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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生活在一個離異家庭中,在她八歲的時候,父母就因性格不合而離婚了。她被判給了經濟尚可的父親。沒過多久,母親就另嫁他人了,父親也在一年後娶了繼母。

雖然在外人面前,小文是一個乖乖女的形象。既聽話學習又好。但是在小文心裡,她是沒有安全感的。尤其是繼母進門後,雖然對待她沒有刻意的虐待,但也不是特別的好,總是有意無意的去忽略她。讓他時刻都感覺到自己生活環境的危機感。所以她在家裡就儘量的減少自己的存在感,儘量不給父親和繼母製造麻煩。

即使小文一直生活的小心翼翼的,但是擔不住麻煩找上門來。一天在學校裡,她不小心把同學的裙子給扯壞了。雖然同學說不要緊,不讓她賠,但是在小文的心裡,卻始終不好意思。畢竟那件裙子也不便宜,怎麼也要一百多,都夠小文好幾個月的零花錢了。

放學後的小雯不想回家,依舊坐在小區的長板凳上,不同的是的今天他心裡裝了一件很沉重的事情。該如何去賠同學的花裙子呢?她不想和父親繼母開口要錢,她怕父親責備她,她又聯絡不到母親,想著想著眼淚就不爭氣的落下來,打溼了衣襟!

就在小文正發愁的時候,對門的老光棍王叔叔正好路過,看到眼淚汪汪的小文便打起了壞主意,哄騙她跟自己回家,說拿錢給小文,天真的小文就這樣跟著她回家了,於是在懵懂間與王叔叔發生了關係。雖然小文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但是在王叔叔那裡得到了錢,她甚至覺得這錢比在爸爸那裡要的更加的踏實!

經過了這次的事情,小文壓抑已久的叛逆得到了釋放,她不在小心翼翼地壓抑著自己做乖乖女,去討好任何人。她覺得徹底的釋放自己挺好的。於是她開始逃學,上網,買各種昂貴的化妝品和衣服,他的成績也一落千丈!

可能這種放縱有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她一沒錢了就去找王叔叔,當然代價就是用肉體去換,那段時間裡,她甚至覺得雖然自己犧牲了肉體,卻換來了靈魂的自由!

直到有一天她懷孕了,她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多瘋狂,當然爸爸和繼母也知道了她的放縱,面對王叔叔的死不承認,爸爸和繼母除了那一句句不要臉的辱罵,也沒給出任何的解決方法!

小文感覺到自己的人生失敗極了,面對同學的嘲笑,父親的辱罵,鄰居的閒言碎語,她再也受不住了,即使內心很悲痛,但是她卻一滴眼淚也流不出來,甚至有點想笑。

那天在依舊是在那張板凳上,小文喝了他人生的第一瓶酒,也是最後一瓶。從早上坐到晚上,來來往往有很多人,卻沒有一個人願意為她駐足擦淚!

是該離開了,不管是對他自己還是爸爸都是最好的解脫,於是她喝完手中的最後一口酒,跌跌撞撞的走到高橋上,一躍而下!沒有一絲的由於與害怕,在跳下的瞬間,只有解脫的快感!

本來美好的人生,就這樣給毀掉了。花一般的年紀,就這樣消失在人世間!是誰的過錯?孩子生容易,養卻難!但是既然為人父母,就該護周全,不單單只是物質生活,精神更應該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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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這次我真的放你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