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直夢想有個家的我。
和男友一起買了婚房,也算是以後我們在城市裡的家了。
從決定買房到辦完所有手續。
我從要求過什麼,他也很自覺地要和我共同擁有這套房子。
所以,房子寫的我們兩個人的名。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一切也都很順利。
買房到底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
態度重要還是事實重要?
我覺得房子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要看具體情況,而態度和事實都同樣重要。
01 相戀5年,付出了愛與青春我自認為我是幸運的。
但是卻還是有女孩沒那麼幸運。
聽朋友講了一個故事,是她的同事,我有過幾面之緣。
女生的外形條件還是蠻好的。
嬌小可愛。
身高160cm左右,身材纖細,但是腰很細,該胖的地方還有肉。
乍一看,就是美女級別。
聽說她的物件,外形條件也不錯。
身高180cm,身材很瘦,工作也還不錯。
這樣聽起來真的是般配。
大學認識的,雖說老家不是一個地方,但同屬一個省內,離得也不算遠。
大學認識3年到畢業2年。
彼此的工作都逐漸穩定了起來。
早早地就同居了。
雙方家長都很滿意。
而作為女孩,對待這份愛情也付出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
只要和男朋友相關的事情,一定跑到最前面。
就算是臨時毀掉跟朋友的約也無所謂。
總之,男友排在第一位。
看得出來,是真的喜歡,也是真的愛他。
02 談婚論嫁,男方拒絕寫女方的名字相戀5年,年齡也合適。
自然就談到了訂婚結婚的事宜。
訂婚的一切都很順利。
2020年後半年在準備買婚房的時候,卻發生了巨大的分歧。
男方決定買房。
但是直言只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
女生當然不同意。
就詢問原因。
男生倒是毫不愧疚,只說沒必要寫。
反正都要結婚,以後都是共同財產。
女生委屈極了:“平日裡我對你很好,看你工作累,還給你端洗腳水。再說了,你工作雖然穩定,福利好,但是工資沒我高啊。你一個月4000,我一個月5000。結婚後我肯定是要負責家庭開支的,憑什麼不寫我的名字啊?”
女孩很是委屈。
哭著說出自己的想法。
可是男生表現得有些為難,但是依舊決絕地說:“我也沒辦法啊,我爸媽都說寫我一個人的就行了。”
女孩冷靜了幾天,在朋友們的教導下,選擇了分手。
男生沒有絲毫愧疚的意思,反而說:“分就分吧。”
一段5年的感情,就這樣結束了。
03 買房到底要不要寫女方的名字?聽說後來,這位男生後悔了。
想要找女生求和。
但是女生早就已經完全不想理他了。
相愛5年,連最基本的保障都不給。
這樣的男人怎麼能要?
就像《歡樂頌》當中的王柏川,扛過了一切,追到了樊勝美。
最後卻在買房時,自私地完全不寫樊勝美的名字。
這種態度,讓人寒心。
其實關於男方買房要不要寫自己的名字的問題。
一般女生一致認為:如果這是在戀愛之前,男生家已經買好的,加不加自己的名字無所謂。
又或者說,男方家條件殷實,全款買了房子,不寫名字,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如果男方家條件不夠好,且是在我們戀愛之後買房。我以後要跟他共同承擔房貸,那必須要寫上我的名字。
確實該這樣。
先前買的,沒有必要非鬧著加上我的名字。
但是你明明還要讓我幫忙買房,但是卻不想把同等的權益給我。
這是不尊重,不愛,也是不可接受的。
總結前段時間,在知乎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一箇中年男人帶著情人,謊稱是老婆,要賣掉房子。
但是因為房本上有老婆的名字。
所以必須老婆本人到場,這才拆穿了男人的假面目。
由此看來,買房寫兩個人名字還是很有必要的。
想勸各位男生一句話。
一定不要善待愛你的女孩。
也想告誡女孩們一句話:愛你的男人自然想得到,不愛你的也彆強求。
就像最近網路上很流行的一句話:你是有福女,不進無福家。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