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離婚律師,我每天都要見很多當事人,她們的共同點是都受過“愛”之苦。在婚姻和家庭裡,她們曾經沉寂,旋而重生,引人深思。
但願在這些別人的故事裡,你可以讀懂自己的婚姻和家庭!
離婚過程中遇到當事人在法庭上流淚的,對我們律師和法官來說,都已經是家常便飯的事兒了,畢竟選擇對簿公堂的夫妻倆,矛盾已經不是一般的深了。庭審時,談起自己婚後受過的委屈,難免會情緒激動,痛哭流涕。但大多數情況都是,一方流淚,另一方卻很冷漠。
而我此前經歷的這起離婚案件,卻是少見的原告、被告都在法庭上痛哭到停不下來的……
我的當事人是位女性,她和老公結婚已有20多年,孩子都已經上高中了。在開庭前,我看到了我當事人的老公,看上去老實巴交的男人,說話聲音很小,不是很自信,他在某央企單位做質檢。簡單和他交談了幾句關於我當事人離婚的一些想法,沒想到他聽著聽著就有點哽咽了,他說他對我的當事人感情很深,婚後倆人沒什麼大矛盾,不同意離婚。男方這樣的表現出乎了我的意料,畢竟法庭之外互撕的夫妻更多,我也能感覺得到他是真的還有感情。
說說我的當事人吧,我的當事人個子高挑、打扮知性,從和她的溝通中就能發現,她很有主見。在此前和我溝通案情時,她哭過幾次。她說她右眼曾經受傷過,但因為母親重男輕女的思想,沒帶她及時醫治,留下了病根,她從此便暗自要強,一定要努力過上好日子。後來她父親病重,為了讓父親能在去世前看到自己嫁出去,她和老公相識不久便匆忙結婚。
所幸老公沒什麼不良嗜好,婚後她也很快就生了孩子,一邊撫養孩子,一邊拼命掙錢,可相較於她的拼命,老公的“不求上進”不止一次紮了她的心。她想多賺些錢,過得更好一點,老公勸她說差不多就行了,幹嘛要那麼虛榮?她準備創業,想尋求他的支援時,老公又對她說,別瞎折騰了,平平淡淡地過日子不好嗎?
面對男方對我當事人提出離婚要求而感到不解時,她激動地說:“我很感激你,畢竟當年你是有正經工作的工人,你不嫌棄我有殘疾還娶了我,婚後你也沒什麼大錯。但是我們倆本質太不同了,你一點也不理解我,這樣的婚姻太累心了。這麼些年,我靠自己掙的錢換了車買了房,可你呢,還是我剛認識時的那個工人,一點變化都沒有。一起生活二十年了,孩子也養大了,下半輩子我希望按照我自己的意願活。
要說夫妻倆誰有錯?誰都沒錯,一個人想努力拼命過好日子沒錯,另一個人想平淡安穩生活也沒錯,錯就錯在兩個觀念不合的人成為了夫妻,硬要逼著對方去按照自己的喜好改變。
從我做律師的執業經驗來看,夫妻婚姻生活能否過得長久,“三觀”也是一個重要的考察指標,三觀合拍的夫妻,婚姻質量差不到哪裡去;三觀不合的夫妻,離婚也只是早晚的事兒。
作為局外人,我們會因為別人的幸福,保持三秒的嘴角上揚;也會因為別人的難過,而失落難受好一會兒,但不會有絕對的感同身受。婚姻也是如此,雖然沒有哪個伴侶能完全感受和理解另一半,但三觀合拍的夫妻一定要比三觀不合的夫妻幸福得多。
夫妻倆對於生活不同的態度,恰恰就是生活中不能承受的重!
為此,我也建議大家:①婚前詳細瞭解好過婚後強硬改變;②需求不同,不必強融。婚姻中能改變自己的是神,想改變別人的是神經病,與其要求另一半事事為自己而改變,不如讓TA做回TA,讓自己做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