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和婆娘結婚十年了,結婚以後生活過得很不如意,按理來說我們都是自由戀愛的不應該有這麼多磕磕碰碰啊!每次吵架的基本上都是她娘屋裡的那些破事!我基本工資也就4k,加上七七八八的副業之類的大概一個月到手是8K左右!可丈母孃家每個月的生活費管我們要3k,當時我婆娘說我們對半分,其實吧,我心裡就有點不舒服的,我們自己在外面的生活壓力也很大好麼。,房貸和兒子還有一些為人處世什麼的到處都要花錢,蠻想不明白的是他們在農村老家生活,一個月能用3千塊麼。。。。
再說了,每次去她孃家都得買東西,包紅包,不然準看臉色了。真感覺丈母孃見利忘義到了一個高度,總跟我說人要孝順孝順,我就納悶了,我哪裡不孝順了,我對我家人都沒這麼好!
前不久吧,就在兒子五歲生日的那天我提前回家了,兒子生日,我肯定給兒子買了個大蛋糕,當時把,我們正好在吃飯,不知道我兒子怎麼就去玩他媽媽的手機了,不曉得咋的,突然一段語音:““媽,你要的錢我給你匯過去了,只有5萬,你看收到沒有”,聽到這話我臉色立刻垮了。他給我解釋說小舅子結婚要5萬塊錢,她媽逼的緊麼有辦法才給那麼多的。
當時這小舅子要結婚這是,丈母孃和我說過,當時她說讓我給出彩禮錢,我當時就拒絕了,可是卻沒有想到老婆竟然揹著我又給了丈母孃5萬。當時我家的日子並不是很好過,錢也是一點點的省出來的,這5萬我得積攢多久啊,這麼一下她就給了自己孃家,當時氣得我把碗摔了,這種日子是真的不能在過下去了。你們說這樣的日子我過的還有什麼意義,現在離婚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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