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根本是什麼?是雙方共同為婚姻付出。現在的年輕人結婚,先考慮的是物質方面,如果有房有車,那就已經成功一大半了,其次是如果有房,那就要加上對方的名字,於是,房子加名字而引起的矛盾越來越普遍。
雖然大家都說是為了保障,但其實雙方既然不是奔著離婚去的,加不加名都無所謂的。
最近就有一起因為房子加名字的問題所引發一系列的家庭矛盾。
小武(化名)是一名獨生子,他有一個交往已久的女友,兩人也都到了適合婚娶的年齡,本應該是一門高高興興的喜事,可小武的媽媽趙阿姨卻愁得每晚都睡不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早在小武剛處物件的時候,小武父母就已經給小武全款買了一套房,因為小武是獨生子,小武父母為了給小武減輕負擔,就提前給小武買了房子,房子上寫的也是小武父母的名字。
但是,在結婚前,小武女友要求自己的名字要加到小武父母給小武買的婚房裡。其實呢,趙阿姨並沒有不想在房子上加上女孩的名字,畢竟小武是他們唯一的兒子,只要兩人過得幸福美滿,那一切都好說。主要的問題是,女孩子理所當然的語氣讓趙阿姨感到非常不舒服。不禁讓人懷疑,難道女方是為了房子才和她兒子結婚嗎?
小武母親趙阿姨不願意女方所說的這個做法,認為這不合乎情理,女方並沒有出任何錢,這麼早就想著要這套房子,這不就是空手套白羊嗎?
但是小武就是一定要娶這個女友,還因此與父母冷戰,逼迫父母答應女友這個要求,並且要求父母將這個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趙阿姨感到非常難過,看到曾經聽話的兒子現在變得這麼忤逆,自己老兩口給兒子買房就是為了兒子好,早晚這房子都是屬於他們倆的,為什麼現在就要這房子?
趙阿姨在面對兒子的逼迫也絕不鬆口,女方甚至說不嫁了,趙阿姨也沒有答應。
因為這房子名字的問題,趙阿姨也與小武女友鬧翻了,兒子也是站在女友那邊,這讓趙阿姨感到非常心寒。更何況自己並不是想要一直佔有這套房子,可惜兒子一直不理解自己的用心良苦。
其實這種情況還是非常常見的,曾經就有個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說過,他接手的案子一般都是這種情況,都是婚前贈與對方財產,然後對方離婚,就舔著打臉去打官司要回財產,真的不要以為贈與對方財產,對方就會死心塌地地跟隨你,很多現實都是與想象相反的。
所謂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也不能怪趙阿姨強勢,只能說現在離婚率真的很高,趙阿姨也是為兒子所考慮。但是如果想要房子加上對方名字,還有一種比較好的方式是,男方付首付,然後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這樣比較公佈平合理,婚姻是雙方合夥,共同經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