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9歲了,跟男友同居過,我尷尬了,我媽給我介紹的物件全是離婚的。”她說,她覺得很難受,感覺自己是尾貨處理品。但她媽覺得她找個離婚的不吃虧,有很多好處。
她媽的理由是:從年齡上來說,她29歲了,找個小几歲的,姐弟戀,大多都是女養男,就算是女的跟男的掙得一樣多,女的也得幹活比男的多,總之就是女的肯定很累,而且,女人累了老的快,這男的還年輕,容易找外遇。你看那女明星找的小几歲的,都清一色找的比自己弱的,吃軟飯的。這年齡上的平衡,都是大的養小的。男的大很多歲的,都是男的養家,養女人,反過來也一樣,女的比男的大幾歲的,也是女的養家,照顧男人。所以,女人最好找個比自己大的,能養家的,照顧自己的。保養得好,顯年輕,男人找年紀小的,疼老婆。
那麼,要找年齡比你大的,至少30多歲,30多歲的男人,都什麼狀態?
30好幾剩下來的,還沒結婚的,有幾種原因。比如太挑剔了;一心奔事業沒時間談戀愛,錯過了;生活工作一直不穩定,沒法結婚過穩定日子;談了又分手了。太挑剔的一直找不到的,說明這個人沒有自知之明,定位不準,肯定是想法高過現實,不務實,早晚會被社會打擊,你就別去當他的出氣筒,眼光高過現實的人,對誰都不會滿意,不得已將就了,也不會過舒服的。
奔事業沒時間談戀愛的,到這個年齡,事業有成的,追求的人多,有點小驕傲,他自己都不知道野心勃勃想更上幾層樓呢,一般人高攀不起,攀上的,他也未必珍惜,也很可能當他情史的過度品,家庭不穩定,要真想找事業有成的,就找個大十五歲開外的,用你的青春換他的成功。事業失敗的,30多了,一無所有,還在拼搏,你找他得多累啊?生了孩子怎麼辦,經濟條件沒有,人手,他奔事業又幫不上你,就算他能成功,四五十歲成功了,你老了,累成黃臉婆,他該換年輕女人了,你出局了。
那些生活工作不穩定的,今天跑這個城市,明天跑那個城市,跳槽頻繁的,都是心思不穩的人。結婚三年,兩年活寡,聚少離多,多少夫妻傷在聚少離多上?怎麼保證他在外面那麼長時間沒個短暫情人一夜情啥的?跳槽頻繁的,就別說了,要麼就是不好好幹,要麼就是心性比較油滑,挑剔。
談了又分的,像你這種,你男朋友好嗎?你還想找他那樣的嗎?愛情跟事業一樣,找定了就得守住,遇到困難想辦法克服,同居這麼長時間說分就分了,算什麼事兒?這樣不負責任的人不能再找。
而30多歲離婚還不帶小孩的,有很多好處。
他們結過婚,至少證明他們有女生信任,值得託付,還比較務實,不是太挑剔。他們對女生也比較負責任,不兒戲感情。至於他們為什麼離婚,人談戀愛和過日子是兩回事,因為種種原因發現對方不合適,都是存在的,在沒有小孩的時候果斷離婚,其實也是明智的選擇。而且,離過婚的男人,更明白自己適合什麼樣的人,知道怎麼過日子。還有,離過一次婚的男人,第二次選擇會比較慎重,不容易離第二次婚。
她媽太有社會經驗了。但是她沒有,當時不能理解。
兩年之後,她在深圳發展無望,果斷回老家考了公務員。之後,她找了一個離過一次婚的嫁了。現在,她有兩個孩子了,過著以前她不屑的穩定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