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年過五旬離婚是不是不智之舉?到了這種歲數,不管婚姻是否痛苦不堪,保持都比結束更安全?
這得真正選擇與經歷過的人來回答,答案才更加具備客觀性與正確性。
一位52歲的離婚女人,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獨居感言,她說:“一個人的日子,多了很多不一樣精彩。”
來聽聽她講述的親身感受與體驗吧,或許對於這樣一種人群的生活現狀,你就會多了很多真實的瞭解。
01.沒有另一半在生活方面的拖累,人很精神
駱曉晴女士,今年已經52歲了。退休一年之後,在自己51歲之時,她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離婚。
跟那個一起足足生活了27年的男人,結束婚姻關係,放自己自由,不再糾纏於這段痛苦又低質量的婚姻當中。
至於原因,她說真的太多了,一言難盡。有因為婆媳矛盾、家庭矛盾而產生的糾葛與怨恨;有對方大男子主義帶給自己持續幾十年的傷害;有這個男人中年時期不忠於婚姻與伴侶導致她對這段關係的心灰意冷……
總之,說句最坦白的話:她早就不想再勉強堅持這種婚姻了,但是為了孩子著想,她一直忍耐到兩個兒子都結了婚。
那時候她的父母及兄弟姐妹,都苦勸她再忍耐忍耐算了。
因為大家都認為,忍了這麼多年,她的黃金年華已經結束,女人年紀大了,有完整的家庭、有完整的婚姻,對自己更有利。
但是她卻認為沒有幸福可言的婚姻就是一種沒完沒了的精神折磨,自己早就受夠了,不再想繼續。是這樣才堅持離了婚,恢復了單身。
現在談起個人感受,她覺得生活變得輕鬆自在多了:沒有另一半在生活方面的拖累,人很精神、很暢快。
02.每天都有新的東西期待,感受很不一樣
回想之前那27年,罪沒少受,活沒少幹。
這個男人及他的家庭,並沒有善待她不說,對方還理所當然享受著她的付出與照顧,認為這天生就都是該她為他們做的。
她自己有工資,並沒有從婚姻當中獲得男方多少金錢與物質上的好處,對方也不愛護、尊重與珍惜她,甚至連最起碼的家庭責任感都沒有,這麼多年,都是她在努力支撐著這個家庭,獨自照顧著兩個孩子成年。
說句真心話:她覺得,自己的青春全都被這段婚姻、這個男人壓榨得一乾二淨。現在離開他,不是損失,而是自我救贖。
她不想再賠上整個餘生!以前呆在家裡,有幹不完的家務活,而現在,每天都有新的東西期待,感受很不一樣。
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安排時間、對什麼東西感興趣,都可以去學習與接觸,自由得很。
這種感受,就是當時身處不幸婚姻當中她最渴望、最嚮往的,而在離婚之後,她才終於找到並擁有了,這讓她欣慰與快樂不已。
03.在面對孩子的事情的時候,可以全身心投入,而不是兩頭跑
她與前夫生育的兩個孩子,現在都已結婚成家。兩個兒媳婦,一個現在剛剛生了孩子,一個還沒有懷。
總之未來幾年,作為婆婆、作為奶奶,她肯定是要為了這些事情盡一份心、盡一份情的,這種自覺性,她還是有。
不過相比從前還得顧及那個從來沒有善待過自己的男人,現在的她,至少在面對孩子的事情的時候,可以全身心投入,而不是兩頭跑,算是省心省利了不少。
她那個前夫,在這些方面是幫不上半點忙的,但是分散她的注意力、拖累與牽制她就是一把好手。
如果兩個人的婚姻仍然繼續,餘生她都得為了他而發揮完無盡的餘熱,充當他的保姆直到雙方之中一方離世方可告一段落。
就是因為怎麼想都不甘心以這樣一種姿態而走完自己的人生、怎麼想都覺是不值得,她才鼓足勇氣、寧願面對不確定的未來,也要結束這段只給她帶來痛苦、辛酸與勞累的婚姻。
就現在的感受來看,她覺得這種決定與選擇,是正確的。獨居的滋味,比呆在不幸福婚姻當中的感受強上數百倍、數千倍……
結語:
人生、命運沒有什麼絕對的共通性與共同性,依照個體的不同,各人的際遇與感受也就完全不同。
什麼樣的生活幸福、什麼樣的生活痛苦不堪,過不下去,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外人是沒辦法感同身受的。
所以,那些上了年紀還執意要離婚的男女,他們絕對不是衝動之下才做出這樣的抉擇,或許已經在不幸的婚姻當中掙扎了幾十年了。
只是年輕的時候為很多客觀因素所牽絆與制約,沒有辦法遵循自己的心意罷了,當這些制約自己的因素消失之時,才是他們有能力、有勇氣恢復自由、追求安寧與幸福的開始。
對於每一個人自己的選擇,身為外人,尊重、理解是最正確、最該做的事情。
閉上嘴,將目光從別人的身上轉移回自己的生活當中來。顧好自己,處理好自己的婚姻、家庭與人生,才是一種明智。
人生在世,各人都有各人的苦,能夠維護好自己所在乎的一切,過得舒心快樂,才是最大的贏家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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