和丈夫的夫妻關係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問題,但是活了大半輩子,她的心思全部在她的家庭上。她之所以會出做保姆這種伺候人的工作,無非是因為報酬比較可觀,但是她自己並沒有多開心。

希望她可以自己善待自己,對自己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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