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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30歲的李女士,在年輕的時候結過一次婚,可結婚後,李女士覺得男方不上進,賺不夠錢李女士消費,所以就離了婚!

離婚後,李女士帶著2歲的兒子,想要重新找個男人,這樣有所依靠!於是她開出了3個徵婚條件,然而沒有一個男人願意娶她。

1、男方要李女士的孩子當做自己親生的,結婚後不能再要小孩。李女士想再婚,她希望一定要找一個當自己的小孩當做自己親生的小孩一樣,畢竟現在很多後爸後媽對孩子不好的案例太多,她不希望自己的小孩也被欺負。

跟她結婚後不能再要小孩,因為李女士覺得生小孩太痛了,自己經歷一回了,不想經歷第二次。還有一點。就是怕男方有了親生的孩子後,會偏心他親生的孩子。

對自己現在的兒子不利,怕他以後虧待自己的兒子,所以結婚後不希望再生小孩。

2、男方的學歷不能低於本科,工資不可以低於8000。李女士是大專畢業,所以她希望男方的學歷比自己高,最好是本科以上,這樣男方懂得比自己多一點,李女士會更喜歡,更有安全感,門當戶對!

李女士現在的工資有4000塊每月,所以她不想找一個工資低於8000的,因為她覺得現在男方沒有8000快一個月,算是工資很少的了,女方工資少點正常!

男方沒有8000一個月,李女士怕結婚後生活中過得艱難,畢竟李女士有一個2歲兒子,日後開銷會很大。

3、希望男方有上進心,做飯要好吃。李女士覺得男方一定要有上進心,不能天天打遊戲。李女士和前夫就是因為他沒有上進心,所以分開的!

男方還要會做飯,李女士覺得會做的男人通常都不會太差,做飯尤其是會做孩子愛吃的飯菜,畢竟她自己做飯不受孩子喜歡。所以她希望男方做飯要好吃的!

結束語

李女士這樣的要求,不可理喻。對別人要求那麼多的時候也要看看自身的條件怎麼樣!難怪沒有一個男的會選擇和李女士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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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46歲的我,人生已過半,願有歲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度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