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的後續來了,之前說到我們倆於1月7號去領的結婚證,就打算結婚了,結果誰也沒有想到的是,婚檢中心的一通電話或許即將改變我們兩人的命運。
事情還要從1月7日說起。當天我們去民政局領證,剛進民政局的門,連大廳都沒有進負責安保的阿姨就遞給我們兩份婚檢體檢單和結婚申請書,說是讓我們先去做婚檢。
到了婚檢中心,我還問了工作人員是不是沒有婚檢報告就領不了結婚證,得到的答覆是肯定的。做完婚檢以後說報告第二天下午6點才能出來,我看了一下日期,第二天週五,也就意味著我拿到婚檢報告下週一才能領證,當時也是有點忘乎所以了,就拉著我物件去了民政局又問了一遍。結果工作人員給我答覆是“婚檢是婚檢,領證是領證,兩個互不掛鉤。你也可以先領證,婚檢是你自願的,沒有說是強制要做的。”就這樣我和我物件把證領了。
大概過了4~5天的日子,婚檢中心給我物件打電話讓去拿結果,說我查出來有點問題。我物件就去了,婚檢中心工作人員就告訴我物件說我查出來小三陽,反正不知道給我物件怎麼說的。她回家就把這事跟他父母說了,她也是哭了一下午。後面他父母就打電話來詢問我們這邊什麼情況,我爸媽也說不知道。那就做檢查吧,他們家說也行。我就按照雙方父母的意思做檢查。
結果,就在昨天,她爸打電話過來說要把婚期延後,婚期是給彩禮時兩家定的,現在把該請的親朋好友都請了,她們家臨時變卦。去做檢查的那天她們家全程陪著,並不是說擔心我,反而是擔心我在檢查的時候動手腳,連抽血都是她們看著一管一管抽的。現在可好了,連結果也不讓我去取,還說她們不相信市裡三甲醫院的醫生說的話,說她們在口裡有認識的專家,要把結果發回去。現在就是她們一拖再拖,有可能剛領證一個月不到就去辦離婚。
像這樣的故事,在婚檢中心每天都在上演。就像之前在產房門口陪產一樣,到底要保大保小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