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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情感觀點關鍵詞:孩子。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身邊離婚的人越來越多。而離婚這件事,也變得不再那麼稀奇,甚至人們都已經習以為常了。

前段時間,一組2020年全國離婚率統計資料上了熱搜。離婚率最高的省份,竟高達71.51%。而全國平均離婚率也達到了40%左右。

這組資料統計的結果意味著,每10對夫妻就有4對辦理了離婚。

造成這麼高離婚率的原因有很多,有人認為是社會壓力造成的,也有人認為可能跟“離婚冷靜期”的政策有關。

總之,“離婚潮”就這麼發生在了我們身邊。

無論因為什麼原因導致的離婚,這都是夫妻之間相處下來的結果,對於當事人而言,無非就是一種生活的結束,另一種生活的開始罷了。

然而在眾多離婚的夫妻中,卻有一個無辜者在被動承受著“離婚”所帶來的鉅變,這個無辜者就是孩子。

孩子原本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享受著父母的寵愛,但因為父母的“離婚”,讓孩子不得不承受他這個年齡不該有的“壓力”。

追根溯源,我們不得不反思一個問題:剛結婚的夫妻,到底該不該著急要孩子?

就像我們參加工作一樣,我們要經歷實習期、試用期,然後才會轉正、晉升。

我認為,婚姻其實也是有一個“進階”過程的,所以我建議剛結婚的夫妻,為了不讓孩子成為那個無辜的“受害者”,最好先過了以下3個階段再來考慮是否要孩子的問題。

階段一:從新婚到冷靜的“蜜月期”

當一對情侶從熱戀步入到新婚的時候,往往會沉浸在“新婚燕爾”的甜蜜之中。

兩個人紛紛感慨彼此之間的感情終於得到了昇華,從一對戀人升級為了一對夫妻,組成了一個家庭。

在這個階段,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充滿甜蜜的,但同時這種甜蜜的背後是感性的,甚至是不理智的。

而這份對於新婚的熱情遲早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冷靜下來,往往在徹底冷靜之前,夫妻二人便會開始想要“趁熱打鐵”,透過生個孩子的方式將新婚的幸福升級。

事實上,在結婚之初,新婚夫婦之間會因為缺乏理性的判斷,從而忽視對方身上的缺點和不足。

也就是說,兩人實際上互相之間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深入瞭解。

在這時候要孩子,純粹就是一種“激情”狀態下的想法。並沒有考慮過因為這個新家庭中有了新成員的加入,伴隨而來的瑣碎、煩惱。

戀愛期間,雙方會盡可能將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剛剛結婚,兩人實際上依然還是處於同樣的狀態下。

在還沒能夠徹底冷靜下來深入瞭解對方的情況下要孩子,會產生諸多問題。再加上新手媽媽因為照顧孩子而手忙腳亂、體內激素影響情緒掌控等問題的產生,這個階段要孩子會加劇和放大兩個新手父母之間的矛盾。

在這個階段要孩子,多半會讓夫妻之間的感情增加更多矛盾。因此,建議還是要在夫妻二人感情足夠穩定的情況下,再來考慮孩子的問題。

階段二:從風花雪月到柴米油鹽的“瑣碎期”

我們之所以公認“戀愛”和“婚姻”是兩回事的原因,其實就是浪漫和生活的區別。

在戀愛的時候,我們主要考慮的是“風花雪月”的浪漫,甚至不惜花費自己好幾個月的工資來博得物件的歡心。

然而在婚姻生活裡,我們則需要為更長久的將來做打算。

從風花雪月的浪漫到柴米油鹽的瑣碎,這是一段婚姻從蜜月期走向瑣碎期的必然結果。

家境一般的,會從一頓飯、一件衣服等小問題上多做考慮。而家庭條件優越一點的,則會從投資、教育等問題上考慮。

每個家庭有各自的“瑣碎”,而這些瑣碎雜事,本質上就是生活。

很多夫妻之所以會走到離婚的地步,大多都是因為“現實”問題。當然這種所謂“現實”的理由,通常只是表象。

從根本上來說,還是兩個人在處理“瑣碎”時沒能找到適合的相處方式。

這是夫妻二人在婚姻中“磨合”得不到位造成的結果。

在這個“磨合期”還沒能得到圓滿結果之前要孩子,無疑就是在婚姻中增加了更多矛盾點。

就像我們新加入一個團隊一樣,在互相之間還沒能夠磨合好的情況下,突然又增加一個新成員進來,往往會讓這個磨合期時間延長。

磨合的時間越久,磨合的結果實際上就越不好,最終走向更壞結局的可能性也就更強。

所以說,在夫妻二人還沒能磨合得更好之前,最好不要著急要孩子。

階段三:從眼裡都是他/她,到相互指責的“學習期”

我們每一個人在新婚之時,其實都是婚姻這門大課堂的“新生”。

而每一個婚姻的組合,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一堂全新的課程,即便有再多前輩、專家的講解,我們也無法徹底學會如何經營婚姻生活。

換言之,我們每個人都會在婚姻中不斷學習進步,才能真正經營好自己的婚姻,才能保證婚姻能夠持續幸福美滿下去。

在這個階段,我們的內心狀態,會從心裡眼裡全是對方的好,過度到指責對方哪兒哪兒都是缺點。

這個過程其實就是我們在學習如何經營好婚姻的關鍵時期。

生活不會按照我們想象中的樣子一帆風順,對方也不可能是我們想象中那般完美無缺。

從新婚的甜蜜到婚後的平淡,甚至厭煩,本身就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我們不能夠在這個階段學會如何調整自我、修正觀念,那麼這段婚姻就會成為壓抑我們內心的“墳墓”。

在此之前要孩子,只會徒增煩惱,讓我們更加壓抑。

而且一旦要了孩子之後,想要放手離開解脫自己,但又不想讓孩子無辜受害,這種糾結的心理狀態,更加會加劇我們對婚姻的失望。

由此可見,如果夫妻之間連兩個人的婚姻生活都還沒學會如何經營,那麼這時候要孩子便不太合適。

結語:別把大人的煩惱,強加到孩子身上

婚姻表面上看是兩個人的事情,但其實還牽涉到兩個家庭,甚至是兩個家族。

很多人在結婚之前,是看不清楚對方家庭、家族之人真實面目的,往往都是在結婚之後,因為兩個人的關係,原本互不相干的兩個家庭才開始有了深入交集。

這時候婚姻的背後,就會牽扯出諸多現實問題。

或許是因為房子,或者是因為金錢,又或者僅僅只是因為對方對待自己家人的態度等問題,都有可能引發兩個人之間的矛盾。

當這些“大人”的問題沒能得到恰當的處理,不能找到一個相對比較融洽的相處模式之前,孩子的降臨可能會增加更多矛盾。

可孩子畢竟是無辜的,大人的煩惱沒有任何理由強加到孩子身上。

綜上所述,剛結婚的夫妻,如果有可能的情況下,還是過了缺乏理智的“蜜月期”、充滿矛盾的“磨合期”和相互指責的“學習期”之後,再來考慮要孩子的問題,可能會更好。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理論上離婚也應該只是兩個人的事情。

莫要在原本只是屬於兩個人的問題上,把可憐的孩子拽上,這是很不負責任的。

—END—

互動話題:你是在結婚多久以後才要的孩子?現在後悔嗎?

我是知陽,專注情感分析,偶爾解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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