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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有很多的無奈。這些無奈,有些是天意,有些是人為。

但卻都有可能帶給一些人永遠難忘的記憶與感受,特別是與愛情相關的,更是如此。

男人忘記一個愛過的人,需要多久?真愛的話,有可能是一輩子哦,你能想象得到嗎?

01.邢先生

25歲迫於父母的反對,我只能與前女友分手了。

現在的妻子,是他們託人介紹給我的,已經結婚差不多13年了,女兒今年都已經11歲了,可是我內心深處,依舊有前女友的位置,誰也無法取代。

我爸媽之所以反對我們交往與結婚,主要就是因為她出生於大山深處,家境貧寒。他們認為她配不上我、兩家之間的情況,懸殊太遠。

當年的我,還是太年輕,很多地方都得依靠家庭與父母,以為放棄真愛比生活過得貧苦更簡單;也覺得可能男人這輩子,還會遇到真愛,所以在經過一番思想鬥爭之後,鬆開了她的手……

十五年了,我努力想要忘記她,可就算是現在婚姻生活還算是過得挺平淡幸福的,並不是那種很無奈、很不幸的型別,可依舊有去特地找她的聯絡方式的衝動!

因為我想知道她在離開我之後,有沒有過得很可憐、悽慘與無助,想要求個心安。

哪怕只是從別人那裡知道她過得幸福,也就滿足了,內心不會這麼不安與愧疚。

只要這個問題得不到正面的答案,我覺得這輩子都可能忘不了她,因為我背棄了一份真愛,辜負了一個女人的信任,負罪感嚴重!

02.洪先生

我覺得真的用心愛上一個人,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我有資格談這個問題,因為今年我已經53歲了,自己就曾經歷過與真愛分離的事情。

30年前,她因為父母的安排出了國,而我則由於家庭經濟方面的原因,沒辦法一同前行,兩人在經歷了兩年的異國戀之後,還是無奈分了手。

那種年代,可不像現在這樣聯絡方便,可以透過網際網路、各種交友軟體跨越千里萬里的距離,心始終連在一起。

她家不看好我,我家也覺得我們倆之間沒有太大的可能。25歲那年,父母逼我相親。

本來我不同意,可是她的父母卻“適時”透露了已經安排她跟同在國外的一位世交的兒子聯姻的計劃,還託人給我帶來了兩個人站在康橋上的照片,當時真的深深刺痛了我。

時隔多年後我才知道,那只是她的一位關係不錯的同學罷了,她的父母用這一招成功拆散了我們。

但是我想說的是,從分離到現在,她一直都在我的心裡,沒有任何人能取代她的地位。她永遠是我心中的白月光,直到永遠……

03.段先生

我曾經也有一個相戀五年、愛得特別真誠的前女友,因為誤會再加上性格不合方面的原因,後來也分手了。

現在我們都已經結婚了,沒有遺憾,沒有後悔,甚至我也知道,以我們的個性來看,就算是能夠一起步入婚姻,也會過得不如想象的幸福,分手可能是最好的結局。

但清醒是一回事,內心真愛過對方也是事實。就因為這份愛,讓我始終還留著對她的記憶。

表面上看似已經忘記了,工作、生活都挺正常的。

可時常還會不經意便因為一些人、一些事、一些場景想起過去,有意無意之間,就會觸碰到心底的那塊傷,或甜蜜或痛苦,總之就是難以徹底遺忘就是了。

我不知道時間再久一點,這種情形會不會產生一些變化,這個答案只能由時間給出,我自己目前無法確定。

結語:

世事便是如此,很多“當時只道是尋常”的感情,時過境遷之後,卻變成了男人胸口的硃砂痣,但奈何人事全非,就算再放不下,也只能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了。

男女之間的愛情、緣分與因果,有些不是當事人自己能夠把握的,天時、地利、人和之類的因素,時時在考驗著他們。

其中哪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就將改寫一對戀人的人生,與感情相關的故事,千百年以來,就是這樣形成、演變與發展的,從無例外。

只能說,能夠盡情愛的時候,就好好愛吧!

那麼至少有一天被迫分離,還能留下美好而純真的記憶,成為自己一輩子最值得珍藏的一部分,這也是一種難得的獲得。

當然,想盡辦法留住真愛,讓它能夠開花結果,也是當事人需要盡力做的事情。

這樣,人生的遺憾才會減少幾分。

最後,需要說的就是:如果事與願違,雙方的過去已經無法再挽回,那就需要記得一句話,才能過好當下與未來。

這句話便是:滿目江山空念遠,不如憐取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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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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