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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任何一段感情,都離不開所謂的緣分,倘若兩個人之間連最起碼的緣分都沒有,即便當下多麼的相愛,也無法牽手走到最後 。

就像我曾經看到過的一句話:“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當然了,愛情裡的緣分也可以靠自己去爭取,尤其是你透過自身的努力,達到了某種層次之後,你所接觸到的人必然和以往不同,但這算是一種命中註定的緣分。

其實,一個人的姻緣如何,結婚之前就已經很明顯了,你會嫁給什麼樣的人,亦或者娶一個什麼樣的人,都能夠早早地知道答案。

倘若你自己本身就足夠優秀,遇到的人也很優秀,而且對待感情的態度很真摯,那麼你們的姻緣一定會很美好;可若是彼此都不優秀,對方的情感態度也很敷衍,即便你們步入了婚姻,也不會過得稱心如意。

02.

不得不說,婚姻不只是雙方之間的事情,其中還牽扯著兩個家庭。無論是娶一個女人,還是嫁給一個男人,都不能只看這個人的表面,要透過一個家庭作為背景,去了解這個人的本質,然後才能做到“知己知彼”。

很多時候,愛情容易讓人頭腦發昏,甚至是失去心智,總以為對方會像戀愛的時候一樣優秀,可結婚之後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到時候可就只剩下追悔莫及了。

尹娜決定嫁給張博之前,才意識到自己好像被他的家人欺騙了,原來自己太過於天真了,總以為張博深愛著自己,他的家人也會無條件的接納。

可從談戀愛到訂婚,其中經歷的曲折真是太多了,好在雙方父母還是見面了,關於彩禮的問題也商量出了一個結果,按照當地的習俗都是十萬彩禮,然後男方需要有房有車,除了彩禮成了八萬八之外,房子和車子對方也應了下來。

尹娜原本以為算是渡過了最艱難的一關,內心也鬆了一口氣,而且如今也已經訂婚了,結婚也是早晚的事情了。所以,兩個人就決定先把結婚證領了,而且結婚的日子恰好是張博的生日,所以尹娜也就沒有拒絕,兩個人就這樣領了結婚證。

03.

但不曾想到的是,這一切都被提前計劃好了,一切都是張博母親的安排。她讓我們訂婚之後先領結婚證,然後再通知我以後再買房子,彩禮仍舊照給,尹娜頓時就陷入了沉思。

按照張博母親的說法:““已經領證了,婚房先別買了,我不信她敢不嫁”,只是這對於尹娜和尹娜的家庭來講,無論如何都是無法接受的事情,畢竟結婚之後連房子都沒有,還怎麼好好生活呢?況且這本身就是一種欺詐行為,所以只能要求離婚。

張博也覺得這樣對不起尹娜,所以就瞞著母親去離了婚,原本還洋洋得意的張博母親,甚至還單獨給尹娜發訊息,讓她抓緊嫁過來,其他的事情等婚後再談。

事後,張博也找過直接母親,可無論怎麼說都沒有辦法,即便手裡有付房子首付的錢,她們也不想再出錢了,母子之間甚至還因此吵了一架。

04.

張博的母親還以為兩個人沒有離婚,對她兒子說:“證已經領了,你還怕什麼?我不信她敢不嫁。”

而張博則垂頭喪氣地說:“媽,您就先付了唄,等我以後賺錢了再給你,尹娜都已經和我離婚了,咱這樣做不是騙婚嗎?”

原本還很囂張的張博母親,頓時也卸下勁來,心想著到底該如何收場。於是後來,張博的母親親自去給尹娜道歉,但願兩個人可以繼續在一起,而且房子也會買。

可這件事已經觸碰到了尹娜的底線,況且未來和這樣有心機的婆婆相處,自己還不得累死,所以尹娜對張博母親說到:“算了吧,只能說我倆緣分沒到,況且人品是我決定嫁人的一個關鍵因素,如今你們已經親手把它丟掉了。”

張博的母親頓時傻眼了,可自己有無能為力,根本就不可能挽回這個未來的兒媳了。殊不知,當他們一家人決定這麼做的時候,就該意識到如今的結果。

05.

不得不說,尹娜的選擇非常對,畢竟嫁的不只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家庭的品行以及家風。

所以說,女人一定不要輕易地被愛情衝昏頭腦,要保持完全的清醒,才能夠看到未來的模樣,否則就真的會墜入無盡的深淵。就拿尹娜來講,一旦嫁過去,肯定有受不完的氣,以及婆婆的小鞋穿。

婚姻畢竟不是一件小事,它關乎著兩個家庭的幸福,所以更應該引起每一個人的重視,尤其是當傷害還沒有降臨之前,及時止損也算是一種幸運。

但願每一個人都可以遇到屬於自己的幸福,找到命中註定的那個人,以及一個擁有良好家風的家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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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故事:我的初戀,差點生離死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