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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一直夢想有個家的我。

和男友一起買了婚房,也算是以後我們在城市裡的家了。

從決定買房到辦完所有手續。

我從要求過什麼,他也很自覺地要和我共同擁有這套房子。

所以,房子寫的我們兩個人的名。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一切也都很順利。

買房到底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

態度重要還是事實重要?

我覺得房子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要看具體情況,而態度和事實都同樣重要。

01 相戀5年,付出了愛與青春

我自認為我是幸運的。

但是卻還是有女孩沒那麼幸運。

聽朋友講了一個故事,是她的同事,我有過幾面之緣。

女生的外形條件還是蠻好的。

嬌小可愛。

身高160cm左右,身材纖細,但是腰很細,該胖的地方還有肉。

乍一看,就是美女級別。

聽說她的物件,外形條件也不錯。

身高180cm,身材很瘦,工作也還不錯。

這樣聽起來真的是般配。

大學認識的,雖說老家不是一個地方,但同屬一個省內,離得也不算遠。

大學認識3年到畢業2年。

彼此的工作都逐漸穩定了起來。

早早地就同居了。

雙方家長都很滿意。

而作為女孩,對待這份愛情也付出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

只要和男朋友相關的事情,一定跑到最前面。

就算是臨時毀掉跟朋友的約也無所謂。

總之,男友排在第一位。

看得出來,是真的喜歡,也是真的愛他。

02 談婚論嫁,男方拒絕寫女方的名字

相戀5年,年齡也合適。

自然就談到了訂婚結婚的事宜。

訂婚的一切都很順利。

2020年後半年在準備買婚房的時候,卻發生了巨大的分歧。

男方決定買房。

但是直言只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

女生當然不同意。

就詢問原因。

男生倒是毫不愧疚,只說沒必要寫。

反正都要結婚,以後都是共同財產。

女生委屈極了:“平日裡我對你很好,看你工作累,還給你端洗腳水。再說了,你工作雖然穩定,福利好,但是工資沒我高啊。你一個月4000,我一個月5000。結婚後我肯定是要負責家庭開支的,憑什麼不寫我的名字啊?”

女孩很是委屈。

哭著說出自己的想法。

可是男生表現得有些為難,但是依舊決絕地說:“我也沒辦法啊,我爸媽都說寫我一個人的就行了。”

女孩冷靜了幾天,在朋友們的教導下,選擇了分手。

男生沒有絲毫愧疚的意思,反而說:“分就分吧。”

一段5年的感情,就這樣結束了。

03 買房到底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

聽說後來,這位男生後悔了。

想要找女生求和。

但是女生早就已經完全不想理他了。

相愛5年,連最基本的保障都不給。

這樣的男人怎麼能要?

就像《歡樂頌》當中的王柏川,扛過了一切,追到了樊勝美。

最後卻在買房時,自私地完全不寫樊勝美的名字。

這種態度,讓人寒心。

其實關於男方買房要不要寫自己的名字的問題。

一般女生一致認為:如果這是在戀愛之前,男生家已經買好的,加不加自己的名字無所謂。

又或者說,男方家條件殷實,全款買了房子,不寫名字,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如果男方家條件不夠好,且是在我們戀愛之後買房。我以後要跟他共同承擔房貸,那必須要寫上我的名字。

確實該這樣。

先前買的,沒有必要非鬧著加上我的名字。

但是你明明還要讓我幫忙買房,但是卻不想把同等的權益給我。

這是不尊重,不愛,也是不可接受的。

總結

前段時間,在知乎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一箇中年男人帶著情人,謊稱是老婆,要賣掉房子。

但是因為房本上有老婆的名字。

所以必須老婆本人到場,這才拆穿了男人的假面目。

由此看來,買房寫兩個人名字還是很有必要的。

想勸各位男生一句話。

一定不要善待愛你的女孩。

也想告誡女孩們一句話:愛你的男人自然想得到,不愛你的也彆強求。

就像最近網路上很流行的一句話:你是有福女,不進無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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