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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女人不悔:離婚後房子歸我,賠我100萬,卻要答應他這個條件

文—阿嬌

導語: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因為生活柴米油鹽,因為生活的瑣事一起去面對,一起去經歷風風雨雨,兩個人能夠彼此理解,能夠彼此的包容,這才是真正的婚姻,這才會更加的幸福。

但是在婚姻當中兩個人都斤斤計較,討價還價的話,這樣的婚姻,何來的幸福可言呢?

傾訴人,趙女士,29歲

對我來說我的生活條件還是非常不錯的,家境條件也是挺好的,所以我出生就是含著金鑰匙的,但是我並沒有因為這些家境條件而看不起誰,我就像是一個平常的女生一樣,做著平常的事情,我也渴望得到一份愛情,得到一份幸福的婚姻。

當初遇見我的前夫的時候,我也覺得他這個男人非常的有趣,也是事業有成的男人,所以他身上有一種氣質吸引著我,他特別的有魅力,所以跟她談過一段時間的戀愛之後,我們兩個人就選擇結婚了,他在家裡經濟條件也挺不錯,而且他自己也是小有成就的男人。

面對著這樣的婚姻,我以為,我們會非常的幸福生活在一起,但是,我跟他兩個人之間的觀念還有性格是完全不一樣的,在結婚之後我才發現他是屬於那種紈絝子弟,覺得自己的家境非常好,覺得自己的出生條件很好,覺得自己有錢,所以很多事情都不把別人看在眼裡,而且他也不把我看在眼裡。

跟他結婚之後,他的觀念也是完全顛覆我的想象的,顛覆我的認知,因為他覺得妻子是妻子,他和我的感情是單獨拎出來的,但是,並不影響他跟別的人有其他關係,有其他感情,對於這種觀念來說,我覺得這個男人是有一些三觀不正,他明明就是為自己的出軌而找理由。

剛開始面對著他的背叛的時候就是,我也選擇原諒了他,讓他成為我們這個家庭,因為我也不想我的婚姻有這樣的結局,我的婚姻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但後來,他始終也不聽我的勸告,所以我才選擇作出這一步。

可望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在我們離婚之後,他讓我籤一個保密協議書,他可以淨身出戶,房子可以給我,而且還可以再給我100萬,但是,我必須得答應他一個條件,那就是,我們離婚之後,我們之間的任何事情不能告訴別人,而且不能到他的公司,影響到他的工作,不能把這些事情告訴我,他一切認識的人。

對於他這樣的做法,只是我也可以理解,那就是不能因為這些負面的影響而影響到他自己的事業,他覺得能用錢能擺平的一切就要用錢來擺平,如果這些條件還不夠的話,我可以再提出多一些要求。

對於我這個條件來說,其實我也不會在乎這些東西,只不過他開出這個條件,讓我的心裡好受了一些罷了,但我覺得他這個人,對於婚姻對於感情的觀念真的是,顛覆了我的認知,他的觀念完全就是一個不正確的觀念,對於他這種行為,我覺得有種不可理解,他以為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可以擺平所有的一切,可以不正確的去面對一段一段婚姻,一段感情。

當然跟他離婚之後,我也特別的慶幸離開這樣的男人,我也不想嫁給一個三觀不正的男人,儘管他再有錢也不關我的事。

結語:

對於很多人來說,特別是一些三觀不正確的男人他們有錢,就可以用錢去擺平所有的一切,卻從來沒有考慮過婚姻的真正意義到底是什麼。

當然每個人的想法,每個人的幸福定義也都是不一樣的,不管是什麼樣的婚姻,在生活當中,兩個人生活不愉快,或者是出現很大的問題的時候,那這樣的婚姻再繼續下去也是沒有任何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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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阿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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